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預防求職陷阱
Ⅰ 如何防範求職陷阱 職業生涯最需防範的十大
求職注意:
1、提前了解當天天氣狀況,合理穿衣;規劃好當天交通出行方式,以免耽誤版最佳求職時間。
2、現場權請妥善保護好私人物品,同時人多注意安全。
3、對招聘會場內外游說人員持謹慎態度,勿輕易將手機借給他人使用。
4、發現被騙及時向案發地派出所報警。
5、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任何企業在招聘時不允許以任何目的收取任何報名費和入職押金。
此外,最需防範的十大求職陷阱:
1、試用陷阱:以新招人員替代試用期滿人員;
2、培訓陷阱:以招聘為名替培訓學校拉生源;
3、實習陷阱:利用'實習」名義使用廉價勞動力;
4、收費陷阱:招聘過程中巧立名目收取各類費用;
5、侵權陷阱:以'考察」為名無償佔用設計成果;
6、廣告陷阱:招聘信息做廣告,不是招人是賣貨;
7、名稱陷阱:招聘名稱誘人,實際工作氣人;
8、保險陷阱:錄用先考保險代理執業證,進來全當保險代理;
9、勞務陷阱:先說招聘'合同制」,錄用後變'勞務工」;
10、推銷陷阱:招聘'銷售人員」,實為推銷、傳銷工作。
Ⅱ 怎樣能夠預防求職陷阱
在求職前,一定要通過多種途徑了解公司背景。如校招的宣講會、師兄師姐、老師、親朋好友與工商稅務網站對企業情況、招聘職位有全面了解,做到心中有數,免得費時費力且無功而返。
1、收取各項費用
任何招聘單位不論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服裝費、產品押金、風險金、報名費、培訓費等行為,都屬非法行為。
2、扣壓各類證件
任何招聘單位不得扣壓求職者各類原始證件,包括不限於身份證、畢業證、駕駛證等。在求職過程中,遇到收取原件的單位要果斷拒絕。在沒有正式入職前,復印件都不需要提交。入職後復印件提前時也要寫上供什麼使用字樣,並寫在日期與簽名。
3、只「實習」不錄用
現在大四最後一學期,基本都是離校去社會上實習了,有很多單位是只提供實習機會,不能錄用。這類企業,分兩類,一類是往往是因為基礎活干不完,公司也不能給編制預算增人,只好找實習生完成基礎工作。另一類就是因為實習生的工資便宜,甚至是無薪實習,用的是你的低價勞動力。當然,這兩類他們都會明確告訴你,實習期結束後無法留用,更有一類可恨的企業就是,為了降低人工成本,等實習生結束前就找各種理由解聘。不論是哪一類,反正你永遠也成不了他們當中的一員,若是大二、大三校生時,積累經驗善可,若大四得找一份靠譜的工作,還是早點放棄掉吧。
4、無限期試用
現在企業普遍的試用期為1個月1年合同,一般說試用期為3個月簽3年合同,當然也有6個月簽3年合同的。若是遇到1-6個月視情況而定的務必謹慎。為啥?因為試用期薪資低,有人肯低薪資的給我做半年的工作,我為啥要給他轉正呢?甚至部分企業到了6個月試用期,就不給你轉正,說你能力不達標,就以各種各樣的借口予以解僱。這樣一來,求職者總是辛辛苦苦給單位低薪幹了幾個月,然後被掃地出門。
5、不簽勞動合同
很多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前學校都會讓同企業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但不知道《就業協議書》不能代替《勞動合同》,單憑簽訂的一份《就業協議書》,你的勞動權利是無法得到保障的。建議你在拿到畢業證的一個月內要同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十條明確規定,「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6、「被交」違約金
很多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約金事項,有的明顯提出不合理條款,有些設置模稜兩可或帶有誘惑的條件。在簽訂合同時對於相關的崗位名稱、工作內容、薪酬標准等相關內容一定要了解清楚,並將自己的那份留存好。在《就業協議書》的備注欄應在雙方商定的情況下對勞動期限、違約金、試用期待遇及轉正後的薪資待遇進行註明。做到慎重簽約,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
7、「高薪」「無薪」誘惑你
誰都想掙高工資,但不要天真的以為第一份工作或者跳個槽高新就會迎面而來。面對高薪誘惑時,需要仔細考量這個區域這個行業能否達到這個標准。
8、變相讓你買東西
若你在面試時,他們都會對你說,要讓你了解公司的產品,這樣才能更好的賣給客戶,等你交完錢後,發現這產品一無市場,二無價值,三過效期。這類企業採用這種「招聘」辦法,變相地向求職者產品。他們的產品實在是沒有辦法銷售出去了。
9、虛假招聘信息
有些企業掛羊頭賣狗肉的發布一些虛假的招聘信息。本來面試設計師,他要你從店員開始做,說是了解終端,了解客戶。本來面試是儲備經理,可做的是賣保險的活,讓你天天打電話,天天去掃樓發傳單。本來你應聘的是一家知名企業,結果上班的地方是一家根本就不知名的小企業。。
在求職時,求職者一旦發覺上當受騙,要及時向招聘單位所在地的人事局、勞動局監察大隊或公安局派出所報案,尋求法律保護。但由於勞務詐騙往往涉及公安、工商、勞動、人事等部門,求職者應該根據情況選擇最有效的投訴部門,若被投訴對象為合法機構,求職者可以找勞動部門,若求職受騙情況特別嚴重、詐騙金額大,可以到公安部門進行報案。
