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外包是臨時工嗎
⑴ 勞務派遣真的只是臨時工嗎
勞務派遣給我的感覺是。今天讓我們來看看關於勞務派遣的一些事情。勞務派遣是生活中非常常見的工作,但許多人都有這樣的疑慮。勞務派遣工人到底是什麼?這到底是什麼意思?
最後,勞務派遣人員在現行法律中是合法的,但在實際工作中並不令人滿意。大量的勞動爭議也源於這一制度。在實際操作中,違反勞動法、安全法和職業危害頻繁發生,同一崗位工資不同,工資待遇差,工作條件差,甚至許多單位沒有繳納養老保險,這使得一些高風險行業使用這類工人。
⑵ 勞務合同工和臨時工有什麼區別
簽訂合同方式的不同
合同工:工人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版動合同,直接與用人單位發
生勞動關系。權
勞務工:工人與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上崗協議,
與用人單位不產生直接的勞動關系。
承擔的風險事務不同
合同工:合同工由於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必須承擔用人以後所有各種難以預料的風險,即必須直接面對錄用員工的勞資福利糾紛,還要同時面對諸多政府部門,如勞動、人事、社保、公積金、檔案、戶籍管理部門等等。
勞務工:勞務工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約束,只有崗協議,因此用人單位對不稱職的員工可以隨時退回至中心,由中心重新安排人員上崗,這樣給員工產生一種競爭上崗的壓力。
勞動用工、退工、工資發放等大量事務性操作協調問題統一由中心處理,節約用人單位管理者的時間和精力,真正把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從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使其圍繞企業發展的目標專注於人員的選擇、激勵與考核等企業急需解決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⑶ 臨時工和外包
臨時工泛指在工作場所里非正式僱用的勞工,通常以日薪計酬。外包是指企業動態地配置專自身和其他企業的功屬能和服務,並利用企業外部的資源為企業內部的生產和經營服務。 臨時工一般簽署臨時工協議,外包員工是跟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的。
⑷ 勞務派遣工 法律上是屬於臨時工性質的嗎
你好!
勞務派遣是只是一種用工的方式,不一定都是臨時工的,有的員工也是與派遣公司簽訂長期的或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的,所以,在法律上說,勞務派遣並不一定是臨時工。
希望能幫助你
⑸ 勞務合同工和臨時工有啥區別
一)簽訂合同方式的不同
合同工:工人直接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直回接與用人單位發
生勞動關答系;
勞務工:工人與中心簽訂勞動合同,與用人單位簽訂上崗協議,
與用人單位不產生直接的勞動關系;
(二)承擔的風險事務不同
合同工:合同工由於與用人單位直接簽訂的勞動合同,因此用人單位必須承擔用人以後所有各種難以預料的風險,即必須直接面對錄用員工的勞資福利糾紛,還要同時面對諸多政府部門,如勞動、人事、社保、公積金、檔案、戶籍管理部門等等;
勞務工:勞務工與用人單位沒有勞動合同約束,只有上崗協議,因此用人單位對不稱職的員工可以隨時退回至中心,由中心重新安排人員上崗,這樣給員工產生一種競爭上崗的壓力。勞動用工、退工、工資發放等大量事務性操作協調問題統一由中心處理,節約用人單位管理者的時間和精力,真正把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從日常事務中解脫出來,使其圍繞企業發展的目標專注於人員的選擇、激勵與考核等企業急需解決的人力資源管理問題.
⑹ 編制外合同工和勞務派遣一樣都是臨時工嗎
編制外合同工,肯定是臨時工性質,合同到期若單位不續簽,合同就解除了。
勞務派遣,不一定是零時工,被派遣到哪個單位可能是臨時行為,但本人也可能是原勞務公司的長期工。
⑺ 勞務派遣和臨時工什麼區別拜託了各位 謝謝
1、范圍不同: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的勞務派遣單位,應當為被派遣勞動者參加職工養老保險、職工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並與正式員工享受同等待遇。從這邊看,就可以看出,勞務派遣工與臨時工在很大很大的程度方面是不一樣的,現如今的勞務派遣工在薪酬福利方面已經受到了法律的保護,保護勞務派遣工的規章制度也日趨成熟了。
2、涉及對象不同: 此外,勞務派遣涉及三方面當事人勞動者,勞務派遣公司,用人單位;而臨時工只涉及勞動者本身和用人單位。勞務派遣是指派遣機構根據要派單位(即實際用人單位)的要求,與要派單位簽訂派遣協議,將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派往要派單位,受派勞動者在要派單位的指揮和管理下提供勞動,派遣機構從要派單位獲取派遣費,並向派遣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特殊勞動關系。
3、公司不同:勞務派遣工首先得是受雇於我們勞務公司的,由我們勞務派遣公司根據與用人單位協議將勞動者派遣至業務相應的用人單位,勞動者和我們派遣公司是有合同制的固定的勞動關系,而通常所說的臨時工一般只是指用人單位直接招聘的為完成一定量的短期工作的勞務人員,他的權益方面不能夠擁有很大程度上的保障的。
4、隸屬關系不同:勞務派遣是近年我國人才市場化發展的產物,是一種新型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區、跨行業進行操作。人力資源公司依據用人單位(企業)的需求將員工外派到用人單位(企業)工作,人力資源公司分別與用人單位(企業)和外派人員簽訂派遣協議、勞動合同,以規范三方在派遣期間的權利和義務。
在派遣期間,被外派員工雖然是與人力資源公司建立勞動關系,但工作是要受到用人單位(企業)的統一安排和管理,而人力資源公司負責辦理被外派員工的各類用工手續以及發放薪酬等各種人事勞動工作,用人單位(企業)與被外派員工不發生勞動隸屬關系。
⑻ 臨時工與勞務派遣區別
也許不合情,但不能說不合理。單位可以決定非在編職工的用工方式。
⑼ 勞務派遣和臨時工什麼區別
1、勞動合同簽訂方不同
派遣工是派遣公司招錄、培訓後派遣過來的,其勞動合同與派遣公司簽訂;如果用人單位將派遣工移交派遣公司,則派遣公司可以將其派遣其他單位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臨時工是用人單位自己招錄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2、勞動保障不同
臨時工通常以日薪計酬,也不像正式的勞工能夠享有退休金與每月最低工資的保障,臨時用工不穩定,隨時有可能被解僱,勞動者權益難以維護;不上保險,出了工傷無人負。
派遣工在尚未派遣期間,勞務派遣單位應當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向其按月支付報酬。
3、工資發放
派遣員工的工資也是由派遣公司發的;
臨時工的工資是由用人單位企業發的。
4、工作保障不同
派遣是勞動者首先受雇於勞務派公司,有勞務派遣公司根據與用人單位協議將勞動者派遣至用人單位,勞動者和派遣公司是合同制的固定的勞動關系。
臨時工是用人單位通過自己的途徑招錄的,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解除後即失業,工作很不穩定,沒有工作保障。
5、受益歸責不同
《侵權責任法》規定:「派遣員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臨時工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則全部由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