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郑州市领失业金期间有什么待遇
⑴ 领失业保险金期间还能享受什么待遇
失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那么领失业保险金期间还能享受什么待遇?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这些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拓展阅读——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规定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
1、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⑵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哪些政策待遇
领取失业金抄。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选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分为两种类别:
一是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这类情况需要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具体内容包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
凭此证可以作为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待在户口所在地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将失业保险费年限与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是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这类情况需要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将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职业培训费、职业介绍费,以及应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由户口所在地发放失业保险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⑶ 怎么在领取失业金期间,还有基本医疗待遇领
办理失业金的期抄间的话是没有领那个一基本医疗待遇领的,因为那个基本医疗的话是要你个人再缴费,如果你在事业这个期间,嗯,你是属于暂停的,你那个医疗的医医疗金的,所以你这个期间是没办法领的到你那个基本医疗金。
⑷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根据《失业保险复金申领发制放办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这些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⑸ 郑州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在郑州市范围内(含各县市、区)依法参保登记、缴纳失业保险缴费1年以上(含回1年)并足额缴费,欠费答企业在补缴欠费后可申请本年度补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超过企业职工总数20%;未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返还标准上限为上年度企业及其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资金具体用途由企业确定。2020年4月30日前,尚未办理数字证书又未在网上服务平台完成注册的参保企业,需在网上服务平台先完善注册信息,进行注册后,再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注册手机收到的验证码登陆办理。
(5)在郑州市领失业金期间有什么待遇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申报详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2、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为全程网上办理无需现场提交任何材料,请注意与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的区别。
3、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与失业保险应急稳岗返还补贴不能同时享受。
4、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1日。
⑹ 郑州失业保险金补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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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规定只转移关系,不转移基金。
失业保险转移需要的资料: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待遇转移需准备如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失业证明、2寸照2张等。
失业保险转移办理流程:
失业人员原用人单位与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可以选择在原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先到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开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按照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失业保险待遇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由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其中,非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才可办理转移手续,农业户口的失业人员只能在失业保险缴纳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⑺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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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专他失业保险待属遇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⑻ 郑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申领范围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或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参保人员(不含参保不足1年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二、发放标准
累计缴费2年以上的(含2年)参保失业人员,按照郑州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执行;累计缴费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参保失业人员,按照郑州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60%执行;参加失业保险不足1年、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按照郑州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执行。
(8)在郑州市领失业金期间有什么待遇扩展阅读: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2、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并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3、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4、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5、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⑼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人员还可享受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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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失业后,凡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只要单位和个人参加了失业保险并按规定履行义务满一年,本认就可以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取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以参加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就业训练机构组织或认可的职业培训,以及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后参加其他形式的职业培训,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保险基金中有用于专门支出的失业人员的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以及税收、金融等各项优惠政策。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换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4)除此之外,考虑到女性失业人员负担加重,有的地方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妇女,在领取失业保证金期间生育的,可以领取生育补助金,数额一般为本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4倍。
(5)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6)单位招收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所在单位以缴纳失业保险的,本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提前解除劳动的,可以领取一次性生活补助。
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除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两者并不冲突。这些都是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失业人员可以依法领取相关的待遇。
⑽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领取复失业金。
失业人员户制籍所在地与参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愿的原则”,可选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然后在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金。
个人转移失业保险关系分为两种类别:
一是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关系。这类情况需要在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记录,具体内容包括: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
凭此证可以作为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待在户口所在地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将失业保险费年限与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二是失业后的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这类情况需要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将应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和职业培训费、职业介绍费,以及应由失业保险基金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转移至户口所在地,由户口所在地发放失业保险金、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