畢業生求職者,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對於各類陷阱要勇於說「不」,只有這樣,才能避免自己在求職中被騙。
Ⅲ 怎樣防止在面試時遭遇求職陷阱
接到面試通抄知後,注意下面幾點可以幫助預防求職陷阱: 1、在收到招聘單位的面試邀請電話時,請務必上人才網站核實一下這個企業的資料;對方如果用行動電話與你聯系時,必須索取對方的固定電話,面試前盡量通過對方的固定電話預約面試時間和了解企業信息。 2、請認真確認面試地點,正規單位招聘一般會將招聘地點設在單位的辦公室、會議室,一些以租用房間作為應聘地點的單位,要警惕;千萬別輕信招聘者在指定的街道或酒店接待,應該自己主動找到招聘單位所在辦公地址或辦事處。 3、絕大多數招聘單位不會主動派車去接應聘者,應聘時勿與陌生人到偏僻地方,勿將手機等財物借給陌生人。發現被騙應及時報警。
Ⅳ 如何科學防範求職陷阱,維護自己合法權益
求職時可能會面臨這些陷阱:
1)用人單位變相收取各種費用,如報名費、培訓費等等,其實是一些企業變相斂財的手段和方法。
2)有些單位在刊登招聘廣告時在具體職位及崗位職責描述時含混不清,對用人要求的標准不明確,沒有嚴格的界限。
3)企業在新員工錄用後,對於待遇,不給予明確的答復,含糊不清、在簽定用工合同的時候,也不說明具體待遇。
4)試用期過長。
當你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應該以怎樣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的呢?
1求職者在應聘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備,全面的了解進入這個行業的特點,特別是完全依靠勞動力成本、技術比較低的企業,在進入這樣的企業前,最好能和該企業的員工進行了解,多方面的打聽;
2簽訂用工合同,明確了解企業用人制度和崗位制度以及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勞動法》規定試用期不能超過6個月,如果試用期過長,則是侵犯權益的行為。應當注意的是:勞動合同至少應具備以下7種條款: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3在企業錄用前,就必須向企業闡明自己的觀點和想法,要和對方明確自己的工作崗位及具體待遇,薪資等應明確說明;
4對於收取任何費用和保證金的完全不予理會。法律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應聘者收取任何費用,包括報名費或保證金。
Ⅳ 如何避免就業陷阱
要想避免就業陷阱。我們可以在平時的時候多做一些市場調查和一定去親身體驗然後再做決定,否則可能就會上當。
Ⅵ 大學生求職陷阱如何防範
陷阱1:借招聘騙錢財
有些不法分子,專門注冊一個公司或是根本沒有注冊公司,沒有實際經營或者根本不需要招人,租個辦公室,就對外發布招聘廣告,目的是騙取那些沒有社會經驗、急於上班的大學生求職者。求職者投遞簡歷給公司後,公司會通知參加面試,求職者去他公司面試一般很順利,然後公司以各種理由要求職者繳納報名費、培訓費,服裝費、資料費或押金等其中一項,並約好,交錢後可在7至15天左右簽訂協議。由於錢不是很多,往往很多求職者願意交。而一周後再來這家公司所在的寫字樓時,已經是人去樓空。
應對策略:首先,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向勞動者收取類似以上的任何費用,在應聘階段更是不允許,因此,只要遇到要求繳納各種費用的,千萬不要繳交,快快離開;若已繳交的,可向勞動監察投訴。其次,求職者應聘前,可先查詢招聘企業的基本情況:通過「全國企業公示信息網」或手機下載一個軟體「企查查」則可以查到企業的設立時間,基本狀況,訴訟及失信狀況;若發現企業存在問題,則不要前往應聘。
陷阱2:利用試用期騙取「勞力」
有些公司以大學生求職者沒有工作經驗為由,要求先到公司先做一個月到三個月,如果做了符合條件就簽合同,並且說試用期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而大學生求職者對勞動法特別是關於試用期的有關規定並不是特別了解。往往在此試用期間,勞動者沒有辦任何手續,也沒有明確工資待遇,大部分公司只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工資。勞動者在此階段往往與其它員工一樣做事,甚至更努力,但一至試用期結束,則公司找種種借口不錄用,這是一種典型的騙人勞力的行為。
應對策略:首先,可以通過招聘網站是看這家公司是否經常這樣重復招人,以識穿公司這種詭計。其次,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也應該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且應同工同酬。求職者應保留與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據,比如,工牌,考勤記錄等;相同崗位的薪資,以便公司不給工資或不按崗位標准支付工資時可以維權。
Ⅶ 如何避免求職陷阱3篇
第一點:謹防企業掛羊頭賣狗肉的虛假招聘信息
