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佛教寺院招聘會
① 中國各地所有寺院
據2014中佛協統計,全國共有寺院33652座,但是作為專門介紹的書,目前還沒有出現,頂多有《中國寺院》、《中國十大寺院》等書問世,這是一個極其巨大的工程呢!
② 中國寺廟招僧條件
依據收徒傳戒與僧團管理 詳解如下第九條 要求出家的人,須本人自願,六 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佛教 ,愛國守法,有一定文化基礎,父母許可,家庭同 意。寺院對要求出家的人,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 符合出家條件的,方可接受留寺,指定依止師,授 予三皈五戒,經僧團一年以上考察合格,再正式剃 度,並按規定的辦法和手續發給度牒。 第十條 皈依三寶,須本人自願,愛國守法 ,品行端正,有一定信仰基礎,經佛教徒介紹,皈 依師方可接受。 接受皈依弟子,應鄭重如法進行。皈依人須填 表登記個人姓名、簡歷及介紹人等,交寺院保存。 第十一條 寺院僧團健全,道風嚴肅,管理 正常,法務、生活設施完備,方有條件傳授三壇大 戒。能夠舉辦傳戒法會的寺院名單由省(自治區、 直轄市,下同)佛教協會嚴格按照條件,根據實際 需要,申報中國佛教協會審批、確定;未經批準的 寺院不得擅自舉辦。 具備傳戒資格的寺院傳授三壇大戒,須事先由 省佛教協會商得省級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同意後報中 國佛教協會審批。 全國每年傳授三壇大戒的寺院掌握在五處左右 ;每處每次受戒人數一般掌握在二百人左右;戒期 不少於四周,以利組織新戒學習戒相律儀。 第十二條 受戒者必須年滿二十歲,符合本 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條件,持有身份證、度牒和當地 主管部門及所在寺院的證明信件,經傳戒寺院所在 省佛教協會甄別鑒定,方可允許進堂受戒。年齡超 過六十周歲,除增戒、補戒者外,一般不予授戒。 第十三條 傳授三壇大戒,對象以本省受戒 人為主;外省受戒人必須由所在省佛教協會徵得傳 戒省佛教協會同意,開具證明,介紹前往受戒。 第十四條 傳授三壇大戒期間,必須分別講 授戒本。傳授比丘尼戒,有條件的實行二部僧授戒 制度。廢止燙香疤的做法。 第十五條 戒牒由中國佛教協會統一印製編 號,通過省佛教協會頒發。違犯國法教規者,舍戒 還俗者,由所在佛教協會或寺院收回戒牒,上交省 佛教協會注銷。 第十六條 授戒師、剃度師、皈依師必須是 愛國愛教、戒行清凈、通曉教理律儀、戒臘十夏以 上的僧人;其資格由省佛教協會按照條件審核認定 ,並發給證書。未經認定資格者,不得傳戒、收徒 和接受皈依弟子。 第十七條 寺院應根據實際需要,提出常住 僧人名額,報政府主管部門審定。在規定名額內, 凡接受常住僧人,已出家的,必須驗明戒牒、度牒 或所在地區佛教協會(無佛協組織的可由原寺院) 證明;新出家的,按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辦理。寺 院對要求常住的僧人,須考核一年合格後,報請政 府主管部門辦理戶口轉入等手續。 第十八條 常住僧人如還俗離寺,寺院應收 回戒牒、度牒,將戶口轉回原地。違犯重戒、不遵 寺規、教育不改者,經寺務會議討論決定,予以遷 單。