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2015最新交警臨時工的政策
⑴ 交警隊的職工和臨時工有什麼區別
合同工就是跟政府簽合同的,跟臨時工不一樣,兩者都扯不上邊,當然政府解僱回你了,也是正答常的,不像公務員,政府不可以隨意解僱任何一個公務員,而都是要經過審批程序的。。。。另外有個好消息,就是最近出台了一條新政策,就是同工同酬啊,所有的派遣用工,等等都享受正式工一樣的工資,不過其他福利應該是沒有得。。合同工不知算不算在內
⑵ 國家對臨時工有哪些政策
國家事業單位對臨時工沒有新政策,臨時工是對事業單位用工不足的補專救措施,各地都有編屬委,每個部門需要多少人,按照工作情況會合理配置固定名額,不能更改,如果沒有監督機制吃空享的就更多了。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十八條 各機關依照確定的職能、規格、編制限額、職數以及結構比例,設置本機關公務員的具體職位,並確定各職位的工作職責和任職資格條件。
⑶ 國家有關對行政、事業單位的「臨時工」待遇的政策或文件規定
國家有來關對行政、事業單位自的「臨時工」待遇的政策或文件規定是:
一、《勞動法》實施後,已經沒有臨時工的概念了,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中的原臨時工,應當納入工人管理,由所在單位向當地勞動部門申報和交納社會保險。
二、《國家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或者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應當退休。
公務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人自願提出申請,經任免機關批准,可以提前退休:
(1)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
(2)距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足五年,且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
(3)符合國家規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的。
⑷ 交警臨時工待遇
勞動合同法雖然早已實施。但是,並非一切勞動者都是依照該法執行的。比如你說的交警協問題,由於屬於政府提供的公益性崗位,根據相關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為安置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的給予崗位補貼和社會保險補貼的公益性崗位,其勞動合同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故這些崗位依法是不完全適用勞動合同法的。但是,最低工資標准應當執行。
⑸ 2015年國家有政策將臨時工轉為合同工嗎
按照現在的法律,符合法定年齡的員工都應當簽訂勞動合同,否則單位就是違法的。
⑹ 我們是交警隊的臨時工,工作有10多年了都,現在國家提到的同工同酬會落實到我們這嗎平遙縣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單位對於技術和勞動熟練程度相同的勞動者在從事同種工作時,不分性別、年齡、民族、區域等差別,只要提供相同的勞動量,就獲得相同的勞動報酬。
能否實現看當地政策了。
⑺ 對交警隊工作十年以上的臨時工有何政策
沒出息…
⑻ 交警的臨時工必須符合那些條件才能上崗
這是輔警崗位,要符合條件者參加考試、體側、面試等環節,通過者才可以
⑼ 交警臨時工是國家工作人員嗎
國家工作人員是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臨時工因沒有法律授權和委託,不具有執法權只是輔助人員,不屬於國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