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前得知懷孕入職三天被辭退
Ⅰ 孕婦入職3天被辭退,公司這么做合法嗎
首先公司一開始並不知道楊女士已經懷孕,楊女士並沒有告知公司自己懷孕的事實。公司解除合同主要是出於楊女士工作能力的問題,並不存在違法行為。
女性一直是工作中的弱勢群體,很多公司不僅明確不招女性,更重要的是職場女性因為懷孕、照顧家庭等諸多因素,分散了職場女性的注意力。所以女性的晉升速度普遍比男性晉升速度慢,男性職場大佬多於女性大佬,這是我國目前的職場現狀。我國也出台了許多維護職場女性權益的法律條文,盡可能的保護女性在職場上的正當權益。
Ⅱ 孕婦入職三天被辭退,這是為什麼
公司辭退這名孕婦的原因是覺得她不能夠勝任這份工作,與她是否懷孕並沒有關系。這名女士在面試和入職的時候都沒有提到過自己已經懷孕了,而當初提交給公司的體檢上也是顯示未懷孕。
女子在和老闆商量這件事情的時候發生了沖突,突然拿出手機又錄像並且大喊:我是孕婦。回到家之後下午就流產了,因此女子認為自己的流產和在公司受到的驚嚇有關系。目前已經申請了勞動仲裁,等待進一步的處理結果。
將心比心,如果我們是用人單位也不願意做這樣的事情,HR如果錄用了孕婦可能也會影響當月績效。而且,一旦錄用了孕婦,未來的很長一段時間都不能裁掉,產假休完回來之後還有一年的哺乳假,都是需要特別照顧的。
Ⅲ 孕婦入職3天被辭退發生爭執孩子流產,這該誰來負責
這種情況雙方都有責任,不單單是一方的問題。
我們先來了解一下這件事情的起因。是一位女士在面試的前一天得知自己懷孕了,然後第二天去面試的時候也沒有坦誠自己已經懷孕了。面試後沒多久就入職了,結果就在入職的第三天被辭退了,這位女士在跟老闆理論的時候發生了沖突導致流產,要求公司給個說法。公司則表示不知道這個女士已經懷孕了,辭退她只是因為她不能勝任這個公司,這些大概就是這件事情的經過。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我覺得這件事情雖然雙方都有責任,但是錯更多的是這位懷孕的女士,公司也不是慈善家,這個女士擺明了就是想拿國家補貼,還可以享受半年假期,哪有這么好的事。我個人覺得這個女士是故意為之,所以我不同情她。
Ⅳ 孕婦入職3天被辭退,具體是什麼情況
楊女士月初找工作,在面試的前一天得知自己懷孕。入職第三天,她簽專了勞動合同准備交屬給公司蓋章時,突然被告知她被辭退了。楊女士稱,自己並未提前告知公司有身孕,而且在與老闆溝通的過程中發生沖突,當天下午楊女士就流產了,她認為這跟自己在公司受到的驚嚇有關系。公司表示,楊女士被辭退是因為她的表現不符合公司預期,事先並不知道她有身孕。楊女士已申請勞動仲裁。
Ⅳ 孕婦入職三天被公司辭退,事情的原委是怎樣的
最近有一則新聞引起了網友的注意。有一個孕婦入職三天被公司辭退。有網友問這個事情的原委到底是怎樣的?該孕婦在面試的前一天發現自己懷孕了,去公司面試,面試通過後在公司工作了三天。當他准備拿著合同和公司簽約的時候,公司將她辭退了。
自己懷孕公司是不能辭退自己的,並且還要給員工一定的帶薪產假,這一點工資是必須做到的,不能因為員工有懷孕的現象就將其辭退。但是該公司老闆稱不存在這個行為,這一點也得到了孕婦的證明。因此該公司並沒有辭退孕婦,只是辭退了一個工作能力不佳的使用工作員工。
Ⅵ 孕婦入職三天被辭退,是因為懷孕還是另有別因
這名孕婦被辭退的原因和懷孕並沒有關系,因為她並沒有事先把自己懷孕的事情告知公司,公司也無法得知。只是單純地試用了三天後,覺得她無法勝任這份工作才提出辭退的。這位女士自己也說了,感覺做起來有點“吃力”。
在面試的時候,她並沒有告訴公司懷孕的事情,提交的體檢報告上顯示的是未孕。其實這就是故意欺騙公司了,她說自己在入職之前曾經咨詢過律師,是否需要告知懷孕的事情。律師告訴她這是個人隱私,沒有必要一定要說。
