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途中受傷
Ⅰ 僱傭了臨時工工作,工作時受傷應該怎麼賠償
Ⅱ 臨時工 下班途中摔傷算不算工傷
不算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版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權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Ⅲ 臨時工在工作時摔傷,算工傷嗎
只要員工和單位存在實際勞動關系,那麼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傷,是可以申請認定為工傷的。單位沒有繳納工傷保險的情況下,由單位承擔工傷待遇費用。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3)臨時工途中受傷擴展閱讀:
國務院決定對《工傷保險條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條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稱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參加工傷保險,為本單位全部職工或者僱工(以下稱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的職工和個體工商戶的僱工,均有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
二、第八條第二款修改為:「國家根據不同行業的工傷風險程度確定行業的差別費率,並根據工傷保險費使用、工傷發生率等情況在每個行業內確定若干費率檔次。行業差別費率及行業內費率檔次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施行。」
Ⅳ 臨時工在工作中受傷醫葯費由誰承擔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事實勞動關系也可以依法享受工傷待遇。
職工在內工作時間和工容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因此,這屬於工傷,可以向廠方要求相應的賠償責任。注意收集證據,和廠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Ⅳ 臨時工上下班途中摔傷算工傷嗎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負主責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如果是你自己摔傷的,那麼不能認定為工傷。。
Ⅵ 我是一名臨時工在工作中受傷了,該怎麼去維權
按勞動法規定,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沒有正式與臨時工之分,只有合同期限的長短不同。「臨時工」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從事工作任務遭受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參加了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和用人單位共同支付相關待遇;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所有待遇
如果僱主是個人沒有簽合同的話,就是臨時僱用關系。臨時僱傭關系下勞動者在工作中受傷時不能按工傷賠償,只能按人身損害賠償。具體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賠償案件只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的相關規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前款所稱"從事僱傭活動",是指從事僱主授權或者指示範圍內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其他勞務活動。雇員的行為超出授權范圍,但其表現形式是履行職務或者與履行職務有內在聯系的,應當認定為"從事僱傭活動"。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一般臨時工與用工者在法律性質上建立的關系屬於勞務關系,不同於僱傭關系,由於雙方當事人在損害的發生上均無過錯,故適用公平原則,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圍內對受損害方的經濟損失作適當補償而不是賠償。
Ⅶ 臨時工上班路上自己摔傷用人單位有賠償嗎
按勞動法規定,都是勞動合同制職工,沒有正式與臨時工之分,只有合回同期限的長短不同。「臨時答工」工作時間、工作地點、從事工作任務遭受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但是上班路上自己摔傷的不算工傷。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