對利用僧人身份招搖撞騙、為非作歹、敗壞佛 門、影響極壞者,經寺務會議決定,報上級佛教協 會批准,開除僧籍,收繳其戒牒、度牒,並將戶口 轉回原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九條 常住僧人須定居兩年以上,方可 外出參學,並須經寺院同意開具證明,註明參學地 點和往來期限。濫開證明釀成嚴重後果者,須追究 責任。接待寺院應驗明有關證明,方准掛單,並按 公民遷徙流動的規定到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辦理手續 。 凡掛單僧人須遵守寺規,隨眾修持、勞作。如 有違犯,勸說不聽的,應隨時起單 概括出家條件: 1.父母親或監護人的同意許可,持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由派出所開)、體健正面到你認為有緣的寺院。 2. 四肢齊全。(缺欠手腳、手腳歪曲、癱瘓、小兒麻痹症患者、麻瘋病患者、歪頭等不能端正走路者,不可受戒出家。) 3. 五官端正。(瞎眼、斗雞眼、耳聾、耳缺、歪嘴、兔嘴或缺嘴、啞巴等,是不可受戒出家的。) 4. 沒有染上會傳染的嚴重疾病。(如愛滋病,多種皮膚病等。但傷風感冒不在此例。) 5. 沒有債務問題纏身者。(如:破產、生意失敗而欠下一身債務者。) 6. 沒有違犯國家法律(刑事)或正在打官司等事纏身者。(指遭警方通緝者。若曾是犯罪,但已刑滿出獄者不在此例。) 7. 年齡不小過7歲,不大於60歲。 8. 精神健全。(指沒有患上任何精神病,如:精神衰弱症、精神分裂症、羊癲症之類會失去知覺理智而失態之病症。) 9. 心理健全、正常。(雙性人不可出家。) 10. 要求出家者,須本人自願,六根具足(包括無生理缺陷),身體健康,信仰虔誠,愛國守法(包括無法律糾紛),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父母許可,無婚姻戀愛關系。寺院對要求出家者,經查明身份來歷,認定符合出家條件,經僧團一年以上考察合格(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五堂功課、學習沙彌律儀、學佛教基礎知),可以拜一個比丘,女性則拜比丘尼為剃度師,定期在佛前舉行剃度儀式,即剃去須發,以僧裝更換世俗服裝,去俗姓,改姓釋,並由師父按各自法派取一法名與法號。並按規定發給度牒。然後經過短期修學,求受十戒,這就成為沙彌或沙彌尼。沙彌是根據古代印度語音譯的,意義是「息惡行善」者。取得了沙彌或沙彌尼的資格,即為比丘或比丘尼的候補者。(全國漢傳佛教實行度牒僧籍制度的辦法) 出家條件: 1、五官端正、身體健康、六根具足,無不良嗜好如抽煙,酗酒,賭博等。 2、年齡在17--60歲之間,而且父母同意。 3、無法律糾紛,無負債,無婚姻關系。 4、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初中以上即可,當然越高越好,但文化高不一定是好事,如果過於注重文字往往對修行不利,成為所知障。 5、欲出家者可以持父母同意的書面材料,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由派出所開)、體檢證明到你認為有緣的寺院,有認識人和介紹人最好。 6、到寺院後要一切按照寺院的要求去做,放下世間一切娛樂設施,進入考驗階段, 7、考驗階段要做的事情:背誦五堂功課、學習沙彌律儀、學佛教基礎知識。 8、僧人的待遇:凡出家為僧者,寺院負責安置其日常起居、生活、飲食、醫療等所需,不需要交納任何費用,並且根據寺院的收入情況,每個僧人每月有50--300元不等的生活補貼,用於外出乘車、購買自己學習所用經書等。有的寺院會更少。
