2015泉州学校行政人员招聘
❶ 泉州市市直属学校招聘可以报多个岗位吗
你可以报不同省份的考试,也可以去参加考试,不过哪个省先认定并通过了以后,你专就获得哪个省的属证书,后面的省就不能认定了,一个人只有一个身份证号,相对应的教师证也只能有一个,建议你第二年再去报不同阶段的教师证,比如考了幼师证可以再考个小学或初中的。但是不能再同一年报考。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福建泉州教师招聘面试形式具体的要等2015年福建泉州教师招聘面试公告出来才能确定,去年面试考核内容为备课+试讲/说课+答辩,2015年福建泉州教师招考笔试成绩于5月16日公布,预计在5月20日左右各地市陆续出相应的面试公告,您可以收藏下2015年福建泉州教师招聘面试公告汇总,我们会及时更新公告信息,同时您可以关注福建教师考试网,会第一时间更新这方面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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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2015年泉州五中招聘教师面试要求是什么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泉州五中招聘教师面试时间是:2015年6月11日(周四)上午(桂坛校区),2015年泉州五中招聘教师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核应考对象应聘职位的专业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包括对应聘职位的认识、学科专业素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书面、口头)的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及仪容仪态。2015年泉州五中招聘教师面试形式:面试以片断教学(占30%)、提问问题(占20%)及岗位技能考试(占50%)为主要形式。应考对象用60分钟当场撰写片断教学稿,材料由评委指定。抽签依次进行面试,面试开始只介绍自己的签号,然后进行片断教学。片断教学后,评委根据片断教学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问题,考生答辩。面试题目3个,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主要考察应考对象在备课的基础上,口头表达对某节课的教学设想及理论依据、对专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等。体育、音乐、通用技术应考对象还必须参加岗位技能考试。
应考对象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通知的面试时间提前30分钟到面试地点报到,迟到20分钟者,以自动放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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❹ 2015年泉州洛江区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复审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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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泉州洛江区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6月10日(上午8:回30—11:30,下午答3:00—5:30),洛江区教师招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取得面试入闱递补资格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的资格条件以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确认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律取消面试入闱资格,其空额岗位不再依次递补。复审地点:洛江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泉州第十一中学大门对面区教师进修学校三楼)更多关于2015年泉州洛江区教师招聘面试信息,你可以登入泉州中公教育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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❺ 泉州教师招聘
www.fzjyxx.com你可以上这来个网站关源注,各个教育局不定期的会有招考公办教师。
❻ 2015福建泉州“三支一扶”对于高校的招聘人数有专门的公告了吗出来了吗具体招考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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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聘500人
为做好我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工作任务
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其中,招募派遣250名左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原省公务员局、省民政厅、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30号)要求,实施市级“三支一扶”计划。参加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省级“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
统筹做好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服务期满考核及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跟踪服务工作。
三、宣传动员
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贡献力量。
各级“三支一扶”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组织招募期间,请各地、各校在所属网站和人才服务机构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三支一扶”网络招募系统(以下简称招募系统,网址:http://www.fjbys.gov.cn/szyf/)建立链接。
四、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5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敬业奉献,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五、组织招募程序
(一)岗位征集(2月10日前)
1、1月15日前,各有关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计生和水利)、卫生、扶贫及劳动保障事务所从事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工作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2月10日前,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通过招募系统报省“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审核后直接报省“三支一扶”办。
(二)指标分解及岗位发布(2月11日—3月15日)
1、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各地岗位征集、毕业生日常管理服务和政策落实等情况,研究下达2015年各地招募计划指标。
2、按照分解确定的指标和一人一岗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对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审核,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招募岗位信息。
(三)组织报名(3月16日—4月5日)
1、报名时间。3月16日8:00至4月5日24:00。
2、报名方式。依托公共网招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招募系统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
3、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网上详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核(4月6日—4月25日)
1、资格审查。4月15日前,由相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通过招募系统反馈给报名人员。毕业生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
2、院校考核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的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录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录招募系统进行。具体步骤:一是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二是给高校毕业生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相关材料由各高等院校在4月25日前分别寄送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的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执行。具体步骤:一是由报名高校毕业生登录招募系统下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打印本人报名简历,一并提交所在学校院、系审核;二是高校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加盖公章后,在4月25日之前寄送或传真至报名岗位所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并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一并寄送。
(五)确定派遣人选(4月26日—6月20日)
1、量化评分。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根据量化评分和体检人选产生办法(另行下发),通过招募系统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初步体检人选。各设区市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对初步体检人选进行考核。
2、组织体检。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确定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体检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公共网招募系统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开发布。
3、人选备案。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将经体检合格后确定的人选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经备案同意后,确定为拟招募人选。不符合招募对象和条件的,将取消招募派遣资格。
4、人选公示。经省“三支一扶”办备案同意的人选名单,在公共网招募系统和各设区市人事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出征派遣之前,如招募人员未达到招募计划数,各设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予以增补,直至完成招募计划。
(六)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底—7月初)
各有关设区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举行出征仪式(出征时间原则上为7月1日),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得调整服务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公共网公布。
六、政策支持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险、生育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可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2、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3、各高校可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引导本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具体措施。
