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軍人三位一體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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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推進安置工作改革的探索實踐
2007年,上海市主動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積極推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市場化改革,鼓勵和引導退役士兵自謀職業,並把教育培訓納入安置工作的整體規劃,有力地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合法權益,維護了社會穩定。上海市探索實踐的主要經驗是:
――――轉變工作思路,構建教育培訓政策體系。
實行安置改革以來,上海市從貫徹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維護社會和政治穩定的高度出發,轉變工作思路,把教育培訓納入安置工作的整體規劃,並從構建教育培訓的政策體系入手,先後出台了一系列強化教育培訓工作的政策文件,進一步加大了鼓勵扶持退役士兵參加教育培訓的工作力度。
①解決個人培訓費用。市民政局與市勞動保障局聯合下發了《關於上海市退役士兵享受政府經費補貼培訓的實施意見(暫行)》和《關於上海市退役士兵享受政府補貼培訓工作的會議紀要》,規定退役士兵可免費享受一次職業培訓,並進一步規范培訓辦法,增加了培訓項目的范圍。文件下發以後,各級安置部門及時做好宣傳發動工作,鼓勵退役士兵報名參訓,並為每名退役士兵辦理含有2000元培訓資金的培訓賬戶卡。
②降低培訓入學門檻。市民政局與市教委聯合下發了《關於對退役士兵報考上海市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實行優待的通知》,規定退役士兵退役後一年內報考上海市高等院校的,給予10—30分的加分;報考中等專業學校的,可以免試入學;對考入全日制院校的,給予享受自謀職業的同等待遇。從2004年冬季開始,連續三年組織了部分高校依法自主招收退役士兵的招生改革試點工作,並對退役士兵考生實行單獨命題、單獨考試、單獨錄取的優惠政策,三年來共有140名退役士兵被錄取。
③確定各項優惠政策。市民政局會同教育、公安、財稅、人事、勞動保障、工商管理等部門,研究制定了《關於上海市實施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的意見》,規定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可享受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個體經營、稅收貸款以及戶籍等方面的優惠政策。2005年4月,市民政局會同勞動保障局、醫療保險局又聯合下發了《關於給予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社會保險費和生活補助的通知》,規定對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一次性給予24個月的社會保險費補助;進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則按此標准給予生活補助。
――――創新培訓辦法,提高退役士兵就業競爭能力。
開展教育培訓是提高退役士兵就業競爭能力的有效途徑,也是推進市場化安置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為此,該市根據本市經濟社會的發展狀況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發展趨勢,努力構建具有上海特點的全方位、多層次退役士兵教育培訓體系,即初、中級職業技能的普遍培訓、特定崗位技能證書的專項培訓以及學歷教育三者相結合的退役士兵教育培訓體系,並形成以普遍培訓為主體、以專項培訓和學歷教育為輔助的培訓機制。
①加強宣傳教育。每年退役士兵回鄉報到後,各區(縣)安置部門採取走訪慰問、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及時了解掌握退役士兵思想狀況,普遍開展以宣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形勢、勞動用工制度改革、退伍安置政策等方面的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廣大退役士兵正確認識國家和軍隊改革的形勢和前景,正確理解黨和政府的各項改革舉措。同時,大力宣傳參加教育培訓的退役士兵創業的成功經驗和典型事跡,引導退役士兵進一步轉變觀念,樹立走自謀職業市場化安置新路的信心和勇氣,營造推進安置改革的良好社會氛圍。黃浦、盧灣、楊浦等區專門邀請就業指導專家,為退役士兵詳細介紹上海目前的就業形勢以及自謀職業方面的優惠政策,傳授求職技巧,幫助退役士兵擺正就業心態。浦東、嘉定、普陀、青浦等區組織退役士兵實地參觀部分企業,增加他們對地方就業情況的感性認識。
②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培訓。本著「培訓服務於就業安置」的理念,各級安置部門從提高培訓質量入手,根據整個社會就業和用工單位的崗位需求情況,有針對性地設置培訓項目,增強培訓與就業崗位的對口適應性,把退役士兵職業技能培訓與社會就業有機結合起來,努力使培訓工作成為做好安置工作的「推進器」。嘉定、閘北、靜安等區積極適應安置改革要求,通過廣泛徵求退役士兵和用工單位的培訓需求,有重點地引導退役士兵參加適應市場就業形勢發展的職業技能培訓,進一步提高了教育培訓的針對性和實用性。
③採取激勵措施。浦東、嘉定等區規定凡要求政府安排就業或推薦就業的退役士兵,必須參加教育培訓並取得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同時,將退役士兵參加教育培訓的情況與政府扶持就業相結合,極大地提高了退役士兵參加教育培訓的自覺性和積極性,從而使退役士兵的市場化就業之路越走越寬。
――――強化服務意識,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業。
近年來,上海市從轉變政府職能入手,強化服務意識,把工作內容和工作重點轉移到為退役士兵提供高效、優質的公共服務上來,努力構建與市場化安置方式相適應的高效服務體系。
①明確職責和任務。在每年年度安置工作開始前,市領導都要對安置工作作出具體部署,明確雙退安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和任務,對各級安置部門工作人員進行服務意識教育,並要求各級安置部門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把工作重心放到做好各項服務工作和維護退役士兵合法權益上來,積極為退役士兵提供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並發動全社會和各有關部門,共同營造關心退役士兵、為退役士兵服務的良好氛圍。
②建立信息服務網路。全市各區(縣)建立並完善了就業服務網路,利用各類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及時為退役士兵提供就業信息、職業介紹等服務。徐匯、浦東、普陀等區的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增設了「退役士兵就業服務中心」,民政部門設立信息窗口,並利用當地網站等媒體及時發布單位用工需求。南匯、虹口、金山等區在各鄉鎮街道設立「退役軍人服務站」,建立退役士兵信息庫,對退役士兵情況分類登記,並及時向用人單位推薦退役士兵就業。
③整合各類社會就業資源。全市通過整合各類社會就業資源,舉辦專場招聘會、在公共就業服務大廳設立軍隊退役人員服務窗口,勞動保障部門提供小額擔保貸款等措施,為退役士兵提供免費職業介紹、職業指導、創業培訓等服務。黃浦、徐匯、寶山、閔行等區充分挖掘就業崗位資源,為退役士兵就業牽線搭橋,落實工作單位。松江、青浦、虹口、普陀、奉賢等區開展退役士兵專場招聘活動,吸引了駐地100多家大中型企業和當地退役士兵參加。近幾年,全市各級各類培訓機構每年為退役士兵提供培訓服務1萬多人次,其中的絕大多數退役士兵都走上了理想的工作崗位,全市的安置質量和效能也明顯提升。據統計,1998年以來上海市共接收退役士兵43704人,安置率每年都達到100%,圓滿完成了中央下達的安置任務,有力地支持了國防和軍隊建設,維護了社會穩定。
●青島市推進安置工作改革的探索實踐
2007年,青島市委、市政府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積極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不斷調整工作思路,完善政策,強化措施,積極探索市場經濟條件下退役士兵安置安置工作的新路子,初步形成了以保障城鎮退役士兵第一次就業為基本原則,以開展職業技能教育培訓為改革延伸手段,逐步建立完善了計劃安置與扶持自主就業並舉的安置工作機制,較好地完成了國家和省下達的安置任務。青島市探索實踐的主要經驗是:
――――積極拓寬安置渠道,鼓勵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主就業。
鼓勵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主就業和自主創業,採取更加靈活的就業方式,通過多種渠道使退役士兵充分就業,是做好新形勢下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措施。青島市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出台鼓勵政策、落實安置資金、規范安置程序等措施,大力促進了退役士兵的自主就業。2006年,全市城鎮退役士兵自主就業率就達到了應安置總人數的80%。
