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临时工
『壹』 急,地税大厅工作的人员是正式员工还是临时工
你去工作了吗?待遇怎么样啊?转正了吗?08年去的应该都比较容易转正的,考试才正常,不考不正常,比起自己出去去公司工作好吗?我现在面临相似的问题。跪求帮助
『贰』 地税局可以随便辞退10年以上临时工吗
这个需要看当时上班时签订过的劳动合同是否到期。
一、如果到期了是可以辞退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根据国家劳动法规政策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双方应续签劳动合同。未续签的双方之间存在的是一种事实劳动关系。而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定劳动关系事项的通知》: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
二、如果没到期就不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
地税局作为用人单位,如果没到期不可以随便辞退劳动者。法律里,无临时工这个概念,都是一样的劳动者,与正式编制员工相比,也只是没有行政或事业编制。也一样受《劳动法》及其配套法律的保护。
如果被强行辞退,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相应用人单位给予补偿,协商不成,可以在被辞退后的60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予以解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该时效期间可因法定事由中断或中止,当事人要对中断或中止的事由提供证据予以证明。该条第四款还规定,如果劳动关系一直存在,那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叁』 在地税局做临时工满三年有什么待遇有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回订立无固定期限答劳动合同。
(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说的法律规定的情形有:
(1)劳动者在该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2)连续二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所以根据你所述,三年了,而且合同是一年一签,要看你是不是已经签订过两次固定期限的,第三次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常说的长期合同。
说明一下,这种劳动合同也不是“终身制”的,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或是双方协商约定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肆』 地方税务局辞退临时工有什么说法
临时工只要和用人单位签订用工合同,并单位给你缴纳了养老金就好说啦,内到时候就在这容个单位退休,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啊,如果一味的只是口头承诺按天工算工资的话,没有任何意义.想找个替死鬼别人都不会给你,想想是吧?如果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员那就好办多,只要你在原单位里干临时工作达到10年并且是城镇户口,你就可按照现在劳动部门的文件办理养老金不交手续,然后就可以退休啦!你现在就去到所在劳动部门查询一下关于临时工遗留问题的处理文件,
『伍』 地税局的临时工都有哪些工种
税务局的公务员的很好的,无论是待遇还是社会上的认可
建议:先工作着内,再去考公务员容
在税务局能学到什么呢 ?这个嘛,看个人能力了,税收会计知识是一定的,办事能力一般也能有收获,
要是以后去企业应聘会计,那这段工作经历将是你最宝贵的财富.
『陆』 如果去地税局做临时工,平时的工作会不会是去收税啊
去收税的情况是一定不会的。
一、现在是征管两条线,管理上只是核定税款,内并做好催报催缴工作及其他的容日常管理。
二、如果是在办税服务厅工作的话,那只是做一些内部的如开票等工作。
三、现在全国大都实现了征管系统管理,基本上是没有手工票的可能性,全都使用机打,那就是到办税服务厅去缴纳并开票。
四、协助一线的税收管理员工作的可能性比较大一些。
『柒』 请问我在地税局干了十年临时工,没有合同没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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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情况是税务局违法用工,专能在税务局工作属十年,就不应是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是违法。可以按劳动法得到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还有未上保险的补偿。你们是国家机关的工勤人员,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部门应当受理。主动辞职没有补偿。劳动法规定只要劳动者能证明劳动关系,其余是不是发工资、是不是欠发补偿等事项由用人单位举证。发工资的存折就是劳动关系的证明。
『捌』 地税局的临时工都有哪些工种
后勤、门卫抄、食堂、部分文秘岗位等都属于地税局的临时人员。
『玖』 国税地税合并临时工会被清退吗
一、2018年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国务院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同时,将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二、国地税合并人员安置清退对象
下列人员为清退对象:
(1)临时工作人员;
(2)利用各种手段,假造招工招干手续人员;
(3)欺骗组织,更改本人年龄、学历、工作年限和调入地税系统时间的人员;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人员;
(5)1998年以来,连续2年考核为不称职的人员;
(6)截至本方案实施之日止,仍停薪留职的人员。凡被清退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原单位不负责安置。具体清退办法由省地方税务局制定。
(9)地税局临时工扩展阅读:
国地税合并人员安置临时工处理:
《劳动法》实施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职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如在临时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各种社会保险,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因此,单位领导所谓“临时工”不享受正式工福利待遇的说法已没有法律依据。看单位通知,清退,必须补偿。
『拾』 有一个工作,地税局的临时工,找人可以进去,应该是坐税务大厅的那种,
现在大环境如此,地税正式工都没有福利了,临时工不要指望太多“表示”。建议可以好好复习,直接自己考取地税或者其他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