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的特点
① 临时工的心理是什么样的
现在什么时代了还分什么临时工,正式工,哪里给钱,干着舒服就多干几天,不顺心就走人,自由。
② 城管临时工的工作特点
这些人大多没抄有经过培训,更没有执法证,在执法过程中往往随意性比较大,方式简单。打人者均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里被立即辞退,瞬间便蒸发得无影无踪,给事件的调查与问责设置了重重障碍,甚至也因此而不了了之。
③ 请问做临时工好吗有什么优缺点谁都可以做临时工吗
做临时工当然不好了,临时工没有保险保障,而且福利待遇有的还不一样,虽然临时工能随时走人,现在社会压力大挣钱不容易,还是不要做临时工,有个固定的工作好点。
④ 临时工的优点和缺点各是什么
优点是时间短;缺点是工资少,没保障,福利低
⑤ 临时工与零工的区别和联系
一、临时工和零工的区别
工资方面:临时工的工资是按日和数量计算的;版零工通常是按小时计算的。权
待遇方面:临时工和公司签订有劳动合同,能保障了临时工的合法权益;零工与公司未签订劳务合同。
二、联系
聘用临时工和零工的目的是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和零工当替工。临时工和零工两者都属于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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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待遇
1、临时工的工资,应根据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原则,可采用多种工资形式,但不能低于本地区同类行业同等工种正式职工的工资待遇。
2、国营企业临时工的工资,必须纳入工资基金管理,凭用工单位工资基金手册支付。
3、临时工的一般性生活福利待遇,应与用工单位正式职工相同。临时工患病、因工伤残、退休养老等劳动保险福利待遇,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⑥ 临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别
1、签订的主体不同:
合同工是员工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并派遣到各项目上,合同一般存在3年左右的期限。实际上很多时候都是国企单位直接招聘人员,正式工作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管理及调遣由工作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与派遣公司不产生直接联系。
正式工是员工与工作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限较长。需要注意的是,本科毕业生需进过一年见习期方可成为正式工,但见习期间待遇与正式工无差别。
2、工资、福利待遇等:
工资:大致采用此方式计算: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各类补贴-五险一金。采用“定岗定薪”方式,基本工资及奖金根据所属岗位制定。
合同工较合同工不会缴纳住房公积金,其他无明显差别。表现良好的的合同工,在完成项目部评定及公司评定后,可转换为正式员工。
3、工作权限不同:
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
4、招聘方式不同:
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用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正式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
5、在政府部门,合同工没有国家编制,正式工有国家编制,福利待遇也不同;
在民营企业中,两者没有特别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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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工
合同工(contract worker),企业、事业单位通过签订合同招收的短期性工人。合同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内容包括时限、任务及共同遵守的各项义务等。
在现行的企业用工中还有一种形式,就是“劳务派遣工”,其性质和特点是“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不属于用工单位的正式职工,而是用工单位临时(不得超过6个月)租赁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
劳务派遣,又称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之间。劳动派遣的最显著特征就是劳动力的雇用和使用分离。
二、正式工
正式员工是指通过试用期考察后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
一般企业招聘员工后,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往往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一般从几天到三个月不等)。通过这个试用期来考察一个员工的综合能力,看其能否适应这份工作以及将来的发展潜力。而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时你就是一个正式员工了。
⑦ 临时工的优点与缺点
优点是时复间短;缺点制是工资少,没保障,福利低
⑧ 临时工的特点有哪些
临时工最大的特点就是流动性强
这样对于企业来说是件好事,不受劳动期限的限制
但同样受劳动法保护
⑨ 临时工和非全日制用工有什么区别。
一、临时工
1、 临时工的特点之一是灵活性,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解雇,又不用背负社会保险、经济补偿金等其他成本。
2、 弊端:临时工不上保险,出了工伤无人负责;同工不同酬、用工双轨制,不利于社会公平公正和谐稳定。
3、 临时工通常以日计酬,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无升迁和年终奖,不享受正式工的福利待遇。
二、非全日制用工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双方协商的小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即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而是由员工自行缴纳。
3、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4、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变革与发展
1、“临时工”曾是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区别于当时的长期固定工而言的一种用工形式,一般是指企事业单位临时聘用的短期工人,也包含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里的非在编人员。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法律意义上已无临时工、正式工之区分,只有合同期限长短之分,用人单位用工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能以临时岗位为由拒签。如果是在临时岗位用工可以在劳动合同期限上有所区别,比如选择与劳动者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意思是要么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临时工,要么不签合同为非法用工(这种情况也不存在临时工)。但在实际生活中仍大量存在临时工,其主体为农民工,大量分布在建筑、餐饮、保洁、护理等低端劳动力市场,他们收入偏低、社会保障不健全,有的虽然有劳务合同却形同虚设。随着威客、工作任务外包等新型用工形式的发展,临时工的队伍反而越来越壮大。
2、有一种建议认为,要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署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同时增加企业的违约成本,加大惩罚力度,杜绝临时工这种用工形式的存在。
3、以我多年的人事管理经验,认为临时工并非不合法的存在,而是不属于劳动合同法管辖的存在,随着社会发展,物价压力大、个个想找兼职外快,临时工队伍只会越来越壮大。精明的用人单位,在雇用临时工时,会与临时工签订劳务合同,而不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而劳动合同适用于劳动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所调整。打个比方来说,新房子找个装修公司要签装修协议,那您找个个体户,或者找私人来帮您装修呢?是不是也要签订合同,这种合同就属于民事合同。同理,公司把工作任务外包,找个兼职,也都要签合同,但不是签劳动合同,而是签劳务合同。劳务合同可以双方自行约定,不受劳动合同法管辖。在劳务合同的实务中,对于需要到公司接受任务或完成工作的,建议买个团体意外险,花费小,一人一年100元,且人员更替时可以随时向保险公司换人,不用担心临时工换人而浪费保险费。
⑩ 临时工作的优缺点最好具体点~!!
临时工就是不稳定,但有更多选择的机会,待遇也会好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