①通過加強宣傳教育,引導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安置是一項政策性極強的工作,做好宣傳工作是保證政策落實到位的首要環節。青島市在大力做好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宣傳的基礎上,把安置政策宣講工作貫穿於兵役徵集和退伍安置的全過程。首先是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開展安置改革的宣傳報道,召開就業形勢報告會、座談會、培訓班,採取典型事跡引路和徵兵期間開展徵兵安置宣傳月活動等多種形式,讓退役士兵廣泛了解該市改革開放經濟發展的大好形勢,從而調整好退役士兵未來擇業心態,樹立新的就業理念,自主選擇創業、就業之路。二是推行政府安置工作政務公開。從退役士兵報到的第一天起,各級民政部門就將「就業形勢、安置政策、安置程序、貨幣安置補助金標准」等有關政策印製成宣傳單、明白紙,發給退役士兵人手一份,讓退役士兵及時了解當年的安置工作有關事項。三是搭建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信息網路服務平台,充分發揮青島市退役士兵網站的宣傳作用。市安置部門常年通過網路向社會宣傳退役士兵安置法規、政策,就業信息,區、市安置工作進展動態,退役士兵自主就業和自主創業典型情況。通過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強了退役士兵「闖市場」就業的信心。
②通過出台政策,推動自主就業。2002年有關部門聯合下發了《青島市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實施辦法的通知》。2004年,又依照國辦發[2004]10號文件精神,結合青島市的經濟發展狀況,再次研究修訂了《青島市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實施意見》。2007年,為加快推進退役士兵城鄉一體化安置進程,市政府專門制定下發了《關於做好2006年冬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青政字[2007]37號)文件,上述文件明確了自主就業的范圍、標准、落戶、培訓、資金保障辦理程序、優惠政策等。2007年6項優惠政策特別規定:
一是對當年退出現役的士兵自主就業和自主創業人員取消城鄉差別,在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方面享受同等經濟補助標准(補助標准每人800元),列入市、區財政預算;
二是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內(農村退役士兵退出現役一年內)考入國家全日制本科的,由當地政府財政一次性補助5000元學費;
三是將農村退役士兵培訓促就業工作融入為民服務代理機制,各級民政部門設立農村退役士兵職業介紹窗口,免費扶持農村退役士兵就業;
四是提高了農村退役士兵住房特困補助標准,由過去每人100元的標准提高到了每人200元,集中用於農村住房特困家庭退役士兵補助;
五是將當年待就業期間患大病的退役士兵醫療費用報銷,納入了當地醫療保險序列,列入了市、區財政預算;
六是進一步提高了當年傷殘退役士兵地方建房補助費和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1至4級傷殘軍人地方建房補助費提高到了每人3萬元,其中需要在市區安置的,補助標准提高到了5萬元;5至6級傷殘軍人生活困難補助費提高到每人1.5萬元。自主就業退役士兵憑證不僅享受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該市有關失業人員自謀職業的優惠政策均可享受。通過出台政策推動了退役士兵自主就業和自主創業的積極性。截至5月底統計,2007年全市第一批選擇自主就業和自主創業的450多名退役士兵,已分別在市和各區、市民政部門的組織下,開始了職業技能教育培訓。
③通過落實資金,保障自主就業。經費是保障城鎮退役士兵自主就業和自主創業的基礎,對此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明確表示:「這個錢,財政應該拿」。從1999年起,該市將自謀職業資金列入各級財政預算,通過財政撥款,安置任務有償轉移及貨幣承擔安置任務等多途徑籌集資金,保證按時足額地發放一次性經濟補助款。2006年,市和區(市)兩級財政為推動退役士兵自主就業,共計發放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金4087.3萬元。2007年,城鎮自主就業和自主創業退伍義務兵和復員士官一次性經濟補助金,依照當地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的1.5至2.5倍標准計發。義務兵和士官將達到3—3.5萬元;轉業士官3.7—5.5萬元。
④通過規范管理,促進自主就業。城鎮退役士兵從提出申請到簽訂協議,再經公證以及領取證書和扶持金,做到嚴格審核、認真辦理、規范有序。允許退役士兵及其家屬在規定的時間內仔細考慮,慎重選擇,做到不違背退役士兵意願,不損害退役士兵的權益。對於部分退役士兵一年內自己未能找到就業崗位的,再由政府通過職業介紹機構採取「雙向選擇」就業洽談會形式扶持就業。同時各級安置部門還建立了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檔案管理資料庫,實行定期電話詢訪制度,以便隨時掌握這部分人的動態信息。
――――開展職業技能教育培訓,建立健全培訓促就業的長效機制。
近年來,退役士兵安置就業難的一個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退役士兵本身的技能素質與就業崗位需求不相適應。提高其學歷技能素質,搞好延伸服務,使退役士兵得以妥善安置,逐漸成為政府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一項主要措施。青島市的做法是:
①落實培訓經費,由政府購買培訓成果。1999年規定凡參加大、中專學歷教育培訓的退役士兵每人補助學費300元,參加職業技能培訓的補助200元。2002年,該市再次提高了退役士兵教育培訓的經費標准,要求各級財政撥出專款,對參加教育培訓的城鎮自主就業和自主創業退役士兵,按照城鎮社會失業人員培訓標准,給予每人800元培訓補助,並列入當地財政預算。對在部隊榮立一、二等功的退役士兵參加學習、培訓,學費全免;榮立三等功的減免學費200元,家庭特困戶退役士兵亦可全免學費。參加培訓者凡取得職業技能證書的,「雙考」公開選崗時可憑證書選擇專業對口的工作崗位。2007年又對當年退出現役的士兵自主就業和自主創業人員取消城鄉差別,在職業技能教育培訓方面享受同等經濟補助標准;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內(農村退役士兵退出現役一年內)考入國家全日制本科的,由當地政府財政一次性補助5000元學費。這些政策調動了退役士兵參加培訓的積極性,2006年參加培訓人數已佔應安置人數的80%以上。99年以來,全市兩級財政共計支付培訓經費2120萬元,保障了培訓正常開展。
②聯合辦學開展學歷教育。先後與曲阜師范學院、青島大學成人教育學院聯合辦學,在教育部門備案掛牌成立了青島市退役士兵培訓學校,組織開展學歷教育培訓。針對退役士兵文化程度偏低和待分配時間長的問題,採取免試入學,全日制教學方式,凡按教學大綱完成所學科目並考試及格者,即可發給大專專業證書文憑。培訓學校招生簡章發出後,退役士兵報名踴躍。至今已有六屆學員畢業選擇了自己的工作崗位。據海爾、海信集團和青島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等接收單位普遍反映,經過學歷教育培訓後的退役士兵,適應技能崗位需求快,企業用起來順手。
③與勞動就業培訓部門合作開展職業技能資格認證培訓。一是對那些個人沒有專業技能或有一定專業技能的退役士兵,進行有針對性的初、中級職業技能培訓,以解決他們的就業難問題,使他們都能實現自主就業;二是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實用性和有效性。根據勞動力市場供求信息和企業用人需求,及時推出一些社會需求量大的工種作為培訓專業。幾年來,先後推出了車工、鉗工、烹調、汽車修理、家庭裝飾等60多個工種,培訓退役士兵2547人;三是組織實施以培養「小業主」和「小老闆」為目的的自主創業培訓。幫助他們掌握創業技巧,學習經營管理之道,為他們自主創業提供「一條龍」服務。從而培養造就了一批成功的經濟實體創辦者。如,墨市轉業士官管仲輝,2000年退役自謀職業後,經過創業培訓成立了海鷹氣囊廠,利用他在部隊及培訓學校,所學的專業知識及管理經營知識,研製開發了水陸兩用氣囊產品。六年多來,其產品行銷十個省、出口俄羅斯,年實際創利200多萬元,企業招收的18名員工,全部是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據統計,近6年來全市有587人創辦了經濟實體,有1605人成為個體私營業主,吸納社會人員和退役士兵就業人數達2520多人。
――――加快安置工作職能轉換步伐,積極搞好延伸服務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退役士兵實行城鄉一體化安置勢在必行,適應新的形勢,必須加快安置工作職能轉換步伐,積極搞好延伸服務。為此,青島市在3個方面進行了探索。
①選擇了經濟較發達的嶗山區為試點,建立了區、街、居三級就業信息服務網路。設立了區、街兩級退役士兵就業培訓網路、職業介紹服務機構,分片設立了22個社區退役士兵職業介紹站,初步建立起了以區退役士兵就業市場為中心、街道分市場為補充、社區服務機構為延伸的企業招聘信息服務平台和求職服務平台,專門設立了退役士兵職業介紹服務窗口,免費為退役士兵開辦就業信息咨詢服務,免收中介費用,探索總結「就近培訓、就地轉移」,「自主擇業、推薦就業」模式,讓退役士兵不出社區即可享受政府提供的便捷就業服務。
②選擇了外商投資企業較多的萊西市為試點,將退役士兵培訓與職業介紹工作,融入街道、鄉鎮為民服務代理機構。為民服務代理機構負責組織培訓的同時,並向退役士兵免費提供職業介紹服務。逐步形成了職業技能教育培訓與職業介紹一條龍服務模式。
③加快職能轉換,進一步建立完善了職業介紹機構。2007年市民政局和市勞動保障就業服務中心合作,成立了青島市退役士兵職業介紹中心。每年舉辦6—8場退役士兵就業洽談會,通過雙向選擇、供需見面,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業。其他區、市也聯合各級勞動職業介紹中心和人才市場,免費為退役士兵開辦就業信息咨詢服務,基本做到了退役士兵就業服務機構健全,有人服務、有崗可謀、有業可就。政府通過對自主就業和自主創業的退役士兵政策上給予優惠,經濟上給予補助,技能上給予培訓,就業上給予扶持,為實現城鄉一體化安置打下了前期基礎。
Ⅱ 如何抓好大學生徵兵工作經驗做法
