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師招聘
A. 教師編制考試和農村義務教育教師招聘考試有何區別
1、編制不復同:
教師編制屬於制教育系統的編制,農村義務教育教師的招聘屬於事業單位編制。以及在考試方面的難度,還有考試後分配工作的地點,都不一樣。
2、分配工作的地點不同:
前者有可能分在城裡的學校,後者肯定分在鄉村學校。
(1)義務教師招聘擴展閱讀:
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後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只簽訂一次合同)並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但合同工一般指臨聘人員。非在編老師,一般稱作代課老師。
B. 湖北省農村義務教師招聘
1,可以
2,但是你要申請(且你在3年內表現一定要好)
3,所謂教師編制就是教育局幫專你辦好了一切手屬續,只要你不辭職,享受一切福利到終老,就是所說的鐵飯碗。如果是非教師編制的,你的名字不在教育局,工資是學校發的,學校和你簽合同的,不續約你就只能走人,工資福利都比編制的人少。這其中涉及最大的就是利益問題,所以才有那麼多人擠破頭也要變成編制教師了。
C. 農村義務教師招聘面向畢業生,往屆生怎麼辦
傾斜而已,往屆的也會招的,具體要看崗位要求,希望能幫到您。
D. 教師招聘學科類考試和農村義務教師是一樣的嗎
您好,是不一樣的
教師招聘類考試也有幾大類:教育局教師招聘考試,事業單位教師招聘考,合同制教師招聘考試,赴外教師招聘考試
農村義務教師一般是指三支一扶的
E. 湖北省農村義務教師招聘和湖北省事業單位D類考試的區別在哪啊,應屆畢業生考哪一個比較好
一、兩者的定義:
1、農村義務教師是指公開招聘高校往屆或應屆畢業生到縣及以下農村義回務教育階段學校任答教
2、事業單位教師招聘就是某市、縣或某學校需要進一步補充教師隊伍而進行的招聘考試。
二、兩者的區別:
1、兩者考試形式不同:招教考試以縣或地級市、區進行,而農村特崗教師招聘考試各省教育廳執行教育部的有關政策進行。
2、招教考試各地時間不太固定,而特崗以省為單位統一進行,每年只有一次,一般是在5月發布公告,7月上旬考試。
3.報名條件上的區別:不同招教考試報名條件不同,具體需要根據招教的公告來確定。而特崗教師招聘的報名條件是全省統一的。
4、學歷方面:招教考試對學歷要求因考試而異,具體需要根據招教的公告來確定。特崗教師招聘在學歷方面一般最低是專科生。
5、招聘崗位學段的區別:教師招聘指的是事業單位編制的普通崗位教師,普崗教師不限於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幼兒園到大學都有。特崗教師則只招聘義務教育學段。
6、考試內容:招教考試筆試內容由各地或招聘單位確定,不同地區招教考試內容不同,具體需仔細閱讀招教公告。特崗教師招聘考試的筆試內容全省統一。
F. 關於農村義務教師招聘考試有什麼制勝法寶
我覺得應該咨詢一下,以往考過的同學,讓他們分享一下經驗。再看一下以前考試的試題。再有就是,必須要好好復習,讓自己胸有成竹,這樣考試的時候才會得心應手。
G. 教師招聘考試和農村義務教育教師招聘考試是一樣的嗎
您好,您需要再詳細對比一下公告,看一看考試內容,招考對象,福利待遇是否一樣。
H. 請問農村義務教師招考和事業單位的教師招考有什麼區別啊
您好 華圖教育為您服務。
農村義務教師 和 事業單位教師招聘的詳細信息 請收藏關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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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義務教師 招考是各省屬統一組織招考的,到農村中小學任教的一種招考。
事業單位教師招聘是 各縣 各市 各區 教育局人社局或者組織部 組織招考的 到城區或者鄉鎮中小學任教的一種招考。
相對來說,前者的工作環境較艱苦一點。後者的分到城區的工作環境稍微好一點。
相同點:二者都需要教師資格證。
待遇都查不多,主要看學校。
I. 2019年農村義務教師招聘什麼時候開始啊,招聘要求有嗎有參考嗎
19年的農村義務教師招聘公告還沒出來,不過你可以參考2018年的公告發布時間專進行備考。
農村義務教師公屬告發布時間:4月3日
農村義務教師筆試報名時間:4月11-20日
農村義務教師筆試時間:5月12日
農村義務教師面試時間6-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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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農村義務教師招聘來襲:新機制VS非新機制有何區別
新機制教師:實行全省統招統派,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經費省級負擔,農村學校使用的補回充新機答制簡稱新機制教師。
非新機制教師:相對於新機制教師而言,非新機制教師主要是由縣級自主招考、負責管理、承擔經費的教師。
目前新機制和非新機制都是有省級主管部門統一招考,考試內容也一樣。
區別在於:新機制教師屬於省人事編制(臨時性的),有三年服務期限;非新機制教師屬於地方人事編制。
三年聘任期間:
①執行國家統一的工資制度和標准。與當地正式老師享有同等待遇,績效工資不足的部分由地方財政解決。
②津貼補由各地根據當地同等條件公辦教師收入和中央補助水平綜合確定。
③提供必要的交通補助、體檢費和按規定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體系,享受相應社會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業保險。
三年聘任期滿後:
①鼓勵期滿後繼續從事農村教育事業。對願意留在當地學校的,當地政府要負責落實工作崗位,將省人事編(臨時性的)轉入地方人事編制,工資發放納入當地財政統發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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