最主要的表現為面試的工作崗位與自己所應聘的工作崗位不相符。比如說,你應聘的是編輯工作,而面試官卻問你對推廣的工作感興趣么?那麼,你就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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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點:小心要對你進行培訓的企業
如果你去應聘,面試官給你大談某行業的發展前景,並表示可以給你帶薪培訓,培訓費可以一次性出完,也可以在就業後從工資中逐步扣除,往往就是一個陷阱。這個時候做選擇一定要慎重,不要急於給出答案,要先考慮一段時間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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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點:堤防簡歷陷阱,嚴防個人信息泄露
現在,很多公司的簡歷,會要求你填寫詳細的具體住址和籍貫等等,還有緊急聯系人,以及緊急聯系人電話等等。其實,這些都是沒有必要填寫的或者模糊填寫.畢竟,這只是第一次面試, 不是入職,沒必要把自己的私人信息,留給對方。 個人看法是:僅把個人基本信息,與工作相關的工作經歷,填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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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點:超長試用期的。
現在企業普遍的試用期為1個月,一般說試用期為3個月,或者1~3個月視情況而定的務必謹慎。
為啥?因為試用期薪資低,有人肯低薪資的給我做2個月的工作,我為啥要給他轉正呢?甚至部分企業到了3個月試用期,就不給你轉正,說你能力不達標,各種理由辭退。不要大驚小怪,社會就是這么的現實。【當然,如果是大公司就另當別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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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點:高薪酬騙局
誰都想掙高工資,但不要天真的以為第一份工作或者跳個槽高新就會迎面而來。面對高薪誘惑時,需要仔細考量這個區域這個行業能否達到這個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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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點:工商局網站查詢相關企業信息
幾乎所有企業的信息都可以從相應的工商局網站上查詢到,小夥伴們接到面試電話後,不妨先查查即將應聘的公司信息,比如什麼時候開辦,注資多少等等信息。畢竟,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么!
Ⅷ 如何預防掉入求職陷阱
不通過正規的渠道招聘
人員招聘是單位的一項重要工作,是企業形象的重要組成部分,一般單位對該項工作是非常重視的,會派專人通過正規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備的就把自己的簡歷等材料交給單位。
陷阱2、要求應聘者交納「保證金」等費用
剛參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現一個不熟悉的單位提供高薪酬時,畢業生就應該引起注意,因為不少不法人員企圖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騙取畢業生所謂的押金,培訓費,服裝費等。在當前的就業形勢下,畢業生千萬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獲得高收入,對有些單位提出的所謂押金,培訓費,服裝費要敢於說不。
陷阱3、要求應聘者介紹他人加盟
有些大學生因被騙而涉足非法傳銷,到頭來後悔不已。因此,畢業生在求職的過程中如遇到非類似單位對你非常主動,把加盟後的前景說的異常振奮人心,並要你介紹朋友和同學一起加入時,就要想想這句老話:天上時不會掉餡餅的。
陷阱4、不簽訂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傳遞畢業生人事關系的依據,如不簽訂就業協議,畢業生的人事檔案,戶籍等人事關系就無法轉入工作單位及所在的城市。而這些關系的辦理涉及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如辦理社會保險,購買經濟使用房,評審職稱等。因此,單位不予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對畢業生的工作,生活,職業發展是不利的。畢業生應主動要求用人單位解決這些問題,並通過當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協助辦理人事檔案,戶口等關系的接收。
陷阱5、不將承諾寫入合同