徵兵工作是事關國家安全穩定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重要工作,對打牢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基礎、促進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融合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正確領導下,我省從國家和軍隊建設大局出發,出台了一系列激勵適齡青年參軍入伍的優惠政策,積極做好徵兵工作,為完成徵兵任務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存在有的地方對徵兵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徵集動員能力不強、相關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徵兵工作的順利進行。為切實做好我省新形勢下的徵兵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宣傳教育,積極營造參軍報國濃厚氛圍
徵兵宣傳是國防教育的重要內容,是做好徵兵工作、保證新兵質量的重要環節。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徵兵工作的重要意義,結合實際,加強徵兵工作宣傳教育,廣泛深入地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宣傳《國防法》、《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引導廣大適齡青年充分認清獻身國防是每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法服兵役是每個適齡青年應盡的光榮義務;宣傳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發展的新形勢和制定出台的激勵政策,調動優秀青年入伍的積極性,激勵他們到部隊建功立業、實現人生價值;宣傳各級加強徵兵工作的有力措施和工作經驗,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和軍事機關以強烈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做好相關組織領導工作。要運用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創新宣傳手段,增強徵兵宣傳效果,特別是在開展兵役登記、組織徵兵期間,加大宣傳教育投入,集中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要充分發揮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的作用,採取新聞報道、公益廣告、開設專欄專題、建立徵兵網站等形式,在重要版面、黃金時間和時段進行集中宣傳。徵兵宣傳要進院校、進村居社區、進廠礦企業,要有計劃地組織文藝演出、播放軍旅題材影視片、英模典型做報告、瞻仰先烈等活動,注重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的作用,積極做好社會動員教育工作。全面落實掛「光榮軍屬「牌、上門送喜報、解決家庭實際困難等優撫對象撫慰制度,增強軍人及其家庭的光榮感。每年5月、10月份為「徵兵宣傳月」,各級各部門要精心籌劃,認真組織,創新形式,注重效果,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國防建設、人人支持徵兵工作的濃厚氛圍。
二、制定優惠政策,激發適齡青年入伍的積極性
(一)提高優待補助標准。認真落實義務兵優待補助政策。符合國家安置條件的轉業士官和義務兵自謀職業一次性補助經費標准,分別按照當地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額的2.5倍左右和1.5倍左右的數額發放;國家指令安排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間,要按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農村籍義務兵,按不低於上年度農村人均純收入標准發給優待金。對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艱苦地區服役的義務兵,優待金標准應適當提高。一次性經濟補助和優待金由縣(市、區)統一標准、統一發放。要積極探索實行城鄉一體、同役同酬的路子。加大省級、市級財政支持力度,以適應各縣(市、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實際,確保優待金和自謀職業補助金及時足額發放,確保黨和政府對退役軍人安置的優惠政策落到實處。省、市將優待金和自謀職業補助金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對基本財力無法滿足縣級基本支出的財政困難縣,通過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轉移支付給予補助。
(二)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積極落實國家現行安置政策及自謀職業政策,鼓勵退役士兵自主創業和到基層一線、經濟社會發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應嚴格按照計劃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務。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退役士兵報考政法幹警培養體制改革基層政法機關公務員時,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基層專職武裝幹部重點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導有空編的事業單位,根據崗位需要,拿出一定數額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士兵按照程序參加考核考試,擇優錄用。國有大中型企業和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都應積極吸納退役士兵就業。企業與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應當依法簽訂不少於3年的勞動合同。企業招錄退役士兵達到一定比例的,根據有關規定相應遞減有關稅費。接收退役士兵的單位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退役士兵。加大「陽光安置」和督導檢查力度,對認真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任務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義務、拒絕接受安置任務的單位,對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要依法處理。對轉業士官、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和因戰、因公被評為5-8級傷殘等級的退役士兵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重點安置。對返鄉務農的退役士兵,要加強培養,鼓勵他們通過法定程序積極參與村居「兩委」班子的選舉。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退役士兵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和創業扶持等各項優惠政策。
(三)做好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2號)要求,積極推進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要選擇師資力量強、實訓設施好、教學質量高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或培訓機構,本著「自願參加、自選專業、免費培訓」的原則,對退役士兵進行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使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並為他們提供就業指導,幫助他們實現就業。
三、加強規范化建設,努力提高兵員徵集能力
隨著徵兵工作改革的深入發展,徵兵工作由季節性轉變為常態化、制度化。要強化「一季徵兵、全年准備」的理念,把做好徵兵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任務來抓。各級宣傳、教育、公安、衛生、紀檢監察、民政、財政、交通運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選派專人參加徵兵辦公室工作,並相對固定人員,保持工作連續性。要建立徵兵辦公室常態化辦公制度,定期召開例會,組織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部署徵兵工作。要依據兵役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和完善各項工作規程,扎實抓好徵兵宣傳教育、兵役登記、預征對象培養和管理、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審批定兵、新兵輸送、跟蹤管理、受理退兵、廉潔徵兵、執法檢查等各項工作落實。要健全徵兵工作人員培訓考核制度,每年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政策理論水平、業務知識素質和依法辦事能力,確保徵兵工作高效率開展、高質量完成。
四、堅持依法徵兵,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依法徵兵是確保兵員質量的有效保證。要把徵兵工作列入軍隊各級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評價內容,建立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五級」徵兵責任體系,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要嚴格責任追究,完不成徵兵或退役士兵安置任務的單位及領導,不得參與「雙擁模範城」、「黨管武裝好書記」、「關心國防建設十佳單位(個人)」、「興武建功先進單位(個人)」等評選表彰活動,性質嚴重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要完善兵役登記和預征制度,為參加兵役登記、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適齡青年發放「兵役登記證書」和「預征通知書」。凡不按規定進行兵役登記的適齡青年或不參加應征的預征對象,依照《兵役法》、《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取消其公務員報考資格。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兵役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督導,對拒絕完成兵役工作任務、拒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和逃避兵役登記、體檢、徵集、弄虛作假的,以及在檢疫退兵期內擅自離開部隊或因思想原因被部隊退回的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行政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確保徵兵任務落到實處。
