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颂单位临时工的故事
1. 在一个单位干十年临时工就是正式工吗
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一直是一种特殊的存在,没有正式编制,待遇与在编人员相差非常之多,但确实也实实在在的做了很多工作,而且在印象中,一出现什么问题,临时工就是被拉出来背锅的,即便这样,还是有很多的人争相想进入事业单位,哪怕是临时工,也觉得这份工作要比私企打工体面一些。
最近有一种说法是临时工在单位干满10年,就等同于拿到了铁饭碗,变成了稳定工作,真的是这样吗?
我们都知道事业单位临时工属于第三方劳务派遣,是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不与用人单位发生直接劳动关系。而出现以上说法的依据就是《劳动法》中的第二十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指没有明确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终止时间,也就是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相关事由,就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相较于之前的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然就是比较稳定的了。
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除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约定好之外,就是在同一单位服务满10年之后,劳动者可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是不是真的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真的是铁饭碗了呢?真的就不会失业了呢?
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然是有好处的,不会无缘无故就不被续签,但也不代表就可以混日子,如果单位认为你不适合继续留下工作,仍旧可以做足赔偿解约。
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会有机会转为正式工吗?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临时工直接转为正式工基本没可能,毕竟招录条件和考试内容等都不一样,不可能说转就直接转,临时工想拥有正式编制,只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参加正式招录考试,指望有捷径是不可能的。
事业单位的正式工就一定是铁饭碗吗?
那是不是事业单位正式在编的职工就是铁饭碗,绝对不会失业呢?目前事业单位正在改革中,一部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会转为企业,职工则是由事业编制管理转为合同制管理,而且在改制过程中,也会对在职事业单位职工进行能力考评,符合要求的会继续留在事业单位,不符合要求的也会被淘汰,拿赔偿金。
事业单位的临时工有前途吗?
从前途上来讲,临时工是不可能会承担领导职务的,也就是说临时工是没有什么晋升空间的,至于前途就见仁见智了,有些人渴望一个稳定一点的职业,希望有时间经营自己的生活,那么事业单位的临时工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如果对事业有一定的追求,希望自己在事业上达到一定的高度,可能临时工就满足不了你了。
2. 怎样看待机关单位临时工
机关单抄位用临时工,是袭编制与现实工作需要的矛盾的产物。
目前,行政管理的职能有无限扩大的趋势,监管的职责扩大,而且问责的力度也很大,而编制是严格控制的,编制内的人员是根本不够用的,那么,就只能用临时工来帮助工作。 这就是为什么会有临时工的原因所在。许多单位临时工几乎与正式人员人员相当,他们的贡献是很大的,至于临时工出现的各种新闻,相对于整个临时工队伍讲,毕竟是极少数的。
3. 关于单位临时工退工劳动法有什么规定
临时工
是雇佣关系
劳动法不调整这方面的关系
所以不会做什么规定
4. 我是一名在单位搞收发文件工作的临时工,求一篇我的岗位虽渺小但很重要的演讲稿
5. 事业单位临时工在本单位转正的例子多吗
现在转正都需要考试的,但是以后有可能事业单位部分职工也很慢慢转为聘任制,安心工作就好。
6. 关于单位辞退临时工
法律中无临时工这个概念,都是一样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你)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的,你没有过错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你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N+1;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你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7. 给一个单位干了二十年临时工
这个确实有点过分了吧,其实有机会还是要去公司,看看能不能直接转为正式员工的那个福利比较好
8. 为什么在事业单位做事的是临时工
这是因为一定阶段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不够用,
额外聘请了合同工。
没办法,同工不同酬的现象存在。
9. 做为机关单位临时工 感觉压力超大的
按照你说的情况。直接走人就是了。这样的单位不敢也好。你的父母不允许你辞职内什么原因啊?是不是你的父母是在容这个单位工作过吗?
