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工不參與值班
㈠ 派出所法制員不參與值班嗎
法制員不僅要監督民警執法辦案,還要對警情、受案立案等等進行審核,所以法制員相當於每天都在值班,而不是不參與值班。
㈡ 臨時工在事業單位節假日領取值班費合法嗎
值班也是上班,上班就必須要支付報酬。怎麼可以懷疑臨時工值班就不算上班呢。
㈢ 政府部門的聘用人員是不是不能值班
政府部門是不能安排非在編人員參加政務值班,很多地方都出台這方面的規定。
㈣ 假期未能參與值班的情況說明怎麼寫
可以實事求是的寫。可能忘了可能去串親戚了,回不來,可能沒有車沒趕上車。
㈤ 臨時工的加班費和值班費,過節費標準是多少有一個規定嗎
加班費有法律規定,但是值班費和過節費沒有具體規定。
依據《勞動法》
第四十四專條有下列情形之屬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准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㈥ 單位每次有事不讓我參與並留我值班
其實值班還是挺不錯啊,一個人最起碼很自在啊。要是不想值班可以像上級反映啊
㈦ 在機關單位當門衛是個臨時工,值班時病發腦梗塞了,能討個說法嗎
沒死亡通常不算,看聘用合同。基本屬於協商范圍。好好溝通下吧,看拿些補償。
㈧ 臨時工拒絕接受參加防洪大壩值班輪守被辭退,是公平還是不公平
臨時工的職位薪水都是臨時的,輔助的,他們的專業水平是低下的,輪守值班需要有高專業水平!這位臨時工的做法正確的!沒有金剛鑽不攬瓷器活!
民族大義面前,拒絕接受值班輪守應該被辭退,但是在現實面前,臨時工靠微薄的臨時收入生活,正式工確是拿著豐厚的工資,出工不出力,還指手畫腳,指揮這個指揮那個,這個層面了跟公不公平沒關系。
法治社會,依法行事,如果雙方合同有抗洪明文規定,那麼必須參加,如果沒有明文規定,那就是義務了。你的思維還還停留在過去行政命令時代,不符合法制社會潮流,是純粹的道德綁架,畢竟單位不是軍隊,不能拿軍令要求,按你的邏輯抗洪是大事,那你怎麼不到街上隨便拉幾個群眾來抗洪值守,不跟你抗洪的就應該被處理嗎?依法行事,你懂嗎?
個人覺得啊:現在的人知識增長了,素質也提高了,都學會利益至上了,更學會抬杠了,在自己家裡也這樣嗎?大是大非面前要有正能量,什麼都斤斤計較的話,等你家被沖毀了,才去後悔嗎?社會不公的太多了,但絕大部分都是好的,我失業了十多年了,該我上,我會義無反顧。個人服從大局,有國才有家。
㈨ 在職職工可以在單位干臨時工值夜班嗎
這情況是可以和單位溝通的。
通常的情況,既然安排了臨時工的崗位工作,就不希望和在職職工崗位有什麼矛盾和沖突。
㈩ 怎麼員工不願意春節值班怎麼辦
別人家都團團圓圓的,誰不願意回家團員而去上班?給再多錢也不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