用人單位對招聘中的內容並非必須承擔履行義務。作為畢業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兌現招聘廣告中的承諾,最好將這些承諾寫入雙方的勞動合同條款中,由勞動法的約束力來督促用人單位向畢業生履行承諾。
陷阱6、竊取應聘者的私人資料或作品
企業以選人為名,在筆試、業務考察等環節中讓求職者撰寫策劃案、翻譯文章,而這些都應是公司員工的本職工作。除了把求職學生當免費勞力外,學生在簡歷中把自己的畢業設計和研究理念寫得一清二楚,也讓不少企業坐享其成。
陷阱7、招聘單位「無限期試用」
依據有關規定,試用期人員底薪通常是正式員工的1/4,勞保用品、物質獎勵、各種保險和其他福利等又不與正式職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單位為降低人力資本,大量招募短期員工,且不簽訂勞動合同,待三個月試用期滿,就以各種各樣的借口予以解僱。這樣一來,求職者總是辛辛苦苦給單位低薪幹了幾個月,然後被掃地出門。就這樣,一群又一群學生被單位榨取勞動果實。實習期過長,以有問題為名予以辭退,這是大學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Ⅸ 求職如何避免就業陷阱
1、不要輕信路邊的招聘信息(廣告),而應該通過合法的、正當的、信譽好的信息渠道來掌握和了解招聘信息。路邊的招貼廣告多是非法中介機構用來騙取求職者錢財的幌子,其許諾的職位、薪水多是海市蜃樓、空中樓閣,只有騙取求職者的求職費才是貨真價實的。
2、要盡可能直接到用人單位求職,不要把求職的希望全部寄託在人才中介公司上。有些求職者天真地以為自己交了"求職費",對方就一定會給自己找到工作。事實上,有些「黑心」人才中介公司的主要工作任務就是收取求職者的各項費用,對是否找到合適的工作不聞不問。
3、求職者不要輕信對方收取報名費、介紹費之類的言語,更不要交押金。求職者有權拒絕各種不合理的收費。
4、拒絕高薪誘惑。天上不會掉餡餅,天下也沒有免費的午餐,高薪雖然誘人,但首先要斟酌清楚自己的條件和特長,看自己是否能為用人單位創造良好的效益,是否能對得起"高薪"。若答案是否定的,則要在心裡多打幾個問號:為什麼他們會錄用我?多長個心眼便少一份受騙的可能。
5、拒交各種名義的費用。
任何招聘單位,以任何名義向求職者收取抵押金、服裝費、產品押金、風險金、報名費、培訓費等行為,都屬非法行為。招聘單位培訓本單位的職工,也不準收取培訓費。求職者遇到此類情況,要堅持拒交,並向招但地政府勞動監察大隊直接舉報,事態嚴重緊急時直接報警110,以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可以向媒體曝光等。
6、 不輕信許諾到外地上崗。
對外地企業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廠、辦事處的高薪招聘,不論其待遇多麼好,求職者千萬要保持清醒的頭腦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輕信他的口頭許諾,一是不去,二是到勞動保障部門咨詢,並辦理相關的手續,否則會吃大虧,被騙工騙錢甚至被人販子騙賣,悔之晚矣。
7、掌握勞動法規和相關政策。
求職者在求職前或求職過程中,應主動學習一些勞動法規和相關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職素質和獨立思考的能力。
8、多種途徑了解公司背景。
在求職者正式進入單位之前,想方設法加強對企業的了解以免誤入騙子設下的陷阱。比如:注意招聘單位的營業執照等相關證件;正規單位招聘一般會將招聘地點設在單位的辦公室、會議室,一些以租用房間作為應聘地點的單位,要警惕;
9、謹慎簽定勞動合同。
與用人企業簽合同時,求職者要「三看」:一看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以及企業注冊的有效期限,否則所簽合同無效;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確、清楚、完整,不能用縮寫、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達;三看勞動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備內容,包括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社會保險和福利、勞動紀律、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等。必須簽書面合同,試用期內也要簽合同。
Ⅹ 怎樣才能避免網路求職陷阱
有效的抄避免網路求職陷阱的基本方法有:
1,認真審核網路信息的招聘內容,是否講明了招聘崗位、招聘條件、招聘待遇的具體限定?檢視招聘內容上是否存在崗位、條件、待遇上的不協調性,尤其是低門檻、高工資的情況。
2,通過網路資源查找和審核關於用人單位的相關信息,對用人單位力求有一個基本的了解。
3,拒絕獲取招聘信息時的高交費,拒絕上崗之前的高額培訓費,拒絕上崗之後的高額押金交費,因為這些情況都是招聘陷阱的常見手段。
4,求職上崗之後,是否簽訂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要認真審閱,尤其是對於崗位、工資、處罰的具體約定,避免超出法律規定的、未經雙方協商而由用人單位單方面添加的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