回到家下午就流產了,公司沒了,寶寶也沒了,真的是得不償失。就目前公司的行為來看,沒有什麼過失之處。女子已經申請了勞動仲裁,還等待下一步的仲裁結果。
Ⅶ 孕婦入職3天被公司辭退,離職當天流產,怎麼回事
與領導發生沖突。
最近,發生了一件令人難以評判的事情。楊女士在月初的時候開始找工作,在面試的前一天發現自己懷孕了,面試期間並沒有告知公司這個事情,面試後她很快受到了入職通知。然而在她入職三天之後,突然得知她已經被公司辭退,她不能接受這個結果便與領導進行了溝通,在溝通的時候發生了沖突,當天下午就流產了。對於這種遭遇,楊女士想讓公司給個說法。
這件事情的關鍵在於流產是否與公司有關,其他方面已經很明確了,讓我們一起等待官方的判決。
Ⅷ 孕婦入職第三天被公司辭退,是本人還是公司的原因
近日的一則新聞相信一定會引起一些准媽媽們的關注,那就是一位準媽媽已經懷孕47天左右,但是剛剛入職三天就被公司內辭退了。我們可能會聯想到也許是因為這個原因。但是公司內離職證明是寫著因不能勝任此崗位。不僅如此這位女士還因此不小心流了產,想要向公司討個說法。下面,我們就來詳細了解一下事情的經過。
警方介入後了解到,當日楊女士並沒有與公司老闆發生過激的沖突,而是老闆只是大聲地說話。時候老闆也向楊女士道歉。經理也表示,楊女士的流產與自己公司並無關系。隨後律師也說,孕婦在試用期間也可以解除關系。但楊女士若想證明自己的流產與此件事情相關聯需要醫院出具證明,來證明其中的原因。
在這里提醒各位準媽媽們,我們要時刻注意自己的身體,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 不能因為一些小事就生氣或發生爭執,這樣不僅不能和諧解決,有時還會影響懷有身孕的自己。所以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靜平和的去對待。
Ⅸ 怎麼看待孕婦入職3天被辭退這件事
就這個特例而言,是孕婦有錯在先,因為她在入職之前已經查出懷孕了,是她隱孕入職,後面的所有後果都要她一個人承擔。具體以下說說:
一、她並不是入職後發現的懷孕,而是面試前一天就知道了。找工作也需要開誠布公的,如果說自己懷孕了,但月份比較早,一開始沒有發現,但是後面卻發現了,那麼就一個合格的准媽媽來說,會先去以自己的體質去判斷到底自己是否適合去工作,然後跟公司說明白,哪怕不要剛剛入職的幾天工資,回去待產,也是一種選擇。知道自己懷孕卻想著找一個冤大頭背產假的幾個月工資的鍋,這是人品問題。
結婚、生子都是一個人的人生必備的過程,真的要工作,也不是非那一年半載不可,說真的,企業真的沒有義務去供一個新入職的孕婦一個產期,因為曾經是孕婦的我自問真的沒法給公司創造太多的價值。
Ⅹ 孕婦入職3天被公司辭退,辭退的理由是什麼
女性在職場上經常會因為某些原因而遭到歧視,這樣子的事情在生活中已經是常見的了。近日,一孕婦入職三天被公司辭退的新聞,也引起了網友們的熱議,那麼,具體被辭退的原因是什麼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很多網友也不站在女士的這邊,認為她在面試的時候並沒有跟公司說明情況,而公司辭退時也並不知道她是孕懷孕了,直到公司辭退之後,才說自己是懷孕了,對於她這種行為很多人認為是在“碰瓷”。
其實,每個公司都有它的招聘要求,在試用期間都是有權解僱的,現在的疫情之下求職者確實難找工作,當然對女士的遭遇我們也深表同情,但是女士在維權的同時,是不是也應該反思一下自己到底錯在哪裡?是否有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