(二)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安排不少于当年“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数10%比例的职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的事业单位中自然减员空岗,可用于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省、市、县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3、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相关手续。各地在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要设置“专门岗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考,或按规定采取“考核聘用”等方式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务,并建立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门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其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未明确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资待遇。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七、管理服务
(一)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统筹实施和成效评估;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招募具体工作及对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档案转递保管,社会保险办理,年度和期满考核,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和期满就业跟踪服务等工作,并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毕业生服务岗位、提供基本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
(二)重视安全健康管理。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担负起“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安全、健康等服务管理的领导责任,经常督促落实、检查指导毕业生安全、健康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定期联系制度、异常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杜绝各种安全隐患。
(三)做好户口、档案、组织关系接转。服务期间,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服务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单位所在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服务期满后,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公务员局)负责收集、改签(备注“参加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并保管。
(四)规范协议解除。“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照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协议解除工作的通知》(闽毕支〔2010〕13号)规定,经省“三支一扶”办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服务单位。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县(市、区),省“三支一扶”办将调减其今后的招募计划,直至停止招募。
八、经费保障
(一)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省“三支一扶”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各设区市“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体检、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等费用,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二)各有关市、县(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经费作为本级“三支一扶”办专项工作经费,并对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服务的人才服务机构和职业介绍机构,给予适当经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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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2015年福建泉州教师招聘考试报名需要哪些条件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福建泉州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持有与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任职资格证书(职业学校教师除外);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②安溪县内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恒兴中学在职非公办教师网上报名时,需向县教育局组织人事股提交恒兴中学同意报考的证明。③安溪县外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对象含2014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毕业生。
2.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小学职位招聘学历要求:①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中专毕业,现已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专及以上学历;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毕业生,若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可不受专业限制选择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教师岗位。
体育、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应按对应学科报考。
4.以下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4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此外,2014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5.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14年7月31日)。
同时你也可以直接点击参考2014年泉州安溪县招聘教师250人公告来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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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2015年福建泉州教师招聘面试时间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福建泉州教师招聘面试具体时间还未公布,预计在回5月20日左右各地市陆续出相应的面试答公告,具体的面试时间要以公告为准,您可以收藏下2015年福建泉州教师招聘面试公告汇总,我们会及时更新公告信息,同时您可以关注福建教师考试网,会第一时间更新这方面的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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❾ 2015年福建泉州教师招聘考试有限制户籍吗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泉州教师招聘考试的话户籍限制如下:
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4年3月10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
此外,2014年3月10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同时你也可以直接点击参考2014年泉州市洛江区招聘99名教师公告来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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❿ 15上半年泉州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公示及有关问题通告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点击下载>>>2015上半年泉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加分人员名单.rar
根据《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士兵优待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3】87号)、《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以及泉州市人社局《关于办理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现就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人员名单公示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经审核确认,共有183名考生符合本次招考笔试加分条件,其中:
经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王奇南等81名考生符合市直政府系统(含市直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王洋洋等3名考生符合市直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郭赛珠等2名考生符合洛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林金炼等3名考生符合泉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审核,确认林亚南等29名考生符合惠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安溪县公务员局审核,确认邱雪茹等25名考生符合安溪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审核,确认林雪涓1名考生符合德化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经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审核,确认蔡经旭等39名考生符合泉州台商投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条件。
现对上述加分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5年6月24日至30日,公示名单详见《2015年上半年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考试笔试加分人员名单》(附件1)。
二、公示期间,对加分人员的加分分值、加分理由等方面有异议的,请及时向加分审核确认部门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95-22199898(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22197033(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0595-22633825(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7987377(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87387996(惠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95-23260317(安溪县公务员局)、0595-23522351(德化县公务员局)、0595-27396657(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
三、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经群众举报并核实,或在招聘后期的资格复审、档案审查等环节被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加分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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