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聘里
⑴ 求職中offer是什麼意思
offer就是錄取通知的意思。
offer,全稱是offer letter,以前一般是說外企或國外學校發的表達自己願意錄用的內一封格式容類似的信件,後來很多人都把自己接到公司的「offer letter」,電話通知等一類的叫offer,被公司通知面試合格能夠錄用就說收到了offer。
offer中的必備內容
1、關鍵錄用條件、薪酬待遇
一定要清晰明確,不允許出現模稜兩可的情況,否則就是存在失責行為。
2、Offer有期限限制
要求候選人收到此錄用offer後的幾天內要給予回復,即在某年某月某日前予以回復,期滿前未予以回復確認,該錄用offer自動失效。
3、候選人報道時需提供的材料
除基本材料外(身份證復印件、離職證明、學歷證明、銀行卡),也可包括重要材料:體檢合格的證明等。
4、勞動合同期限說明
勞動合同期限一般始於合同的生效之日,終於合同的終止之時。勞動合同期限是勞動合同存在的前提條件,是實現勞動合同內容的保證。
⑵ 應聘裡面的全職是什麼意思
全職就是按該公司規定的正式員工上班時間上班,無論公司是否閑忙,不是在忙時要你,不忙時不要你,相對兼職而言。
⑶ 找工作應聘中,初試和復試的區別是什麼
初試是對你基礎能力的最初考核,比如:
1、你的學歷是版不是公司的要求,
2、你的外觀,性格,第一印權象是不是符合公司及企業文化,
3、你的溝通能力,表達能力及承壓性是不是符合要求,
4、你的個人價值觀及發展目標是不是和公司相符
不同的公司對初試的要求是不一樣的,但是都基本離不開以上幾點。
復試基本上圍繞以下幾點:
1、你的工作背景是不是與這個崗位職責里重點工作相符
2、你的職業規劃是不是可以在公司這個平台里有發展空間
3、你的薪資期望是不是公司可以有空間
4、你的工作經驗及綜合能力是不是可以在這個公司里有更好的發揮
5、性格和承壓性等深度測試。
⑷ 應聘里,單位寫著「參照行政事業單位公職人員待遇」,是什麼意思
應該不是 再說試用期一年是不合法的(違反勞動法)
⑸ 應聘面試時要注意些什麼
⑹ 求職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問題
由於缺乏社會經驗,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難免遇到問題。這里,簡要羅列幾個就業陷阱請學生朋友們謹慎提防:
1、切勿輕信中介機構。現今的就業中介多是無正規人員機構、不夠資格的「黑中介」,中介機構的市場管理還不成熟,市場制度也不健全,他們多是利用學生求職的迫切心理,打出高薪、低限制的就業崗位,當求職者交納數目不菲的中介費後,中介方就會列出種種理由來搪塞以騙取求職者的中介費。畢業生們在求職中切忌貪圖一時的便捷而延誤求職時機。
2、擦亮眼睛參加招聘會。畢業將近,各色招聘會更是鋪天蓋地地襲來,招聘會多稱擁有多職位虛位以待,實際上,卻是在唱著空城計。畢業生在參加招聘會時,一定要加以判斷:一是要認准舉辦方和組織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只有專門的主管部門才能阻止或批准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畢業生就業市場活動,畢業生在參加招聘會時盡量選擇政府、權威機構等組織舉辦的招聘會;二是看票價,根據規定,面向畢業生的就業專場要麼免費,要麼票價很低。切勿耗費了時間又賠了金錢。
3、簽訂合同要謹慎。一旦經單位聘用即與單位產生勞務關系,要與單位簽訂合同。在簽訂合同中要注意:一是合同中的陷阱,有的單位設置一些模稜兩可或帶有誘惑性的條件,畢業生首先要慎重,其次要注意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必要時咨詢老師或法律專家的意見;二是要在合同中明確到崗後的職位以及待遇問題,以免口說無憑,試用期一般是在3-6個月,為防用人單位在這一期間少付工資或使用期滿後蓄意辭退,最好也簽訂合同以保障自己的利益;三是警惕單位在合同中埋伏的地點陷阱,很多大企業在全國各地設有分部,而參加招聘會的往往是總部的人力資源部,因此畢業生在應聘時容易產生錯覺,以為工作地點也在總部所在的大城市,為防事與願違,畢業生應在面談時咨詢清楚,必要時在合同中寫明。
⑺ 應聘中的問題-你為什麼要到本公司工作
正因為我認為公司是一個正規的有發展前途的單位,我在這單位工作放心踏實有奔頭有前途感覺到有美好的未來所以才到公司來的,我的回答你還滿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