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安全免責協議書
⑴ 私人老闆可以與臨時工簽訂安全責任自負協議書嗎
讓你簽,你就簽,該條款是違法的,自簽定之日起就無效,該他負責時,他跑不了。
⑵ 臨時工與包工頭簽安全協議有什麼好處
對方有資質,簽訂的合同有法律效力 。否則,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您和包工頭專承擔連帶賠償責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僱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於《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定。
⑶ 臨時用工協議書安全問題是公司負責嗎
臨時用工包含:小時工、兼職、以一定任務為期限的用工三種。
公司內必然要負有保障工容人人身安全的責任,簽署臨時用工協議就是為了劃分清責任,規定好臨時用工的內容,具體地點,要求等,工人在協議內的臨時施工,公司最起碼負有廠內安全教育和監督檢查的責任,如果出了事故可以按照協議上面的規定,和相關記錄證據來進行責任劃分,如果在公司履行了安全教育、監督檢查等職責,因臨時工拒絕履行協議規定而造成的事故,公司的部分責任是可以摘出的
⑷ 我想問問對個人臨時用工安全協議如何制定
臨時用工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一、協議涉及范圍
甲方安排的工作項目及作業范圍。
二、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 提供作業現場必備的施工、生活(自帶卧具)、安全用品及工具;
2. 進入施工作業現場前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和勞動紀律、施工安全教育。
三、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項目負責人(或甲方代表)的安排、管理與監督;
2、 乙方在甲方安排的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和建設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 乙方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及作好安全措施,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以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
4、 嚴禁亂拉亂接電線,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定;
5、 廠區內施工嚴禁吸煙,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2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在高處作業時嚴禁向下拋擲器物;
6、 乙方如果違反安全規定,違章作業,一經甲方發現,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如果造成人員、設備或乙方自身安全事故,所有責任由乙方全負。
7、 在工作時間以外或工作范圍以外出現的意外事故責任自負。
8、 乙方在現場工作期間,所臨時使用的用工人員必須符合身體健康要求,並必須購買意外傷害保險。
四、協議終止
甲方給乙方安排的工作結束後,若未另行安排,本協議終止。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⑸ 請問季節性臨時工,單位要求簽署安全承諾書,在上班時發生的意外或人身傷害單位免責,這種承諾書有效嗎
是無效的!沒有任何保障的,只是單位耍的套路,好規避責任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