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考工作經驗
1. 國考基層工作經驗指什麼
基層工作經驗是各位考生報考某些職位的硬性條件,國家公務員考試省級以專上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屬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全部用於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2. 國考的「工作經驗」
其實只要畢業夠2年,不管你干什麼,包括自謀職業都算是基層工作經歷。報名時候有工作單位的讓工作單位開這個工作經歷證明,沒具體單位的,比如自己擺地攤,可以叫街道居委會開證明,都算基層工作經驗。
3. 國考有工作經驗要求嗎
2019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尚未發布,從歷年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考條件來看:
以2018國家內公務員容考試公告來說,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7年10月。
參加2019國考的考生要以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告和職位表為准。
4. 國考工作經驗
可以報考
但是你的工作經驗是你的缺點
盡量少去體現
注重你的個人能力吧
5. 考國考需要工作經驗嗎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應屆生是不需要工作經驗就可以考的
(一)具有中華人內民共和國國籍;容(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0月15日。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四類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6. 國考「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是什麼意思
什麼是「基層工作經歷」?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生人員,其基層服務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1)在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基層黨政機關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8)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可以累加計算。
基層工作經歷的時間按月計算,截止到2018年3月9日工作滿24個月(起止月均可按1個整月計算)即可算作工作經歷滿2年。
7. 國考的兩年工作經驗怎麼算
1、2017國考公告已經寫明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10月份,所以「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中「兩年」的計算方法是指截至2016年10月,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已滿兩年。
2、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3、考生中有一種誤區是,有些職位要求工作經驗兩年,考生就把大四實習那一年算上,以為剛好是兩年,沒想到復審時發現沒過。今年公告中對於基層工作經驗比往年定義有所不同,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考生一定要區分實習和見習的涵義,不要混淆。
8. 國考基層工作經驗
1、基層工作經來歷是指基層和生產源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它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2、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3、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4、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5、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國考大師!
9. 報名國考,兩年基層工作經驗怎麼算
一、基層工作經驗是指: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
二、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
三、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四、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五、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六、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兩年基層工作經驗計算時間如下,可以參考: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4)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6)自主創業並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7)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並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10. 國考中什麼是基層的工作經驗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回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答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退役士兵在軍隊服現役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曾在市(地)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