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临时工死了需要赔偿吗
⑴ 临时工死亡如何赔偿
⑵ 单位临时工在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按照劳动法规定,单位没有临时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版动合同,都权是劳动合同制职工,只有合同期限不同。
劳动者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遭遇事故伤害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生前供养亲属每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30%发个抚恤金(配偶和孤寡老人提高10%,合计不超过本人工资) 。
劳动者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过抢救无效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亡,享有工亡待遇;超过48小时死亡的,按因病死亡待遇,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所在省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劳动者在工作岗位上,因为醉酒、吸毒、自杀、违法犯罪或者因为个人恩怨被人杀害,属于非因工死亡,其中除违反犯罪之外,其余情形由社会保险机构按所在省规定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均由单位支付。
⑶ 临时工猝死怎么赔偿
这种情况首先要鉴定死因,也就是说必须先把死因搞清楚,才能落实责任。如心肌梗塞死亡,请临时工的就没有直接责任,一般支付一点抚恤金即可。如果是干活诱发疾病,请临时工的就要负责赔偿。
⑷ 单位临时工在工作岗位上意外死亡怎么赔偿
| 工亡待遇计算参考
你父亲属机关单位的编外聘用人员,其死亡若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视同工亡处理。
公式:
一、丧葬补助金:6月×当地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40%(按月享受),(2)其他亲属: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的30%(按月享受)。【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例如:
(一)若假设条件:本人月工资标准为3500元(死亡前上一年度本人在单位领取的月平均工资),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00元/月。配偶女性年龄56岁,父亲78岁,都主要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2011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
(二)具体计算:
一、丧葬补助金:6月×3200元/月=19200元;
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21810=436200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该项为按月享受)
(1)死亡职工配偶:3200元/月×40%=1280元/月;
(2)死亡职工父亲:3200元/月×30%=960元/月。
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3条;(2)(修订后)《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3)《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2条、第3条。
⑸ 单位顾用临时工4个月以上因工作死亡的怎么赔偿
雇员在来从事雇佣活动中源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⑹ 临时工在工作时间自身原因死亡的如何赔偿
劳动者在工作时,因突发疾病而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按工伤进行处理。其近亲属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⑺ 临时工死亡单位应赔偿吗
这个要看这个死亡的时间是不是跟工作有关系的,
要是在工作的时候死亡的,那是肯定要赔偿的,
其他的时候就要看具体情况再说了
⑻ 临时工因病死亡有什么补偿
临时工工作时自身病突发死亡,如公司给他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在发病时是工回作时间、工作岗位,只答要在24小时内死亡,按国家工伤规定由公司申报国家赔偿。如公司没有给他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在发病时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只要在24小时内死亡,由公司按国家工伤规定赔偿。如发病时不是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或超过24小时死亡的,公司和国家不赔偿。
⑼ 临时工因病死亡,单位是否负责经济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容,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根据你的陈述,该工人不构成工伤,不能获得工伤赔偿。但如果该单位没有为该工人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则应支付丧葬费、医疗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