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工令計算
Ⅰ 臨時工是否計算工齡
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計劃內臨時工經縣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批准、被本單位招收為固定工後,其最後一次在本單位的計劃內臨時工的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當事人一直從事臨時工作,並且不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從事臨時工作的時間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
零工就沒有什麼保障了吧
臨時工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用工的統一管理,滿足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臨時工的合法權益,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 招用范圍和條件
第二條 公司招用臨時工從事短期、臨時、季節性工作,或繁重性體力勞動工作。
第三條 臨時工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即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能勝任所從事的工作。
第四條 臨時工優先從本地居民中招用;確有困難時,經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從外地招用。
第三章 招用程序
第五條 按照人力資源計劃、工作需要,填寫招聘申請單報公司領導審核。
第六條 人事部匯總各部門用工需求,安排臨時用工計劃。
第七條 與正式員工一起或單獨招聘。公司招聘管理辦法適用於本辦法。
第八條 公司與臨時工本人簽訂勞動合同,一式若干份,公司、員工、勞動部門分存。
第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與臨時工辦理續聘或終止手續。
第四章 臨時工待遇
第十條 臨時工在受聘期間按崗位享受勞動報酬。報酬標准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准。
第十一條 臨時工工資包括獎金、有關補貼,不能攀比正式員工工資待遇。
第十二條 臨時工的勞保用品,與正式員工待遇相同。
第十三條 臨時工享有與正式員工相同的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視情況可以特批享受。
第十四條 臨時工的醫療保險、計劃生育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臨時工加班按照工資的1.5倍計算。
第十六條 臨時工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滿未痊癒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酌情一次性發給相當本人1~3個月工資的補助金。
第五章 臨時工管理
第十七條 臨時工與正式員工一樣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同樣進行考勤。
第十八條 除特殊情況下,臨時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十九條 臨時工轉為正式員工應通過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條件下享有錄用優先權,其臨時工齡可累計為連續工齡。
第二十條 各部門使用臨時工的一切費用,均列入部門費用總額內開支,進行費用效益考核。
第二十一條 公司可以依照勞動合同解聘臨時工。
第二十二條 臨時工可以依照勞動合同辭職。
第二十三條 沒有依據勞動合同條款而解除勞動合同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內因解除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時,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聘用離退休職工參照本辦法。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准頒行。
臨時工:是計劃經計時代的一種用工形式,國家承認的臨時工是有當地勞動部門招工指標的計劃內臨時工。1995年勞動法頒布以後,國家實行了全員勞動合同制,臨時工這種用工形式便從此退出了歷史舞台。勞動合同制這種用工形式的特點是實行同工同酬,凡是與單位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不論是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都應當為其辦理各種社會保險,並在解除勞動關系時為其支付每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Ⅱ 關於臨時工工齡的計算
據國家和省有關政策規定,計劃內臨時工經縣以上勞動行政部門批准、被本單位招收為固定工後,其最後一次在本單位的計劃內臨時工的時間可計算為連續工齡。當事人一直從事臨時工作,並且不在同一單位連續工作,從事臨時工作的時間不能計算為連續工齡。
零工就沒有什麼保障了吧
臨時工使用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用工的統一管理,滿足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保障公司和臨時工的合法權益,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章
招用范圍和條件
第二條
公司招用臨時工從事短期、臨時、季節性工作,或繁重性體力勞動工作。
第三條
臨時工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即年滿18歲,且身體健康,能勝任所從事的工作。
第四條
臨時工優先從本地居民中招用;確有困難時,經當地勞動部門核准從外地招用。
第三章
招用程序
第五條
按照人力資源計劃、工作需要,填寫招聘申請單報公司領導審核。
第六條
人事部匯總各部門用工需求,安排臨時用工計劃。
第七條
與正式員工一起或單獨招聘。公司招聘管理辦法適用於本辦法。
第八條
公司與臨時工本人簽訂勞動合同,一式若干份,公司、員工、勞動部門分存。
第九條
勞動合同期滿,公司與臨時工辦理續聘或終止手續。
第四章
臨時工待遇
第十條
臨時工在受聘期間按崗位享受勞動報酬。報酬標准見非正式員工工資標准。
第十一條
臨時工工資包括獎金、有關補貼,不能攀比正式員工工資待遇。
第十二條
臨時工的勞保用品,與正式員工待遇相同。
第十三條
臨時工享有與正式員工相同的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待遇,其他假視情況可以特批享受。
第十四條
臨時工的醫療保險、計劃生育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臨時工加班按照工資的1.5倍計算。
第十六條
臨時工因病或生病在休病假滿未痊癒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公司酌情一次性發給相當本人1~3個月工資的補助金。
第五章
臨時工管理
第十七條
臨時工與正式員工一樣應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同樣進行考勤。
第十八條
除特殊情況下,臨時工的用工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十九條
臨時工轉為正式員工應通過正常招聘程序,在同等條件下享有錄用優先權,其臨時工齡可累計為連續工齡。
第二十條
各部門使用臨時工的一切費用,均列入部門費用總額內開支,進行費用效益考核。
第二十一條
公司可以依照勞動合同解聘臨時工。
第二十二條
臨時工可以依照勞動合同辭職。
第二十三條
沒有依據勞動合同條款而解除勞動合同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予以賠償。
第二十四條
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內因解除勞動合同而發生爭議時,按國家和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聘用離退休職工參照本辦法。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經總經理批准頒行。
臨時工:是計劃經計時代的一種用工形式,國家承認的臨時工是有當地勞動部門招工指標的計劃內臨時工。1995年勞動法頒布以後,國家實行了全員勞動合同制,臨時工這種用工形式便從此退出了歷史舞台。勞動合同制這種用工形式的特點是實行同工同酬,凡是與單位有勞動關系的勞動者,不論是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單位都應當為其辦理各種社會保險,並在解除勞動關系時為其支付每年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Ⅲ 臨時工算工令嗎
