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周末
A. 星期天做臨時工的有沒有
星期天做臨時工的是有的,你可以到人才市場去看看,或者職介所去打聽一下,能找到臨時工。
B. 工廠裡面臨時工合同寫的按小時工計算工資那我周六日是雙倍工資嗎
綜合工時制是針對全日制職工而言,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准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按工資的150%支付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300%支付工資報酬。
小時工是指非全日制職工,即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周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非全日制職工不執行加班工資的規定,但一些省市規定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特別規定的小時標准支付工資報酬。
勞動部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復函》
勞部發[1997]271號
五、經批准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用人單位,在計算周期內若日(或周)的平均工作時間沒超過法定標准工作時間,但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工作超過8小時(或40小時),『超過』部分是否視為加點(或加班)且受《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限制?
依據勞動部《關於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五條的規定,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採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准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准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C. 附近找工作臨時工周六,周日兩天兼職全天
幫買衣服,或者是超市都可以的
D. 臨時工周末可以有權不加班嗎
如果是指定的你,你可以和領導協商一下,看看有沒有回轉的餘地,如果是大批的人都在加班加點,而你又違反的話,你就要思量著來了。
E. 臨時工周一至周日按小時算工資的每天需要上多少個鍾
小時工在一線城市是20多塊錢。
小時工在四線城市是十塊錢左右。
F. 臨時工周末可以不上班嗎
有些地方臨時工可以周末不上班的呀,不是每個招臨時工的都要求周末上班的,你可以自由選擇去找適合你的工作時間,但不一定能找到自己喜歡的臨時工作。
G. 臨時工周六日加班加班費翻倍嗎
用人單位在抄節假日安排襲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於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H. 請問這附近有招臨時工的沒有我星期六星期天都休息,
請問附近有臨時工?清潔工,保姆,陪妒,服務員,我周六,周末休息,謝謝你。
I. 周末做臨時工是不是每個星期都要去
那麼禮拜六禮拜天去做臨時工的話,是不是每個星期都是要去的?這個的話還是回根據你自己個人的一個意答願,因為臨時工的話本身就是你想去的話就去不去的話就不去。那麼你白天的話如果說你想去,如果說身體各方面原因的話,不去的話也是可以的,直接跟那邊領導好好溝通一下就好了。
J. 請問星期六,星期天不上班按勞動法算曠工嗎
按勞動法的規定不算是曠工。
但還要根據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來決定,如果勞動合同上註明星期六、星期天是該職工的正常休息日,根據法律規定,在休息日進行加班要取得職工本人的同意,如果職工在星期六、星期天不去上班的,不屬於曠工。
如果根據用人單位的工作安排,星期六、星期天是該職工的正常上班時間而非休息時間的,則職工未經單位同意而不去上班的,就屬於曠工。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所以,如果勞動合同上沒有明文規定星期六星期天是該員工的工作時間,員工不同意加班就不屬於曠工了。
(10)臨時工周末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並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則和其他規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
並且根據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