五、強化組織領導,切實轉變工作作風
做好徵兵工作是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兵役機關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要把兵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列入議事日程,主要領導同志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同志靠上抓,及時研究解決徵兵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大支持力度,在人力、財力、物力上給予傾斜和保障。各級宣傳、教育、公安、衛生、紀檢監察、民政、財政、交通運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徵兵工作責任制,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積極支持徵兵工作。各級兵役機關要進一步強化職責意識,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請示匯報工作,加強軍隊和地方有關部門的聯系,切實發揮好職能作用。各級政府和兵役機關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堅持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深入基層認真聽取意見,全面掌握實際情況;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更新思想觀念,改進工作方法,找准徵兵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研究解決基層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狠抓廉潔徵兵,帶頭執行徵兵政策規定。要加強政策法規教育,嚴格落實徵兵工作程序,大力推行辦事公開制度,增強徵兵工作的透明度。要把責任分解到徵兵工作各個環節,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要進一步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和案件,遏制不正之風,凈化徵兵環境,確保徵兵工作有序開展。
Ⅲ 退伍軍人專干有哪些工作
退役的士兵,有年輕人、也有老人。作為老人來說,安排在家中養老是一個不錯的選擇,對於年輕人來說其實,每年政府對於退役的士兵就業都有一些優惠政策,或是由政府直接安排,或是進行自主擇業,當然,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國家是有一定的幫扶的。政府安排,也不會有那麼多的職位,而退役士兵可以參加這三種考試,招考單位還會放寬政策。
首先是政法幹警考試
大多退役的士兵,多數是在高中畢業或初中畢業達到參軍年齡去應征報名參軍的,這類群體學歷不高,參加公務員考試學歷就不夠,而政法幹警考試,就是這類考試的最好選擇。
政法幹警考試是什麼呢? 它是由教育部、司法部、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發起的,一次集公務員、高考(或考研考試)為一體的入學考試。
報考政法幹警,不限專業,學歷只要高中及以上即可。考上政法幹警後,需要進入相應的大學進行學習深造,畢業後分配到報考的地方,還是公務員編制。
其次是國家公務員考試
作為國家公務員的招考,最低學歷基本上都是要求本科學歷;地方公務員,最低學歷在大專及以上。作為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目前是沒有特別的優惠政策,也沒有加分政策。若是你學歷較高,報考的時候優勢就會比較明顯,因為會在錄取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但大多數公務員崗位都沒有明確的要求退役士兵,因為,大方向上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報考要求就和其他人一樣,符合相關報考條件就好。
每個省份每年招錄要求不同,建議退役士兵在公務員招考公告發布後,查看相關要求條件,職位表是否有符合自己可報考的職位,避免做無用功。
最後是事業單位考試
很多地方的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學歷要求大多在大專就可以報考,而且還是招聘人數比較多的。作為退役士兵來說,從部隊退役後回鄉,國家要對這部分人進行安置,政府也會預留一些崗位針對這部分人進行招聘考試。在逢崗必考、逢考必爭的今天,退役士兵就有很大的優勢了。
作為退役士兵,不管是參加事業單位考試、公務員考試、政法幹警考試或是其他的招聘,都會有政策向這部分人進行傾斜,這樣的安置政策,讓報考人數減少很多、競爭也會減少。
第一、接受國家安置。國務院是頒發過軍人退伍條例的,軍人合法權利受法律保護。對退伍返鄉的特、一等傷殘軍人,配合部隊做好交接工作,地方接收後一年半之內為其家屬辦理農轉非戶口手續;對城鎮非農業戶口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當年內安置完畢。安排工作需服從從哪裡來回哪裡去的原則。
第二、自已找工作。退伍後,老兵們面臨著從「退伍老兵」到「職場新兵」的角色轉變,很多在軍隊中學得的技能並不能直接的運用到日常工作中去,使得許多老兵在應聘的過程中,缺乏能夠直接展現的核心競爭力,只能應聘保安、武裝押運等技術性要求不高的工作,而這對於很多二十幾歲的年輕人來說,是不可能滿足與此的。
第三、重返校園學習熱門技術。老兵退伍,說老並不老,二十左右歲的年齡正是吸收新事物黃金年齡,為提高社會競爭力,找份自己理想的工作,重新回到校園學習當前熱門技術是大多退伍軍人的選擇。而且現在國家政策已經開始扶持退伍兵重返學校,更有利於老兵的就業安置。
第四、招警、輔警考試
招警屬於公務員考試的一種,招錄通過後即是公務員,享受公務員待遇。招錄過程除了體能測試和按警察標准體檢這兩個環節,其他幾乎與普通公務員招錄一樣。
輔警是指由政府出資,公安機關統一通過筆試、面試、政審、體檢招錄並與其建立勞動關系,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人員。輔警屬於合同制,沒有正式的公務員編制,但是招錄要求低,一般高中、大專學歷就可以報考,退伍軍人可以將輔警當做職業的一個過渡期。
第五、也是現在來看最好的一條出路:政法幹警。可能這條路比較辛苦,付出的努力要更多一些,但是學歷、編制雙豐收!苦幾個月也值得了。
政法幹警是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發起的,一次集公務員、高考(或考研考試)為一體的入學考試。政法幹警考試的職位有民警、司法所幹部、法院檢察院幹部、司法警察等,是正式的公務員行政編制。
第六、如果您還在軍隊服役的話,那不妨利用空閑時間多學習,藉此提升自己的學歷,達到大專以上文化水平,退伍後即可參加公務員考試,不過公務員考試相對於政法幹警的競爭要大一些。
Ⅳ 求看完中國人民共和國兵役法心得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亮點 【修改要點】:一是增加軍人基本待遇的規定,規定了現役軍人的工資制度、保險制度和休假、療養、住房等生活福利待遇,充實了現役軍人以及傷殘軍人、退役軍人和烈士、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以及現役軍人家屬的撫恤優待政策;二是拓寬現役軍官的來源渠道,明確將接收普通高等學校的畢業國防生和其他應屆優秀畢業生作為軍官的來源;三是完善了義務兵和士官的優待,義務兵和士官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或者職工的,服役期間保留人事關系或者勞動關系,退出現役後可以選擇復工復職;入伍前取得的農村土地承包權應當保留。 【背景觀察】:國防和軍事實力的競爭,關鍵是人才競爭。隨著我軍現代化建設步伐的不斷加快,吸引保留高素質人才,已成為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的一項緊迫的戰略任務。近年來,我軍在吸引保留人才方面,雖然出台了不少措施,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但還難以滿足軍隊對人才的實際需求。在法規制度層面,對軍人待遇的規定,散見於多個法律法規和文件中,一些規定不夠明確,有些措施滯後,有的制度不夠完善,影響和減弱了軍隊對人才的吸引力,使部隊在人才競爭的某些方面處於弱勢。形勢呼喚通過兵役制度的調整改革,能盡快產生「築巢引鳳」的效果。 【專家解讀】:這次兵役法修訂的主旨之一,就是要從整體上規范軍人應享有的基本待遇,充分體現對軍人權益的維護,增強軍隊對人才的吸引力、凝聚力。軍人是高風險的職業群體,隨時准備為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流血犧牲。世界各國對軍人待遇都十分重視,尤其注重通過立法保證軍人獲得與其履行義務相稱的待遇。 這次兵役法修訂,加強了對軍人基本待遇的頂層設計,充分體現法律的統一性、權威性。現行的現役軍官法、文職幹部條例、現役士兵服役條例、徵兵工作條例、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等法律法規中都有涉及軍人待遇的規定,但這些法律法規的發布機關、適用范圍不盡相同,有些內容前後不一致,其效力等級也不一樣。因此,新的兵役法對軍人在工資、福利、保險、住房以及其他方面應享有的待遇統一進行了規范,充實了相關內容。