1、您的兩年臨時工是應該算工齡的,2、但是要有當時招工或您工作的檔案記錄來證明。您可以找工作的單位或現單位確認以下,3、如果還沒有記載,您可以要求補辦。
提問人的追問
1、請要求單位具體回答是那個文件規定的。2、您可以寫封信向上級主管部門投訴。寫上他們說的:我也不明白。等等語言。3、您是有國家相關文件的知情權的。不告訴您文號是不尊重您的知情權。
Ⅳ 做臨時工時的工齡能否計算有何法律依據嗎
臨時工期間應該算在工齡內的。 根據勞動部工資局《關於臨時工被錄用為長期工後的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64)中勞薪字第344號規定:臨時工最後一次在本單位當臨時工的連續工作的時間,可以與被錄用為長期工以後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另依據《關於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勞社廳函〔2002〕323號)文件: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
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後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或繳費年限。
(4)臨時工工令計算擴展閱讀:
新《勞動合同法》對臨時工的規定
2013年7月1日起,我國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將正式實施。新政最大的亮點是,明確規定了被派遣勞動者,也就是通常所說的「臨時工」,享有與用工單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權利,並賦予人社部門依法開展經營勞務派遣業務行政許可的權利。
所謂臨時工應該說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勞動合同法》的修訂案針對的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單位是指的這樣一種。
勞務派遣工跟所謂的我們習慣稱的臨時工還不完全一樣,因為他跟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他的在勞務派遣公司。而所謂的臨時工的勞動關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單位,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 其范圍是很廣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職工,也包括了臨時工。因此,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要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這種關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時間,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
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不要認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別,而在享受《勞動法》所賦予的權益上不能依法去爭取。
參考資料:網路-勞動合同法
Ⅳ 臨時工的工齡計算是如何規定的
臨時工最後一次在本單位當臨時工的連續工作時間,可以與被本單位錄用為長期工後專的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屬為連續工齡。
農民輪換工回鄉後,重新被吸收為國家職工時,其連續工齡應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算起。
「亦工亦農」期間,經招工、頂替後仍在本單位工作的,招工、頂替前最後一次在本單位當「亦工亦農」工的連續工作時間可以合並計算連續工齡。
Ⅵ 臨時工可以計算工齡嗎
臨時工是可以計算工齡的,律上已經消除臨時工的概念,所以臨時工也稱為「勞動合同制工」。不管是否簽訂合同,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臨時工期間的工作時間算工齡。
臨時工是我國實行勞動合同制之前的一種特殊存在,自1995年《勞動法》實施以來,就從法律上消除了臨時工的概念,該法要求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台同,無論勞動者的身份如何統一稱為「勞動合同制工」。
工齡是指職工以工資收入為生活資料的全部或主要來源的工作時間。工齡的長短標志著職工參加工作時間的長短,也反映了它對社會和企業的貢獻大小和知識、經驗、技術熟練程度的高低。
臨時工和正式工都是勞動者,不管是否簽訂合同,均與該單位存在勞動關系,臨時工期間的工作時間當然算工齡。
拓展資料:工齡計算方法
工齡連續計算。例如,某職工從甲單位調到乙單位工作,其在甲、乙兩個單位的工作時間應不間斷地計算為連續工齡。如果職工被錯誤處理,後經復查、平反,其受錯誤處理的時間可與錯誤處理前連續計算工齡的時間和平反後的工作時間,連續計算為連續工齡。
合並計算連續工齡。是指職工的工作經歷中,一般非本人主觀原因間斷了一段時間,把這段間斷的時間扣除,間斷前後兩段工作時間合並計算。如精簡退職的工人和職員,退職前和重新參加工作後的連續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
Ⅶ 「臨時工」能計算連續工齡嗎
」臨時工」工齡是否可以計算連續工齡,勞動法實施前後規定不同。
一、勞動法實施之前
經勞動人事部門辦理招工手續,錄用為正式職工的,在本單位最後一次從事臨時工的工齡,可以計算連續工齡。其中,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改革個人繳費之前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之後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才可以計算繳費年限。
二、勞動法實施之後
資料地方實施,打破各類用工制度和人員的身份界限,沒有正式工與臨時工之分,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勞動合同,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享有平等的權利。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應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計算連續工齡和繳費年限。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社會保險基金按照保險類型確定資金來源,逐步實行社會統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關於勞動合同制職工工齡計算問題的復函》
勞社廳函[2002]323號
對按照有關規定招用的臨時工,轉為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的,其最後一次在本企業從事臨時工的工作時間與被招收為勞動合同制工人後的工作時間可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前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可視同繳費年限;在當地實行養老保險社會統籌後的臨時工期間的連續工齡,要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計算繳費年限。沒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或繳費年限。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勞動部辦公廳
《對<關於臨時工等問題的請示>的復函》
勞辦發〔1996〕238號
一、關於是否還保留「臨時工」的提法問題。《勞動法》施行後,所有用人單位與職工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各類職工在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平等的。因此,過去意義上相對於正式工而言的臨時工名稱已經不復存在。用人單位如在臨時性崗位上用工,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為其建立各種社會保險,使其享有有關的福利待遇,但在勞動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區別。
Ⅷ 臨時工轉正後,工令計算是否包括臨時工期間的工令(是否合並計算)
應該從轉正那天算起。
Ⅸ 臨時工工齡如何計算
轉正前的工作時間計算為連續工作工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