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临时工退休
❶ 临时工退休政策
所谓的临时工,是指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前,实行的用工制度,是不回计算工龄答的,也没有退休制度。如果临时工被用人单位招用为正式职工的,最后在用人单位从事临时工的年限,可以计算工龄,和正式工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工龄。工作到退休年龄,可以办退休,
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之后,从法律的角度说,就不存在临时工,都是合同制,按照缴纳养老保险政策执行,达到法定年龄缴费满15年,就可以办理退休。
❷ 关于临时工的退休补偿
虽然没有签订合同,但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的,用人单位可版以不支付权经济补偿金。当然,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在先、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用人单位不仅不可免除给付经济补偿金(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义务,同时还负有相应赔偿义务。
❸ 临时工退休时算工龄吗
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社会统筹之前,经劳动人事部门办理录用手续,招收为正式工的,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招收为正式工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1、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
2、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3、《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2]323号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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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分类:
1、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
2、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3、连续工龄和本企业工龄在含义上有一些差别,即连续工龄不仅包括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而且包括前后两个工作单位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
若没有可以合并的情况,连续工龄就是本企业工龄。国务院1978年6月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规定将“本企业工龄”改叫为“连续工龄”。
❹ 81退伍在乡镇工作40年退休作临时工退休
当兵退伍,普通士兵回村当民;当官的回乡镇安排工作,退休按单位职工正式退休。
❺ 镇机关事业单位临时工退休后的待遇问题
1、你肯定不能享受“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2、可算作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3、镇政府提专出的意见属应该接受。在事业单位工作在社会保险处缴纳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的情况很多。632.8元的标准我认为符合政策。“人过70古来希”高高兴兴活几年什么都有了!!!!
❻ 做临时工的年限退休时能算工龄吗
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在后来成为合同工。对按照有关规定招用的临时工,转为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后一次在本企业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与被招收为劳动合同制工人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前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后的临时工期间的连续工龄,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计算缴费年限。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不能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或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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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工作人员
关于临时工作人员转正和录用后的工龄计算问题
①临时工被录用或转正后的工龄计算
临时工(包括亦工亦农)被录用或转正后,在本单位最后一次做临时工的时间可以与录用或转正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②民办(代课)教师被招用录用后的工龄计算
民办(代课)教师被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或经组织批准进入各级各类学校学习毕业(或结业)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并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前最后一次经组织批准任民办教师的工作时间可以与成为国家正式职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在两个以上单位连续担任民办教师的时间,凡经组织批准调动的,应当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❼ 临时工退休有什么规定吗
如果作为临时工工作,那么你正常参保的基本养老保险,并且达到累计交费15年以上这样一个规定,这种情况也是可以正常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当然作为正式工也工作了15年,那么也就意味着他也仅仅只交了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所以说这两个人员退休的这个退休金待遇几乎是没有什么区别的,因为他们的缴费年限都是相同的,所以说领取到的退休金也基本上是相同的。
❽ 我父亲在乡镇水利站工作了二十多年的临时工能办理退休吗
这种情况要看你父亲在水利站工作期间单位给他是否办理了养老保险 如果办了 已经缴内纳了养老保险金容 他到退休年龄就能办理退休 。前几年社保局给曾经在单位工作过的临时工 合同工补办养老保险 不知道你父亲参加了没有。可以去单位和社保局问问。
❾ 新劳动法有规定,临时工不可以五十退休吗
我国《劳动法》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劳动者符合法定年龄,为用人单位实际提供劳动的,即认为与用人单位实际建立劳动关系,属于正式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至于具体的退休年龄,需要看具体情况:
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法定的退休年龄是指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现仍然有效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
法定退休年龄漫画
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
坚决按照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办理职工退休、退职,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劳动权利的根本保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9]10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3月9日发布了《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通知指出: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规定办法有以下两类:
干部
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
工人
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机关群众团体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由医院证明,并经过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破产国有企业职工
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特殊工种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人员退休除外),可提前5年退休。
资源枯竭型破产关闭企业职工,在享受111个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破产国有企业职工退休政策的同时,其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人员,可再提前5年退休。
自谋职业者
《劳动保障部关于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1]20号):城镇个体工商户等自谋职业者、农民合同制工人以及采取各种灵活方式就业人员在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累计缴费年限满15周年的,可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
提前退休年龄
工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或基层干部,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应该退休。
1978年以来,原国家劳动总局根据国发[1978]104号文件要求,负责全国提前退休工种的审批工作。1985年,原劳动人事部发出《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劳人护[1985]6号),将提前退休工种改由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送劳动人事部备案。1993年,原劳动部下发《关于加强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劳部发[1993]120号),规定自1993年7月3日起,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停止审批新的提前退休工种。提前退休工种由国务院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劳动部审批。劳动部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各有关部门已审批的提前退休工种进行清理和调整。1999年,劳动保障部发出《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规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该《通知》还规定,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一次性补贴2011年1月起,我国对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已经公布了“关于个人提前退休取得补贴收入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
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今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来说,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其计税公式为,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其他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涵义的复函》(劳社厅函[2001]125号)规定: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正常退休年龄,即: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
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前退休的范围仅限定为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和3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但此项规定与前款规定不能同时适用于同一名职工。
违反上述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行为都是违法的,都必须立即纠正。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为职工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要清退回企业。
❿ 农村乡镇临时工作人员退休规定
对于符合什么条件的原临时工可享受退休待遇,劳动部《关于计划内长期临时工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劳险司函字〔1989〕21号)中规定:1971年11月30日以前,在常年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上使用的计划内长期临时工,符合1978年《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的,可办理退休退职。这个文件明确了三方面的问题:
一是可以办理退休的对象。即在常年性的生产、工作岗位上使用的计划内的长期临时工,所谓“计划内长期临时工”是指计划经济时期,经过劳动部门批准,纳入劳动计划以内的用工。
二是参加工作的时间。即必须是1971年11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
三是可以办理退休的条件。除了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外,还须符合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的退休条件。
此外,1989年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企业招用临时工,从城镇招用的应当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保险费的缴纳标准和支付管理办法,可以比照《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办理。但这一规定不是硬性的。(摘自《劳动保障案例评析及问题解答(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