朋友还是直接走人就是了。是否有合同(劳动合同)。如果有先写一份辞呈报告。如果没有合同直接走人。机关单位现在很少有临时工存在了。
你所在机关党委是不是公安机关吗?交警机关?回复我。
10. 在政府单位当临时工是什么体验
我在政府单位当过临时工,现在是正式编制。大约可以回答这个问题。
我们省每年统考一次公务员,统考一次事业编。我毕业当年报考了本省外市的公务员,笔试第一但是最终放弃面试资格,同时又没考上本市的事业编,又错过了春招时间,所以应届的一年我就成了待业人员。拿到毕业证的第二周,到市里某局当临时工,每月1500的工资不给五险一金没有补助、不参与工会福利和体检。而且这1500还不是每月发,我印象里只发了两次:一次是当年年底,春节前给我发了从入职以来的工资(2016年7月至2017年2月),另一次是我考上正式编公示的时候,发了17年4月至17年9月的工资。其中3月我在上辅导班,所以工资给我扣除了。
当临时工最大的感受就是穷,真穷。拿着1500的工资跟人合租每月600的房子,除去正常花销基本剩不下什么钱。后来工作调动去了稍微远的地方,每天还多出来4块交通费,就更拮据了。我那时候因为很久不发工资,但是又不好意思跟家里要钱,就联系了读研时候的导师帮他做课题,他还给我一点补助,加上我上学时候攒下来的钱,勉强挨到第一次发工资。感谢导师。印象比较深刻的是,16年双十一看中波司登厚的长款羽绒服,活动价九百多,放在毕业前绝对是立马买下,但是那年根本不敢买。最终这九百多省下来交了合租房的暖气费。
我当时工作的单位是个小单位,歧视到不明显,也不会恶意给我派很多活,有个聚餐什么的也会带上我,总体环境不错。从领导到同事都鼓励我多学习早日考编成功,还特意把我调去清闲又适合学习的地方工作,至于私下传授考试技巧之类的事就更多了。也是因为大家的鼓励和帮助,我决定认真备考一次(之前都是裸考),狠心报了个含食宿的培训班,领导理解且支持,立马准假让我走人。等到出笔试成绩的时候,我还在前台值班,科长催我去后台查成绩,我不敢查,最后是我男朋友告诉我笔试第一且分数很理想。科长当场给我放了一天假让我跟父母汇报,让我出去庆祝出去玩。
我当临时工的一年多时间里,一直在给各种企业投简历。但是我的专业比较冷门,在我家这种鲁南小城里,大企业或者国企一看专业就把我卡主了。唯一一次就业机会,是我在某图上培训班的时候,被校长看中,私下跟我说如果当年考编不成功可以到某图当老师。这一年,让我彻底明白一个冷门专业文科生,在小地方除了考编制很难找工作。
在政府单位当临时工,也有些好处。对我来说让我在这一年里真正体会到“公务员”这项职业是否适合我,且日常工作中写材料也是申论学习的最好途径。而且因为岗位清闲,我可以认真思考我未来工作的方向,比如我清楚的认识到我更适合去窗口单位、做一种实实在在能为人服务的工作,否则我会觉得自己没有价值。
最终选择报考博物馆正是基于这种思考。博物馆的工作让我真实体会到能为人服务是一件快乐的事、能用自己的专业知识策划展览是一件有价值的事。
成为正式工之后,我才知道原来当临时工有什么样的感受取决于在什么样的单位。比如在城管局当临时工的伙计们苦活累活先上、挨打挨骂顶着;我现在单位的临时工基本工资之外有绩效和提成、有奖金和福利,还给五险一金,但是考勤管理比正式工严格。相比较来说,我当临时工的日子除了穷还算舒心。
要说临时工和正式工对我自己最大的影响,可能在婚恋问题上。我毕业前一年就认识了我老公,他在本市市直单位正式编,所以我应届公考放弃外市面试资格也多少与他有关。其实对我们自己来说,有没有编制、是不是在政府部门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一点都不重要,他不会因为我的工作而跟我分手,我不会因为我的工作自视轻贱,因为我们都清楚工作不能代表一个人。但是周围所有人,包括我父母都认为我当临时工是我们感情的最大障碍,不止一个人跟我说,有编制的男孩子很抢手、可以随便挑人,而临时工在相亲市场毫无地位,甚至有人提醒我要注意男友动态,做好突然被甩的准备。
其实在政府单位当临时工,不被区别对待是很难的,即便同工同酬,领导也有一百种方法让人牢记自己只是临时工。但是就我个人体会来说,即便是当临时工也不能真的让自己闲散起来,要么好好工作多学点技能,以后再投简历去企业也算是有过工作经验,我现在单位临时工去企业的都从中级做起;要么抽时间备考(多写公文,把公文类工作当备考练手)。
重要的是,自己千万不能“有临时工的自觉”而混日子,也没必要因此觉得低人一等。
甩一个和我老公有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