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務員考試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⑴ 關於福建省省考要求的「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現在在一家事業單位做見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含參照內公務員法管理機容關和事業單位),各類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大學生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⑵ 2020福建公務員考試基層工作經歷界定,怎麼計算時間
一、基層工作經歷概念界定: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部分單位需要有相關的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來證明基層工作經歷。
二、基層工作經歷時間怎麼算兩年:
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截止時間:
每年的情況有所不同,考生應以當年公告為准。按照2019福建省考公告內容,服務基層項目考生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日;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或輔修證書的時限可放寬至2019年12月31日。其他未經公告的與時限有關條件,截止時間均為2019年3月8日;需計算年限的,開始時間均為相關經歷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時間均為2019年3月8日,按足年足月累計。
三、在私企工作算不算基層工作經歷?
在外企或者私企曾經工作過的,都算基層工作經歷!!!
⑶ 福建公務員考試中什麼是「基層工作經歷」
1、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者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專生產一線工作經歷。
2、基層屬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和事業單位),各類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各類企業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
3、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大學生退役士兵在軍隊服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⑷ 公務員考試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證明怎麼搞
社會在職人員需單位出示證明即可,有些農村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內個體經營的考生,需容要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也可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納存單、社保繳納存單等來證明。基層工作經歷的證明格式樣本等,公務員考試政策中沒有明確限制和規定,考生可咨詢招考單位詳細信息。
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按照往年情況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報名第一日。若滿足兩年即可算作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⑸ 報名福建公務員考試的時候,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
1、哪些情形屬於基層工作經歷?
公務員報考指南中明確給出了屬於基層工作經歷的幾種情形: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並開始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3、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以當年發布的招考公告的規定為准。根據往年時間來看,一般情況下,截止時間為招考公告發布當年的10月31日。注意,該時間僅為參考,請以當年招考公告的規定為准。
⑹ 公務員考試,怎樣才算是有「兩年及以上的基層工作經驗」
一、基層工作經歷定義:
1、①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②國有企事業單位③村(社區)組織④其他經濟組織⑤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2、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一、基層工作經歷時間界定1起始時間第一類:自報到之日算起: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
第二類:自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
第三類:自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
第四類: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
第五類:自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
2截止時間每年的情況有所不同,考生應以當年公告為准。
16年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
二、兩年基層工作經驗
1兩年工作經驗:指到當年公告規定時間前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驗,例如:2016年按截至2016年10月進行計算。
2兩年工作經驗單位: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自謀職業等都可以。
3工作經驗證明:
1、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開具證明並加蓋公章就可以,這個最省事
2、企業的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有點要求證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證明還有工資表
3、自謀職業要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開具的證明。
三、國家公務員局解讀「基層工作經歷」
許多考生關心到底什麼才算「基層工作經歷」?國家公務員局相關部門工作人員表示: 國家公務員局工作人員:簡單的說,如果報考中央部委,地市級以下黨政機關就視為基層。除此之外,所有企業,國有企事業單位,或者事業單位、科研單位,在外企或者私企曾經工作過的,都算基層工作經歷。
部分單位需要有相關的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來證明基層工作經歷。例如,商務部工作人員介紹,商務部2012年將招考85人,其中外語類職位不受基層工作經驗限制。
商務部工作人員:凡是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考生必須具備相應的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同時在資格復審時,要提交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缺一不可,只有這樣我們才能認定您有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四、基層工作經歷需要注意的問題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⑺ 公務員考試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怎麼計算的
范圍:企業、縣以下黨政機關、見習基地、創業、靈活就業等都算。
時間要足專年足月
⑴在縣級以下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⑵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⑸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⑻ 公務員考試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證明怎麼搞啊
兩年的意思其實就是畢業兩年就作數,這是基本條件,跟檔案在哪無關,但是你畢業了兩年並不代表你工作了兩年啊,怎麼辦,因此你需要證明,只要證明材料加起來的時間夠兩年,就OK!
那好現在問題又來了,不少朋友這兩年在不同地方工作,那很悲劇了,你需要每個地方的證明,要不然就不夠,但是問題又來了,好多公司惹毛都垮了,哪去證明呢?所以說填寫你報名情況表的時候你就不要填那麼多,就填兩個有章的,然後想辦法湊夠兩年!
但是如果你名都報了,也暴露了自己的信息,又雜辦呢,個人認為,這個時候你絕對是比較悲催的,因為你確實需要湊時間,兩個辦法,一個是找蘿卜刻一個(罪過,罪過,不應該這樣做的),然後自己蓋,或者就一個個的跑,喊前公司開離職證明!
那麼到底哪些東西能夠作為證明呢?
1.社保憑證,社保局列印版,蓋章的哦,親!
2.勞動合同和勞動解除合同,必須同時出具哦,有始有終哦親!
3.離職證明或者在職證明。這個是最好用的,因為又好開,又簡單,我當時就用的這個,如果你報名信息沒寫,那麼你就寫你一直在你哥小賣部賣喜洋洋,然後讓你哥給你開個證明,證明你賣了兩年喜洋洋,現在都還在賣,多簡單,但是如果你都填好了,那麼悲催了,你自己想辦法要到你的離職證明,哪個喊你當時離職的時候不要證明的呢,我每次離職都有證明的,因為哥大三的時候就曉得這玩意總有有用的一天(記得可以刻蘿卜哦親!)。現在著重強調了,不管你怎麼弄到,但是有一點,最後一個單位你得弄真的,因為如果你過了政審的時候回到單位去查你的底,就是你現在的單位,(離職的在上一個單位),所以做好心理准備吧!
打字好累的!兩點,1、畢業兩年就是兩年工作經驗,重點是你怎麼證明!2、填報名信息的時候先策劃好自己的人生經歷,要不不能改的,你的人生是需要紅章證明的,人類的悲哀啊,要不沒人相信你是你的!加油!
⑼ 福建公務員考試,要求兩年基層工作經歷具體是什麼
指的是在各類企事抄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⑽ 省公務員考試報名中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怎麼算
范圍:企業、縣以下黨政機關、見習基地、創業、靈活就業等都算。
時間要足年內足月
⑴在縣級容以下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⑵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⑶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⑸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的起始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