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终止劳动关系协议书
『壹』 临时工作人员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补偿
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补缴或赔偿社保等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认定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协商不成,可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希望我的答复能帮助您
『贰』 临时工是签劳动合同还是签临时工协议
临时用工单位是签劳动合同还是劳务合同?劳动合同。
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临时工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名词,《劳动法》实施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在用人单位中,各类职工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
对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10年的临时工,续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也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本人要求,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
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合法吗
临时工不签定劳动合同不合法。要签署劳动合同的。
尤其是在08年1月1日之后,新的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
其中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超过两个月不签署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直接与劳动者签署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也就是终身劳动合同了。
临时协议、临时劳动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在我国目前实行的劳动合同法中,没有临时劳动合同的概念,所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都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至于临时协议,如果是签订劳务协议,那么该协议不属于劳动法调整范畴,发生争议应当通过法院解决,属于民事法律调整范畴。
『叁』 临时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要给其经济补偿吗
现实困惑
某建筑公司招用两名临时工,临时工的工作主要是小工,工作强度不大。公司依法与两名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因为两人工作上进,公司已经与其连续三年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后一次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因公司的几个重要工程已经竣工,遂决定不再与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两名工人找到公司经理,提出他们已经为公司工作了三年,不再是临时工,公司要求他们离开应当支付其经济补偿。临时工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要给经济补偿吗?
律师答疑
临时工就是暂时在单位工作的人员,单位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与我国境内各种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双方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分为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再有临时工的说法。该建筑公司的两名临时工,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在公司工作三年,早已经不是临时工,双方形成普通劳动关系。公司不再与两位“临时工”签订劳动合同,双方正式终止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因劳动合同期满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建筑公司不与两位劳动者续签合同,也应依法向两位支付经济补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法理荟萃
法律已取消了对“临时工”的有关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但是在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终止续订。
『肆』 事业单位临时工合同期满可以要求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吗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单位应当为你出具终止合同证明。
『伍』 临时工劳务合同
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内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容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陆』 临时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吗
计划经济时代分临时来工、正式自工,进入劳动合同法时代,早已没有临时工与正式工之分了,都是劳动合同制工人,遵循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3日即可。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
『柒』 我被单位聘用成临时工做了8年不买社保,后单位辞退我时签了劳务关系解除协议,不承认是劳动关系,怎么办
你你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带好证据,申述,可以告发它的,找回属于你自己的东西,祝你好运!
『捌』 临时工被终止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玖』 当临时工15年,未签定合同,年前终止劳动关系,我是不是能享受退休待遇或者是养老保险什么的。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进行社会保险,那不存在退休和养老金
临时回工这个概念不存在,你去答公司上班,他就应该和你签定劳动关系,并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凭工资表或其他材料到劳动部门提出仲裁,要求原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补缴后符合相关政策即可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
『拾』 事业单位当了19年临时工,突然终止合同,我能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口头说要辞退你,你在没有接到正式书面通知(盖有公章)前,按时上班,或要求用人单位给你一个书面通知。如果仅凭用人单位口头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你就不来的话,到时用人单位会说是没有人说过不让你上班,是你自己旷工数日,按你自动离职处理了。
被用人单位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分三种情况,一是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无需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二是依《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情形,,按第4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还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87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范围详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用人单位还应向劳动者出具《劳动合同法》第50、8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该证明的内容应符合《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4条的规定。
注意保留好用人单位.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书面通知、交接清单,这些都是权益受侵害时.你依法办理了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视为无需交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详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详见《劳动合同法》第50条。如果不按时支付,可以按《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办。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张,后者需要劳动部门责令后.仍不支付才能主张。
特别提醒:看我以上回答,要把书名号《》中所涉及的内容找到后,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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