我國人口眾多,每年服現役的公民約占適齡青年總數的1%,在強調軍人義務的同時強化軍人待遇的法律規定,不僅是要體現權利和義務相對應的法制原則,更重要的是激勵更多有志於國防和軍隊建設的人才積極投身到軍營中來,砥礪人生,施展才華。 吸引保留人才,還需要完善人才選拔任用機制。新的兵役法在軍官來源中增加接受國防生和服役優秀的大學生士兵的規定,可以充分調動大學生士兵的積極性,激勵他們在軍營不斷進取、建功立業,並帶動和幫助更多的官兵進步成長,使部隊尊重人才、培養人才、愛護人才的氛圍更加濃厚。 聚焦:強素質,促就業——讓軍人退役之路更寬廣 【修改要點】:一是實行退役士兵城鄉一體化安置政策,對義務兵和服現役不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發給退役金,實行自主就業;對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士兵、屬於烈士子女和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退役士兵,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二是完善了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制度,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免費參加職業教育、技能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推薦就業。三是充實了促進退役軍人就業的優惠政策,士兵退出現役可以免試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報考公務員的,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錄用;報考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優惠政策;報考公務員、應聘事業單位職位的,在軍隊服現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軍人的服役年限計算為工齡,退役後與所在單位工作年限累計計算;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同等條件下應當優先招收錄用退出現役軍人;接收安置退役軍人的單位,享受稅收等優惠政策。 【背景觀察】「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退役軍人安置,是社會和廣大官兵普遍關注的問題。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國家勞動用工制度、社會保障方式的改革,退役士兵安置出現一些新情況:由於每年需要政府安置的退役士兵數量較大,地方就業形勢本身已很嚴峻,許多退役士兵長期無法落實工作;有的雖然明確了工作單位,但卻較長時間不能上崗;有的安排工作後時間不長又下崗,難以實現穩定就業。這些情況對軍隊和社會產生的影響不可忽視,因此,如何破解退役士兵就業難的安置困境,已成為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調整改革必須面對的一個突出問題。 【專家解讀】妥善安置退役軍人,是關繫到社會穩定和廣大官兵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歷來受到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對退役士兵安置制度作出調整改革,是這次兵役法修訂的一個焦點。根據中央的有關決策意圖,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的新要求,在退役士兵安置制度調整改革的思路和原則上,首先,強調政府扶持就業,重點是對實行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政府應當採取組織其免費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頒發相應證書並推薦上崗等一系列扶持措施,使退役士兵在經過部隊摔打磨煉的基礎上,再學習掌握一門適應社會用工需要的技能專長,進一步提高自身素質和就業競爭力,促進退役士兵實現充分穩定就業,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貢獻。這種制度安排,通過近年來廣東等地的實踐經驗證明,是可行有效的。其次,給予必要經濟補償,公民服兵役是法定義務,不能用經濟手段衡量,但為退役士兵提供應有的經濟補償,是扶持就業不可或缺的配套措施,也體現了國家對軍人保家衛國做出奉獻和犧牲的一種肯定。新的兵役法根據需要和可能,對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經濟補償做出了原則安排,一方面明確國家發給退役金,另一方面也對地方政府發給經濟補助提出了要求。第三,做好重點對象安置。新的兵役法在實行扶持就業為主的政策同時,對那些服役時間長、有突出貢獻以及烈士子女和因戰致殘有工作能力的退役士兵,仍明確由政府安排工作。 需要特別提到的是,這次兵役法修訂,針對我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進程加快、城鄉待遇有別的安置政策已失去運行基礎的現實,改變了以往城鎮退役士兵與農村退役士兵服役相同但安置方式不盡相同的辦法,確定按照城鄉一體化的安置政策對城鎮和農村退役士兵統一進行安置,享受同一待遇。這是此次退役士兵安置調整改革的重要創新發展。 聚焦:重責任,樹權威——讓兵役法的執行更有力 【修改要點】:一是對平時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徵集,拒不改正的,將原規定「在兩年內不得被錄取為國家公務員、國有企業職工,不得出國或者升學」修改為「不得被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兩年內不得出國(境)或者升學」。二是對國防生違反培養協議規定、不履行相應義務的,要承擔違約責任,並根據情節,由所在學校作退學等處理;對畢業後拒絕服現役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按照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徵集的處罰辦法處理。三是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不履行法定責任的,在規定追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基礎上,增加了追究「單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的責任」的規定。四是增加了對違反兵役法的處罰,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機關會同行政監察、公安、民政、衛生、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部門具體辦理」的規定。 【背景觀察】:「法貴在行」。近年來,各級地方政府積極推進依法行政,各地貫徹執行兵役法的情況總體是好的,但也應看到一些地方兵役制度的落實還不盡人意,特別是對一些應征青年拒不履行兵役義務的行為,沒有依法處理,造成了一些消極影響。這種情況反映了有些地方領導和群眾的國防意識、法制觀念淡薄,也與兵役法有關法律責任制度的規定不夠健全、處理依據不夠清晰具體有關。今年4月,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政府對3名拒服兵役的青年依法實施處罰,產生了積極的社會影響,同時也引起一些專家對完善兵役法律責任制度的探討,提出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建議,進一步引發人們對兵役法強制性和約束力的關注。 【專家解讀】:這次修訂兵役法,在健全完善法律責任方面,主要是加大對違反兵役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明確實施處罰的主體,增強執行處罰的可操作性,以強化兵役法的執行力。比如,原規定對拒絕、逃避徵集的應征公民可以實施兩年內不得被錄取為國家公務員的處罰,這實際上等於他們兩年後仍可以報考國家公務員,處罰明顯偏輕,很難起到懲戒作用,對於依法服兵役的公民也是不公平的。這次修訂,根據權利和義務對等原則,並參照世界一些國家的做法,明確規定拒絕、逃避兵役的人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實際就是終生不得錄用,從而加大了處罰力度。又如,針對2000年國防生制度施行以來,國防生違約不到部隊服役情況時有發生的情況,新的兵役法明確了對國防生違反規定的具體處罰辦法。再如,在追究相關單位責任人員中增加了「單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也是為了強化各有關單位「一把手」在兵役工作中應履行的法定職責和不履行職責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此外,為了解決對兵役法執法主體的界定比較模糊,實際工作中很難把握應由縣級人民政府哪個部門來實施處罰的問題,新的兵役法對處罰實施主體也作了進一步明確。 應強調的是,對違反兵役法行為實施處罰,只是落實兵役法的一種輔助手段。要貫徹落實好兵役法,關鍵是要靠加強國防教育,加大對新的兵役法的宣傳力度,增強人們的國防觀念和法制意識,各級政府嚴格依照兵役法履行職責,落實政策,公民自覺依法履行兵役義務,全社會共同關心和積極支持國防和軍隊建設。
Ⅳ 如何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的兵員徵集工作
徵兵工作是事關國家安全穩定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全局的重要工作,對打牢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基礎、促進國防建設和經濟建設融合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的正確領導下,我省從國家和軍隊建設大局出發,出台了一系列激勵適齡青年參軍入伍的優惠政策,積極做好徵兵工作,為完成徵兵任務提供了有力保障。但也存在有的地方對徵兵工作重要性認識不足、徵集動員能力不強、相關政策落實不到位等問題,某種程度上影響了徵兵工作的順利進行。為切實做好我省新形勢下的徵兵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宣傳教育,積極營造參軍報國濃厚氛圍
