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在事业单位临时工
A. 缓刑期过后的可以在机关事业单位当临时工吗
按照有关规定,缓刑期过后是可以在机关事业单位当临时工的。
B. 判刑了如果缓刑可以去事业单位上班吗
缓刑是可以去工作的。
缓刑制度有利于促使罪犯改恶从善。它能够促使罪犯悔过,促使罪犯自新。由于缓刑没有关押罪犯,有利于罪犯的再社会化,使其在社会上生活、工作,不至于出现监狱化后很难适应社会的状况。缓刑制度被认为是现代刑法中“最富有促进机制的制度。”
如果是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则未成年罪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应对其适当帮教。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因为犯罪对其进行惩罚不是主要目的,通过惩罚、感化、教育、挽救使其不再犯罪、改过自新,应作为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心。
那么,对于一些年幼,犯罪手段简单,主观罪过不深的少年犯,适用缓刑后,应当多给予关怀、教育,使其在学校、家庭或工作岗位上接受考验。
但实践中,一些未成年罪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并未受到特别的关怀、教育,他们有的在社会上受到歧视,有的受其他人拉拢继续游手好闲、为非作歹,学校、家庭未吸取教训,对其加强管教,
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也未协助有关单位、人员制定帮教措施,未适时回访,引导他们对未成年罪犯进行教育。未成年罪犯在缓刑期间的表现并不理想,其重新犯罪的因素未予以排除。
(2)缓刑在事业单位临时工扩展阅读:
缓刑制度的弊端
(1)期限太短,既不能充分地展开教育、矫正,又使刑罚不具有相应的威慑力。因此难以实现刑罚特殊预防和个别预防的目的。
(2)将受刑人和其他犯人关在一起,容易导致交叉感染,习得犯罪经验和技术,强化犯罪意识,增大人身危险性。
(3)受刑人多数是初犯,对他们来说,即使是短期自由刑,也会使他们丧失对拘禁的恐惧感,降低其自尊心,容易使他们成为累犯。
(4)过多占用监狱设施,成为行刑实务的负担;对受刑人难以组织起来进行劳动,他们在服刑期间不能给社会创造财富,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C. 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被判缓刑人员最新规定
事业单位被判缓刑人员,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刑期满后分配正式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按本人刑罚前的职务(岗位)工资降低三档后再逐次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岗位)工资标准的办法予以重新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工资处理问题:
1、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本人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机关工勤人员按工资中固定部分(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中工资中的奖金部分不再发放;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受处罚前工资固定部分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活的部分不再发放; 若按此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按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放。
2、缓刑期满后分配正式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按本人刑罚前的职务(岗位)工资降低三档后再逐次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岗位)工资标准的办法予以重新确定。
3、缓刑期满到达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本人受刑罚前的职务降低三职后的职务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并按在本人受刑罚前的职务(岗位)工资基础上降低三档后逐次就近就低套入降低三职后的职务(岗位)工资标准核发退休费。缓刑期间到达退休年龄的,不办理退休手续,继续按缓刑期间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D. 被判缓刑的事业单位人员怎么处理
事业单位被判缓刑人员,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刑期满后分配正式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按本人刑罚前的职务(岗位)工资降低三档后再逐次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岗位)工资标准的办法予以重新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工资处理问题:
1、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在缓刑执行期间,停发原工资。对安排了临时工作的缓刑人员,原为国家公务员的按本人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机关工勤人员按工资中固定部分(技术工人的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机关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中工资中的奖金部分不再发放;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本人受处罚前工资固定部分85%的数额计发生活费,其工资中活的部分不再发放; 若按此发放的生活费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的,按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线发放。
2、缓刑期满后分配正式工作人员,其工资待遇按本人刑罚前的职务(岗位)工资降低三档后再逐次就近就低套入新任职务(岗位)工资标准的办法予以重新确定。
3、缓刑期满到达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本人受刑罚前的职务降低三职后的职务享受相应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并按在本人受刑罚前的职务(岗位)工资基础上降低三档后逐次就近就低套入降低三职后的职务(岗位)工资标准核发退休费。缓刑期间到达退休年龄的,不办理退休手续,继续按缓刑期间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E. 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判缓刑可以继续工作吗
单位还要这个正在服刑的罪犯吗?
F. 事业单位职工缓刑可以保留公职么
只要被判处刑罚,即可开除,不能保留工作.实践中,缓期执行的情况,要看单位的态度了。如果想不要他了,就可以借这个理由开除;如果觉得他平时还不错,或本着对他、对社会负责,可以继续留用。
根据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 人民共和 国监察部 第18号令颁布、9月1日实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资料拓展:
根据1999年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规定,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缓刑的,如果安排了临时工作,可以按照缓刑前基本工资额的60%发给生活费;缓刑期满后可以分配正式工作;缓刑期满后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照重新确定的工资标准,享受相应的退休待遇。
G. 判缓刑人员能不能进入行政事业单位上班
在职者受到刑事处罚的: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后有关问题处理的暂行办法》
五、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的人员。缓刑人员在缓刑期间,职务自然撤销,安排不叙职的工作。缓刑期间,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按本人缓刑前工资固定部分的40%和原所得津贴(资金)部分的40%计发生活费。除工种保健津贴及工改保留的105元补贴以外的各种津贴、补贴一律停发。缓刑期间悔改表现不好的,应予以开除;无明显改正表现,不宜继续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的,可予以辞退;缓刑期满后,悔改表现好的,原单位工作需要,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收回,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按降低二级以上职务分配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按低聘一级以上职务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原则按新定职务(岗位)最低级别工资或按新录用、新招人员的转正定级工资确定。对工作年限较长者,可酌情高定一至二个职务工资档次。
正在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曾经受到刑事处罚的:
报考公务员不可以,报考事业单位可以,但政审会有一定限制。
H. 事业单位能聘请被判缓刑的人为临时工吗
如果后门硬,完全没有问题,如果没有关系,算了吧,有规定,不能用的……
I. 缓刑的事业单位人员可以当临时负责人吗
缓期执行也属于有刑期的,按照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个人理解,单位在保留其公职而不开除的情况下,不能担任领导职务的(包括负责人和主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