③ 佛教寺廟中僧人的崗位
最高是住持,以住持為一眾之主,非高其位則其道不嚴,故尊為長老,居於方丈。住持、長老、方丈這三個稱謂所指的是一樣的。重要寺務由住持會同首座等班首與四堂口主事共議決定。
今日十方叢林所實行的,根據元代《敕修百丈清規》,更有增益調整。住持(方丈)為整個叢林的核心,住持之下有四大班首和八大執事輔佐。四大班首即首座、西堂、後堂和堂主,八大執事為監院、知客、僧職(又叫糾察)、維那、典座、寮元、衣缽、書記。叢林的執事,細分起來共有一百零八位。但這些不一定全部設置,而是隨寺院的大小、僧人的多少或某種特殊情況靈活掌握,其名稱也有差異。這些職事名稱,以等級分司統稱為知事人員(一級)、主事人員(二級)和頭事人員(三級)。以承擔的職責輕重又可分為列職與序職兩部分。列職相當於職務,側重按辦事能力和工作需要列其職別;序職相當於職稱,側重按出家資歷和修持功夫定其位次。列職和序職又可分為東序和西序。東序為主位,西序為賓位,故將直接為住持工作的叢林執事待以主禮,列於東序;將輔助住持工作的待以賓禮,列在西序。實際上,東序和西序的區別並不十分明顯,僅僅成為一種形式。有人說這是為仿照宮廷中文武兩班朝見聖上的威儀而設,可能也有些道理。十方叢林中,比較典型的是設四十八單執事,依東、西兩序排列為:
列職
東序:都監、監院、副寺、庫頭、監收、莊主、磨頭、寮元、殿主、鍾頭、鼓頭、夜巡
西序:典座、貼案、飯頭、菜頭、水頭、火頭、茶頭、行頭、門頭、園頭、圊頭、照客
序職
東序:維那、悅眾、祖侍、燒香、記錄、衣缽、湯葯、侍者、清眾、請客、行者、香燈
西序:座元、首座、西堂、後堂、堂主、書記、藏主、僧值、知藏、知客、參頭、司水
十方叢林,一般有比較完備的組織和齊全的執事。近現代的叢林,基本設置五個部分,即禪堂、客堂、庫房、大寮、衣缽寮,合稱為「五大堂口」;其中後四者又稱為「四堂口」。重要寺務由住持會同首座等班首與四堂口主事共議決定。此外,尚有首座寮以款待上座名宿,有侍者寮以待初學新參,有行者寮以處務行者和童行,有眾寮(雲水堂)以接待過往僧眾。又有蒙堂以待知事、僧值以上退職人員,有單寮以待副寺以下退職人員,有延壽堂以待老、病僧人,有莊田以供禪眾從事生產。各堂又各立規約以資遵守約束。
十方叢林的規模較大,財產為僧團公有。僧人們不準招收弟子,故其住僧來自四面八方合住一起。十方叢林具有開堂傳戒的資格,一般都定期傳戒,為子孫叢林的求戒者傳授戒法。十方叢林依據方丈的產生辦法可分為選賢叢林、戒眷叢林和法眷叢林。選賢叢林的方丈是寺僧經過民主協商,從廣大僧人中推舉的德高望眾者;戒眷叢林的方丈,也是從僧人中推舉的德高望眾者,但其必須是在本叢林中受的戒;法眷叢林的方丈,是由原方丈在《寺院法眷》上載明的幾位嗣法弟子依次擔任。十方叢林的住持,一般是六年一任,但可以連任,也有實行終身制的。住持退位後稱為「退院和尚」。
十方叢林可以接待各地雲游參學的僧人,叫作「掛單」或「掛褡」。「單」指僧人的行李,掛單是將行李安放起來,暫不他往的意思。僧人掛單於十方叢林,首先住在雲水堂。雲水堂住相當長時期後,以本人要求和住持同意,可以住進禪堂或念佛堂,成為寺中的基本僧眾。住雲水堂可以隨時他往;住禪堂或念佛堂後,如果要離寺他往,只能在每年正月十五日或七月十五日提出申請告假。禪堂或念佛堂的僧眾名額是有一定限額的。
關於叢林制度詳見於《百丈清規》和它的注書《百丈清規證義記》等。至於叢林中行事和古德風規,則有道融《叢林盛事》、慧彬《叢林公論》、慧洪《林間錄》、凈善《禪林寶訓》、無慍《山庵雜錄》等,可資參考。
④ 佛教寺廟的崗位有哪些
一、寺院里設有哪些職務?