徵兵宣傳是國防教育的重要內容,是做好徵兵工作、保證新兵質量的重要環節。各級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徵兵工作的重要意義,結合實際,加強徵兵工作宣傳教育,廣泛深入地開展全民國防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教育,宣傳《國防法》、《兵役法》、《徵兵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引導廣大適齡青年充分認清獻身國防是每個公民的神聖職責,依法服兵役是每個適齡青年應盡的光榮義務;宣傳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發展的新形勢和制定出台的激勵政策,調動優秀青年入伍的積極性,激勵他們到部隊建功立業、實現人生價值;宣傳各級加強徵兵工作的有力措施和工作經驗,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和軍事機關以強烈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做好相關組織領導工作。要運用靈活多樣的宣傳形式,創新宣傳手段,增強徵兵宣傳效果,特別是在開展兵役登記、組織徵兵期間,加大宣傳教育投入,集中開展大規模的宣傳活動。要充分發揮報紙、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的作用,採取新聞報道、公益廣告、開設專欄專題、建立徵兵網站等形式,在重要版面、黃金時間和時段進行集中宣傳。徵兵宣傳要進院校、進村居社區、進廠礦企業,要有計劃地組織文藝演出、播放軍旅題材影視片、英模典型做報告、瞻仰先烈等活動,注重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組織的作用,積極做好社會動員教育工作。全面落實掛「光榮軍屬「牌、上門送喜報、解決家庭實際困難等優撫對象撫慰制度,增強軍人及其家庭的光榮感。每年5月、10月份為「徵兵宣傳月」,各級各部門要精心籌劃,認真組織,創新形式,注重效果,在全社會形成人人關心國防建設、人人支持徵兵工作的濃厚氛圍。
二、制定優惠政策,激發適齡青年入伍的積極性
(一)提高優待補助標准。認真落實義務兵優待補助政策。符合國家安置條件的轉業士官和義務兵自謀職業一次性補助經費標准,分別按照當地上年度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額的2.5倍左右和1.5倍左右的數額發放;國家指令安排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間,要按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農村籍義務兵,按不低於上年度農村人均純收入標准發給優待金。對到西藏、新疆等高原艱苦地區服役的義務兵,優待金標准應適當提高。一次性經濟補助和優待金由縣(市、區)統一標准、統一發放。要積極探索實行城鄉一體、同役同酬的路子。加大省級、市級財政支持力度,以適應各縣(市、區)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實際,確保優待金和自謀職業補助金及時足額發放,確保黨和政府對退役軍人安置的優惠政策落到實處。省、市將優待金和自謀職業補助金納入縣級基本財力保障范圍,對基本財力無法滿足縣級基本支出的財政困難縣,通過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轉移支付給予補助。
(二)加大退役士兵安置力度。積極落實國家現行安置政策及自謀職業政策,鼓勵退役士兵自主創業和到基層一線、經濟社會發展最需要的地方工作。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義務,應嚴格按照計劃完成退役士兵安置任務。退役大學生士兵服現役期間,視為基層工作經歷,黨政機關考錄公務員時,要進一步擴大招考錄用的比例。退役士兵報考政法幹警培養體制改革基層政法機關公務員時,教育考試筆試成績總分加10分。基層專職武裝幹部重點招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導有空編的事業單位,根據崗位需要,拿出一定數額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退役士兵按照程序參加考核考試,擇優錄用。國有大中型企業和經濟效益較好的企業,都應積極吸納退役士兵就業。企業與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應當依法簽訂不少於3年的勞動合同。企業招錄退役士兵達到一定比例的,根據有關規定相應遞減有關稅費。接收退役士兵的單位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退役士兵。加大「陽光安置」和督導檢查力度,對認真完成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任務的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不履行法定義務、拒絕接受安置任務的單位,對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要依法處理。對轉業士官、榮立二等功以上獎勵和因戰、因公被評為5-8級傷殘等級的退役士兵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重點安置。對返鄉務農的退役士兵,要加強培養,鼓勵他們通過法定程序積極參與村居「兩委」班子的選舉。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退役士兵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和創業扶持等各項優惠政策。
(三)做好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按照《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42號)要求,積極推進退役士兵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要選擇師資力量強、實訓設施好、教學質量高的職業院校、技工院校或培訓機構,本著「自願參加、自選專業、免費培訓」的原則,對退役士兵進行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使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並為他們提供就業指導,幫助他們實現就業。
三、加強規范化建設,努力提高兵員徵集能力
隨著徵兵工作改革的深入發展,徵兵工作由季節性轉變為常態化、制度化。要強化「一季徵兵、全年准備」的理念,把做好徵兵工作作為一項經常性的任務來抓。各級宣傳、教育、公安、衛生、紀檢監察、民政、財政、交通運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選派專人參加徵兵辦公室工作,並相對固定人員,保持工作連續性。要建立徵兵辦公室常態化辦公制度,定期召開例會,組織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部署徵兵工作。要依據兵役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和完善各項工作規程,扎實抓好徵兵宣傳教育、兵役登記、預征對象培養和管理、體格檢查、政治審查、審批定兵、新兵輸送、跟蹤管理、受理退兵、廉潔徵兵、執法檢查等各項工作落實。要健全徵兵工作人員培訓考核制度,每年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他們的政策理論水平、業務知識素質和依法辦事能力,確保徵兵工作高效率開展、高質量完成。
四、堅持依法徵兵,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依法徵兵是確保兵員質量的有效保證。要把徵兵工作列入軍隊各級領導幹部政績考核評價內容,建立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村居「五級」徵兵責任體系,一級抓一級,逐級抓落實。要嚴格責任追究,完不成徵兵或退役士兵安置任務的單位及領導,不得參與「雙擁模範城」、「黨管武裝好書記」、「關心國防建設十佳單位(個人)」、「興武建功先進單位(個人)」等評選表彰活動,性質嚴重的要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要完善兵役登記和預征制度,為參加兵役登記、確定為預征對象的適齡青年發放「兵役登記證書」和「預征通知書」。凡不按規定進行兵役登記的適齡青年或不參加應征的預征對象,依照《兵役法》、《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取消其公務員報考資格。要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對兵役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督導,對拒絕完成兵役工作任務、拒絕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單位和逃避兵役登記、體檢、徵集、弄虛作假的,以及在檢疫退兵期內擅自離開部隊或因思想原因被部隊退回的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依法予以行政和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確保徵兵任務落到實處。
五、強化組織領導,切實轉變工作作風
