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龄医疗保险
『壹』 临时工是否计算工龄
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内临时工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被本单位招收为固定工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的计划内临时工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当事人一直从事临时工作,并且不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从事临时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零工就没有什么保障了吧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招用范围和条件
第二条 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第三条 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 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第三章 招用程序
第五条 按照人力资源计划、工作需要,填写招聘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六条 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安排临时用工计划。
第七条 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公司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第八条 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一式若干份,公司、员工、劳动部门分存。
第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第四章 临时工待遇
第十条 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劳动报酬。报酬标准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临时工工资包括奖金、有关补贴,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 临时工的劳保用品,与正式员工待遇相同。
第十三条 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第十四条 临时工的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临时工加班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
第十六条 临时工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满未痊愈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酌情一次性发给相当本人1~3个月工资的补助金。
第五章 临时工管理
第十七条 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第十八条 除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九条 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其临时工龄可累计为连续工龄。
第二十条 各部门使用临时工的一切费用,均列入部门费用总额内开支,进行费用效益考核。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
第二十二条 临时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辞职。
第二十三条 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条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聘用离退休职工参照本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临时工:是计划经计时代的一种用工形式,国家承认的临时工是有当地劳动部门招工指标的计划内临时工。1995年劳动法颁布以后,国家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临时工这种用工形式便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劳动合同制这种用工形式的特点是实行同工同酬,凡是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都应当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为其支付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贰』 临时工工龄认定问题
临时工的工龄计算: (1)1988年12月31日以前被招为长期工的临时人员: 除城市待业青年以外的人内员做临时工的,其容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做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录用为长期工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叁』 关于临时工工龄的计算
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计划内临时工经县以上劳动行政部门批准、被本单位招收为固定工后,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的计划内临时工的时间可计算为连续工龄。当事人一直从事临时工作,并且不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从事临时工作的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零工就没有什么保障了吧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临时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招用范围和条件
第二条
公司招用临时工从事短期、临时、季节性工作,或繁重性体力劳动工作。
第三条
临时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即年满18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
第四条
临时工优先从本地居民中招用;确有困难时,经当地劳动部门核准从外地招用。
第三章
招用程序
第五条
按照人力资源计划、工作需要,填写招聘申请单报公司领导审核。
第六条
人事部汇总各部门用工需求,安排临时用工计划。
第七条
与正式员工一起或单独招聘。公司招聘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办法。
第八条
公司与临时工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一式若干份,公司、员工、劳动部门分存。
第九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临时工办理续聘或终止手续。
第四章
临时工待遇
第十条
临时工在受聘期间按岗位享受劳动报酬。报酬标准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临时工工资包括奖金、有关补贴,不能攀比正式员工工资待遇。
第十二条
临时工的劳保用品,与正式员工待遇相同。
第十三条
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法定节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视情况可以特批享受。
第十四条
临时工的医疗保险、计划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临时工加班按照工资的1.5倍计算。
第十六条
临时工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满未痊愈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酌情一次性发给相当本人1~3个月工资的补助金。
第五章
临时工管理
第十七条
临时工与正式员工一样应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同样进行考勤。
第十八条
除特殊情况下,临时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九条
临时工转为正式员工应通过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录用优先权,其临时工龄可累计为连续工龄。
第二十条
各部门使用临时工的一切费用,均列入部门费用总额内开支,进行费用效益考核。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解聘临时工。
第二十二条
临时工可以依照劳动合同辞职。
第二十三条
没有依据劳动合同条款而解除劳动合同给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予以赔偿。
第二十四条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内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发生争议时,按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聘用离退休职工参照本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临时工:是计划经计时代的一种用工形式,国家承认的临时工是有当地劳动部门招工指标的计划内临时工。1995年劳动法颁布以后,国家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临时工这种用工形式便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台。劳动合同制这种用工形式的特点是实行同工同酬,凡是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单位都应当为其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并在解除劳动关系时为其支付每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肆』 关于临时工工龄的问题
应该计来算连续工龄。以前,源由于各地对临时工计算工龄问题不统一,劳动部于2002年发了323号文件,明文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
『伍』 临时工的工龄计算是如何规定的
临时工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临时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与被本单位录用为长期工后专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属为连续工龄。
农民轮换工回乡后,重新被吸收为国家职工时,其连续工龄应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算起。
“亦工亦农”期间,经招工、顶替后仍在本单位工作的,招工、顶替前最后一次在本单位当“亦工亦农”工的连续工作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连续工龄。
『陆』 临时工是否算工龄
你的缴费年限之内从98年开始计算。
89年至92年缴纳的临时工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不能成为社版保的有效证据,不能计权入连续缴费年限。
离岗那时候国家还没有建立社保制度,没有账户白扯。
国家建立社保制度是93年左右,但那时你已离开企业,没有缴纳职工社保,所以这段时间也不能视同缴费。
『柒』 临时工工龄如何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323号)规定:
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7)临时工工龄医疗保险扩展阅读
计算原则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
『捌』 认定临时工工龄 需要什么证明
在用人单位开具证明即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版问题的复函》(劳社厅权函〔2002〕323号)规定: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8)临时工工龄医疗保险扩展阅读: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现在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
所以一般工龄现在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玖』 临时工工龄认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规定:
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9)临时工工龄医疗保险扩展阅读
计算原则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动工作、安排下岗者,调动、下岗(与企业保持劳动关系)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2、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调派国内外学习者,其学习期间以及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3、因企业停工歇业或者破产,职工经企业管理机关调派到其他企业工作者,调派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4、企业经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者,其转让、改组或者合并前后的工龄应连续计算;
5、职工在疾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连续计算为本企业工龄;超过6个月病愈后,仍回原企业工作者,除超过6个月的期间不算工龄以外,其前后工龄应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6、因工负伤或者职业病停止工作医疗期间,应全部计算为连续工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