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八小時
A. 做臨時工25元一個小時,每天上8小時,加班是平時0.6倍,加班費是多少錢
不應該是25乘以0.6等於15,加班費一小時15元,就是說晚上加班你的時薪是40
B. 法律5天8小時適用於臨時工嗎
一周上班五天每抄天八小時,不是五天一共八小時.這個縣搞清楚.
估計是你理解上的錯誤.
加班加點要付工資的一倍
周末加班要付工資的兩倍
節假日加班要付工資的三倍
前提是要雙方簽訂了聘用合同 臨時僱用的一般伸張自己的權利比較難.
C. 臨時工上班八個小時後不去加班算不算曠工
臨時工上班八個小時後不去加班不算曠工。
按《勞動法》規定,沒有正式工與臨時工之分,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只有勞動合同期限不同,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因為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勞動者加班,應當與勞動者協商,徵得勞動者同意,勞動者有權拒絕加班。因此,勞動者八小時之後不加班是勞動者的權利,不屬於曠工。
但用人單位按照《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勞動者不得拒絕,不去加班用人單位可以按曠工處理。
《勞動法》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二)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臨時工八小時擴展閱讀:
按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無論什麼用工方式,只要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用人單位就要按照最低工資標准來執行。
《最低工資規定》第二條指出,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第三條規定,本規定所稱最低工資標准,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規定》第二條規定:本規定適用於我省境內各種類型的企業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在上述用人單位工作並領取報酬的職員、固定工、合同工、臨時工。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確定其工資標准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第五十四條(三)規定,最低工資,是指按照前項規定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者有權向勞動保障部門舉報投訴。
《最低工資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違反本規定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補發所欠勞動者工資,並可責令其按所欠工資的1至5倍支付勞動者賠償金。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D. 你好問一下國家法定日臨時工有八小時的底薪嗎
你好,你是臨時工,只能按小時來計算工資,你上一天得一天,一般是不會給你底薪的。除非這個老闆很好。
E. 臨時工按天算,做200一天,如果上班8小時會不會扣扣工資
正常工作就是8小時,做一天就給一天的工資。至於扣工資必須符合規定,不能隨便扣除工資。如果8小時之外工作,需要額外支付加班費。有問題可以求助當地勞動局。
F. 請問臨時工做不到八小時,應該怎麼辦
臨時工做不到八小時,也是可以拿到工資的,只要跟公司協商解決就好了
G. 有沒有8小時制的臨時工作崑山
8小時制的臨時工應該不難找,你可以到當地的勞務市場和人才市場去看看,也許會有適合你的工作的。
H. 臨時工上班時間是不是也是8小時,超過8小時是不是要算加班費
是的,是這樣規定的,但是,他只要把工資給你造低一點,其它算你加班工資不就對了,所以別管是不是有加班費,就看每天工作多少小時,平均能拿多少,值得的就做,不值得就再見
I. ktv做臨時工,每天正常工作8小時。8小時過後自願加班一個鍾,然後我就不想加班了,卻還要扣我工資
你們現看看有沒有正式的勞動合同,或者是用工申請表什麼,要麼你是無效的
J. 找工作臨時工8小時女工
我想找個八個小時的工作廠里飯店手工都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