做好徵兵工作是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兵役機關的重要職責。各級政府要把兵役工作作為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列入議事日程,主要領導同志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同志靠上抓,及時研究解決徵兵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加大支持力度,在人力、財力、物力上給予傾斜和保障。各級宣傳、教育、公安、衛生、紀檢監察、民政、財政、交通運輸、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要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按照職責分工,進一步完善徵兵工作責任制,通力協作,密切配合,積極支持徵兵工作。各級兵役機關要進一步強化職責意識,主動向當地黨委、政府請示匯報工作,加強軍隊和地方有關部門的聯系,切實發揮好職能作用。各級政府和兵役機關要進一步轉變工作作風,堅持群眾路線,做好群眾工作,深入基層認真聽取意見,全面掌握實際情況;要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更新思想觀念,改進工作方法,找准徵兵工作中的薄弱環節,研究解決基層遇到的矛盾和問題。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狠抓廉潔徵兵,帶頭執行徵兵政策規定。要加強政策法規教育,嚴格落實徵兵工作程序,大力推行辦事公開制度,增強徵兵工作的透明度。要把責任分解到徵兵工作各個環節,做到誰主管、誰負責。要進一步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規違紀問題和案件,遏制不正之風,凈化徵兵環境,確保徵兵工作有序開展。
Ⅵ 鄭州市《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細則究竟何時能出台
1 是不是已經出台了?
2
2014年河南省《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辦法全文
2014-10-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權益,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608號),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服務和管理,適用本實施辦法。
第三條 本實施辦法所稱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國務院中央軍委令第578號)的規定退出現役的義務兵和士官。
第四條 退役士兵安置以扶持就業為主,實行自主就業、安排工作、退休、供養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第六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實施辦法適用於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第五十條 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1989年9月20日省政府發布的《河南省〈退伍義務兵安置條例〉實施細則》同時廢止。
本實施辦法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後退出現役的士兵,執行本實施辦法;本人自願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時國家和我省有關退役士兵安置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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Ⅶ 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什麼 突出重點 拓展領域 結合全面改革
一、供給側改革: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從提高供給質量出發,用改革的辦法推進結構調整,矯正要素配置扭曲,擴大有效供給,提高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全要素生產率,更好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需要,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就是用增量改革促存量調整,在增加投資過程中優化投資結構、產業結構開源疏流,在經濟可持續高速增長的基礎上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與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就是優化產權結構,國進民進、政府宏觀調控與民間活力相互促進;就是優化投融資結構,促進資源整合,實現資源優化配置與優化再生;就是優化產業結構、提高產業質量,優化產品結構、提升產品質量;就是優化分配結構,實現公平分配,使消費成為生產力;就是優化流通結構,節省交易成本,提高有效經濟總量;就是優化消費結構,實現消費品不斷升級,不斷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實現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
二、改革目的(進行供給側改革):
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會生產力水平,落實好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要在適度擴大總需求的同時,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從生產領域加強優質供給,減少無效供給,擴大有效供給,提高供給結構適應性和靈活性,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使供給體系更好適應需求結構變化。
三、改革措施:
1、宏觀政策要穩,營造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
繼續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使二者相互配合,協同發力。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對2016年宏觀政策提出的具體要求,釋放出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營造穩定的宏觀經濟環境的重要信號。
當前,世界經濟和貿易低迷、國際市場動盪對我國影響加深,與國內深層次矛盾凸顯形成疊加,實體經濟困難加大,宏觀調控面臨的兩難問題增多。2015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堅強領導下,通過加強定向調控和相機調控,以結構性改革促進結構調整,實施穩定市場的有效措施,新的動能加速孕育形成,就業擴大、收入增長和環境改善給群眾帶來不少實惠。在此過程中,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功不可沒。
2、產業政策要准,准確定位結構性改革方向:
中國整體經濟結構不斷優化,經濟發展正加快向第三產業主導的形態轉變。然而,在產業結構表現出顯著改善的同時,結構性矛盾依然突出。
一方面,第三產業的提升潛力仍然十分大。與歐美等發達國家70%以上的第三產業比重相比,中國第三產業在經濟總量中的份額仍然較低,還不到50%。
另一方面,中國工業體系中傳統工業較多,新興產業的增長難以彌補傳統工業的萎靡,內部結構矛盾十分明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著力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提高供給體系質量和效率,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這為中國未來的產業結構調整政策指明了方向。
第三產業內部結構明顯改善,整體水平提升明顯,服務領域不斷拓展,逐漸成為推動我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之一。金融業與房地產業成為拉動第三產業發展的主要力量;傳統服務業占第三產業比例下降,金融保險、計算機服務、物流配送等現代服務業發展迅速;社會化養老、休閑旅遊、社區服務等新型服務業越來越受到關注。
3、微觀政策要活,激發企業活力和消費潛力:
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微觀政策要活」。做到靈活的微觀政策就是要通過完善市場環境、激發市場活力和消費者潛力,放活政策做活微觀經濟,充分釋放生產消費活力和內部增長潛能,開創經濟發展新局面。微觀經濟是經濟形勢的「晴雨表」、發展的「推進器」,放活微觀政策是應對經濟下行壓力、積蓄發展新動能的現實需求。做活微觀、提質增效對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現中國經濟發展轉型升級至關重要。
微觀市場主體是社會財富的創造者,是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的不竭源泉。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看,市場活力沒有得到充分激發的關鍵因素之一,就是政府對市場主體干預得太多。因此,實現「微觀政策要活」政策目標的重要途徑就是要加快簡政放權,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要求,轉變政府職能要以「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為基本思路,將該放的放下去,將該管的事管好,將該服務的服務到位,真正做到「放水養魚」,激活微觀經濟。
①增強經濟領域簡政放權力度:
簡政放權應避免各類部門「一刀切」,向經濟領域適度傾斜。另外,簡政放權應更加重視從企業生產經營全流程角度進行整體部署、全方位為企業松綁,避免各種抓大放小、抓實放虛、我抓他放等行為對改革紅利的抵消,切實提高簡政放權的「含金量」。
②簡政放權應向小微企業和服務業傾斜:
政府應該從兩個方面加強對小微企業的扶持。
一是降門檻,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證照和資質、資格審批,給小微企業更多的「出生證」;
二是優服務,在財政、金融、人員培訓、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對小微企業傾斜,給小微企業適當地「喂點奶粉」,切實讓新注冊的800萬小微企業盡可能地活下來,並以此帶動「大眾創業」「草根創業」的新浪潮。
③通過社會領域簡政放權降低市場准入門檻:
社會領域的簡政放權也不能裹足不前,而要齊頭並進。
一是要進一步放寬民間資本的准入限制,鼓勵民間資本為政府「補位」,加大教育、養老等社會領域的投入力度;
