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指什麼
①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怎麼界定
在企業工作兩年和在學校當臨時老師的經歷算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專職在家考試偶爾零工的2年,如果能證明,你在這兩年內一直是工作(單位能開具兩年的經驗證明),也算。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1)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指什麼擴展閱讀:
1、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②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就是在基層連續工作過兩年。
基層:指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
③ 公務員報考條件「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鄉(鎮、街道辦事處)黨政機關、回企事業單答位和其它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滿兩年的經歷(前述單位中非正式就業人員,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工齡按有關政策認定)。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④ 公務員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指什麼
一般是指市級以下的企事業單位的工作經驗,通常所有的工作經驗都算是基層工作經驗,除非你在中央任職,當然,你在中央任職,你也不會重新再參加省裡面或者市裡面的公務員考試了
⑤ 公務員考試中兩年基層相關工作經歷指的是什麼
指的是在各類企事抄業單位和其襲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含參公事業單位)工作,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5)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指什麼擴展閱讀:
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的方法
對於社會人員(要求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來說,在政審的時候,必須提供工作證明。工作經歷證明的方法有很多種,優先推薦的是勞動合同;如果沒有勞動合同,則需要有原單位開具的書面證明材料,當然必須要有單位簽章。
中間更換單位,工作經歷可以累計的,還需要提供多個單位的勞動合同或書面證明。社會人員在職人員(社會在職人員)還需提供所在單位書面同意書及蓋章。
有些農村工作經歷或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考生,需要當地鄉鎮街道辦事處等相關部門開具證明,也可提供如勞動合同、聘用合同或者公積金繳納存單、社保繳納存單等來證明。
⑥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這個應該是還有其他的報考條件你沒有注意到,一般這樣的報考條件,它面對的報考對象是固定的,比如原來就在政府單位工作過的,如下基層扶貧大學生等等,這類崗位不面對其他考生。
⑦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地市以下(不含副省級城市)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社團組織,回各類中小企業答和非公有制單位及農村工作的經歷。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曾在基層工作,後再進入學校就讀的應屆畢業生,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具體工作如下: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經歷。
2、村(社區)組織,包括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和社區服務站工作的經歷。
3、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的工作經歷。
4、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經歷。
5、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
6、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
7、各類中小企業、非公有制單位的工作經歷。
8、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的人員,也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9、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經歷。
⑧ 公務員考試具有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一、基層工作經歷:
1、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2、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生,可按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二、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8)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指什麼擴展閱讀:
兩年工作經驗證明
兩年工作經驗包括行政事業單位、企業、自謀職業等等都可以。
1、行政事業單位要求開具證明並加蓋公章就可以,這個最省事。
2、企業的根據地區要求有所不同,有點要求證明就可以,有的要求證明還有工資表。
3、自謀職業要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或街道開具的證明。
⑨ 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是什麼意思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就是在以上部門工作兩年以上。
(9)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指什麼擴展閱讀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的計算方法為:
1、起始時間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2、截止時間
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一般是截止到報名當月(具體時間要看各地公務員招錄的公告中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