二是要對社會領域的各種評比、達標、認證、收費事項進行全面評估,該保留或下放的進行保留或下放,其餘的則應盡可能取消,最大限度為企業「松綁」,切實降低市場門檻;
三是轉移支付制度改革要跟上,使地方政府有能力也有積極性跟隨中央步伐進行簡政放權,為避免社會領域的「中梗阻」、打通「最後一公里」提供有力的支撐。
4、改革政策要實,加大力度推動改革落地:
適應和引領經濟新常態,需要保持和增強戰略定力,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深入貫徹總書記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論述,加快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整體部署,敢於啃硬骨頭、涉險灘,以前所未有的決心和力度,培育一大批改革的促進派,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最大程度地釋放改革的新紅利。
當前,全球經濟仍然處於國際金融危機後的深度調整期,不穩定因素較多。走進新常態的中國正面臨著很多前所未有的新矛盾、新問題和新挑戰。在周期性和結構性因素的影響下,經濟增長出現減速趨勢,進入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特殊時期,到了爬坡過坎的緊要關口。
與此同時,經濟發展中不平衡、不協調、不包容、不可持續等矛盾依然非常突出,統籌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的每一項任務,擔子都不輕,所面臨的改革任務十分艱巨。化解產能過剩風險、增強結構調整動能、釋放創新驅動潛力、保障民生期盼等重點問題,依然需要通過切切實實的改革來加以推動。
不深化改革,發展就難有活力、難有成效、難以可持續;不深化改革,存在的問題就可能更嚴重,甚至不能完全排除掉入「中等收入陷阱」的風險。改革過去、現在都是中國最大的紅利,改革依然是中國發展的最大動力和關鍵一招。要推動中國經濟發展提質增效、行穩致遠,必須培育千千萬萬的改革促進派,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堅決破除各種利益的藩籬和體制機制的弊端,充分釋放改革新紅利。
5、社會政策要托底,守住民生保障的底線:
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思路,必須實施相互配合的五大政策支柱,社會政策要托底是其中之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特別是化解過剩產能等,必然會影響部分群體的就業和收入,但這是必須要過的檻,必須要經歷的陣痛。所以要更好發揮社會政策穩定器的作用,守住民生底線。特別是要把重點放在兜底上,要保障好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和基本公共服務,為結構性改革創造好穩定良好的社會環境。
就業是民生之本,要從全局高度重視就業問題。要深入實施就業優先戰略,真正把促進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目標,選擇有利於擴大就業的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創造更多就業機會。
①要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
實行有利於促進就業的財政保障政策。公共財政應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小型微型企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傾斜,財政支出逐步向民生傾斜,加大對困難群體的扶持力度;實行支持和促進就業的稅收優惠政策。促進實體經濟尤其是小型微型企業發展,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充分發揮其在吸納城鄉勞動力就業中的作用。
完善和落實促進大學生、農民工、就業困難人員等重點群體就業的優惠政策;實行更加有利於促進就業的金融支持政策。要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支持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導向的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小型微型企業發展,加大支持自主創業力度;實施鼓勵勞動者多渠道、多形式就業的扶持政策。通過優惠政策和就業服務,扶持勞動者自謀職業、自主就業。
②要努力推進重點、困難群體就業:
切實做好以高校畢業生為重點的青年群體就業工作。繼續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的首位。鼓勵支持高校畢業生通過多種形式靈活就業。繼續做好退役軍人就業工作;推進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發展,為農村勞動力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要加緊消除流動就業的制度壁壘,進一步完善職業培訓、就業服務、勞動維權「三位一體」的工作機制。
同時,要積極支持農民工返鄉創業;加強對困難群體的就業援助。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確保就業困難群體隨出現隨援助隨就業。推進各類用人單位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和靈活就業。做好婦女就業工作。
③加強配套措施改革:
一要全面提高就業能力。要加強職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加強職業技術教育和技工院校示範校建設,構建具有中國特色的現代職業教育和現代技工教育培養體系。重點支持急需緊缺行業技師培訓,加強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建設。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強就業培訓,加快構建勞動者終身職業培訓體系,健全完善社會化職業培訓網路。
二要提升就業服務能力。要加強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形成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體系。全面實行就業失業登記身份證識別系統,建設城鄉人力資源基本資料庫。要加快形成統一規范靈活的人力資源市場,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促進就業和配置人力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加強人力資源市場信息網路建設,促進信息資源共享。
三要加強勞動者的保護措施建設。健全勞動標准體系和勞動關系協調機制,推進企業改善勞動條件。全面推行勞動合同制度,提高小微企業與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和履約質量。擴大集體合同制度覆蓋面,提高集體協商的實效性。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工作,加大對用人單位和人力資源市場的監管力度,全面推進「網格化、網路化」管理。全違法行為預防預警和多部門綜合治理機制,有效處置勞動保障違法行為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特別是要努力實現企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
Ⅷ 你好,我想問一下,退伍軍人報考公務員有什麼政策
1 退出現役的,轉業軍官符合相應安置條件且意願進黨政機關的,可以參加人事部門組織的,定向的的
軍轉幹部考試
,通過考試後,能安置進入行政機關做公務員。
2 普通義務兵和低級別士官退伍的,只要具備高中以上學歷,那近幾年開始實施的
政法幹警定向招考
,就有專門針對高中學歷退伍軍人的職位,這樣,較低學歷的退伍軍人要進公務員隊伍,報考
政法幹警招錄考試
是非常適合的選擇。
Ⅸ 退伍軍人是否給安排工作
你提的這個問題有一定代表性。義務兵服現役期間,其戶籍性質發生變化的情形大致有:戶籍地因征地、小城鎮建設佔地等原因,出現就地集體農轉非;家屬在城鎮購買商品房而出現部分家庭成員或全家農轉非,等等。對於這種因戶籍性質變動而出現的待遇調整要求,目前國家相關主管部門正在進行調研。隨著國家退役安置改革的穩步推進,城鄉一體化退役安置是改革的大方向。但在新的安置改革方案出台之前,目前還只能執行國家現行規定,由各地按照當地社會經濟發展實際狀況妥善處理。有些地方對上述戶籍性質發生變化的「農業」戶口退役義務兵,一律不納入城鎮退役義務兵安置范圍,而有些地方對城鎮和農村退役義務兵安置已漸趨一致,城鄉差別很小。
家居城鎮的義務兵退出現役後,由縣、自治縣、市、市轄區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級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區內統籌安排。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和組織形式,都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置退役義務兵的義務。
入伍前是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含合同制人員)的退役義務兵,退出現役後,允許復工、復職,並享受不低於本單位同崗位(工種)、同工齡職工的各項待遇。如原單位已撤銷或合並,則由原單位的上一級機關或合並後的單位負責安置。在具體工作中,如果沒有上一級機關或不存在合並後的單位,一般由當地人民政府與其他退役士兵一並安置。城鎮退役義務兵待安置期間,由當地人民政府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生活水平的原則發給生活補助費。
城鎮義務兵自謀職業的,由當地人民政府給予一次性經濟補助,並給予政策上的優惠。具體優惠辦法,參見2004年1月2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民政部、勞動保障部、工商總局、稅務總局等9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的意見》的具體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