一般的寺院都是由方丈和四大班首、八大執事所組成的。另外還有很多的侍者和其他負責人。近現代的寺院基本設置五個部分也就是五大堂口,每個堂口都設置相應的職務委派相應僧人負責,通常情況下這五大堂口都設有以下執事:
(一)禪堂
(1)維那:禪堂的主要負責人。凡禪堂中有違犯清規者,他都有權予以懲罰。上殿時,維那掌管佛教儀式的起腔領念,以音聲為佛事,有如佛教樂團的總指揮。
(2)悅眾:維那的副手,若維那不在,禪堂可由其代管。悅眾在上殿時具體敲打樂器,配合唱念,並教初學參禪僧人的禮儀。悅眾可設置數人。
(3)知藏:熟悉佛教三藏典籍,主管和保護重要的經藏。相當於圖書館的館長一樣。
(4)藏主:執掌經櫥鑰匙,定期晾曬經藏,負責佛教書籍的保管和借閱。相當於圖書管理員。
(5)參頭:也稱「禪頭」,禪堂中參禪最久或最熟練者。他主要承擔的是,為初學參禪的僧人做出示範和起到表率作用。
(6)司水:每天早晨打洗臉水,准備早、中、晚的漱口水,出坡後的洗腳水等。
(7)圊頭:每天挑送凈桶,沖洗廁所,更換洗手水,洗曬揩手帕等。
(二)客堂
(1)知客:客堂的主要負責人,掌管全寺內外日常事務和接待僧俗客人事宜。其地位相似於辦公室主任和接待處長。
(2)照客:為客堂和知客辦事,照料客人,打掃客房等。
(3)寮元:雲水堂的負責人,根據客堂安排,接待來寺院的雲水僧。
(4)僧值:由於這個職務原來未設專職,而是由僧眾輪流值班,故名。主要職責是代方丈管理檢查僧眾威儀,相當於糾察一職。
(5)殿主:大殿的管理人員。其職責是照管油燈、香燭,擺設供器、供品,清潔佛像、佛殿等。
(6)香燈:殿堂的管理人員,與殿主職責相同。
(7)鍾頭:負責敲鍾的職務。
(8)鼓頭:負責擊鼓的職務。
(9)夜巡:負責夜間巡邏和打照板報時刻的職務。
(10)門頭:守護山門的職務。
(11)**:負責寺院的文秘工作。
(三)庫房
(1)臨院:俗稱當家師,既是庫房的主管,也對寺院各堂口的工作進行督察。權力僅次於方丈。
(2)都監:都監的序職在寺院中是最高的,他在禪堂的位次,坐在監院上首。他上輔住持,下助監院,一般在日常生活中很少管事。
(3)副寺:監院的副手。指導庫頭們的工作,負責寺院的生活及佛事用品,並對財務進行監督。
(4)庫頭:負責庫房的管理工作。
(5)莊主:俗稱「下院當家」,凡寺院所屬莊田的一切事務,都由莊主負責。
(6)園頭:經管寺院的菜園。
(7)監收:主要負責購進實物的驗收等。
(四)大寮
(1)典座:大寮的主要負責人,寺院的生活總管。
(2)飯頭:負責煮粥做飯,隨時掌握人眾之去來,水米之增減。
(3)貼案:負責做僧眾的齋菜和佛殿的供菜。
(4)菜頭:負責廚房用菜,包括選菜、洗菜等。
(5)水頭:保證供應大寮做飯菜和燒茶等生活用水。
(6)茶頭:保證供應僧眾每天的茶水。
(7)火頭:專管飯菜的爐灶,掌握火候。
(8)磨頭:負責寺院磨米等使用磨所做的事情。
(9)行堂:在齋堂為進齋僧眾鋪碗筷、盛飯菜和添加飯菜,齋畢又收拾和清洗碗筷的事務。
(五)衣缽寮
(1)衣缽:是方丈和尚的直接助手,負責收發信件和草擬文書等。還可代替方丈接見來訪者。
(2)燒香:侍者寮的負責人。凡方丈說法,主持佛事,出位拈香、禮拜、上堂、上供時,均由燒香高捧香爐,走在方丈前面。
(3)記錄:主要為方丈寫法語,傳戒時寫請啟,為各種佛事寫疏文等。
(4)湯葯:負責在方丈生病時煎湯熬葯,故名「湯葯」。也是方丈小灶和上客堂的廚師。
(5)請客:有人會見方丈,先由他稟報衣缽或方丈;方丈或衣缽有指示,也由他向外傳達。
(6)聖僧:負責照料方丈的穿衣,飯後漱口,為方丈背行囊等。在佛教儀式中,當為方丈傳爐、開具等。是方丈的侍者。
(7)行者:在方丈廚房燒飯烹茶及干雜活的僧人。
僧人注重的是內心的修行,他考慮的是在修行中取得最大的成就而不是職務的高低。六祖慧能做過行者負責舂米;寒山與拾得做過燒火僧。這些職務只是出於寺院管理的需要而設置的。
二、僧人的職務是根據什麼分配的?
寺院繁雜的日常事務都是由執事來辦理。這些執事有列職與序職之分(列職相當於職務側重按辦事能力和工作需要列其職別;序職相似於職稱側重按出家資歷和修持功夫定其位次)。
列職和序職又可分為東序和西序(其原來的意圖可能是:東為主位西為賓位。故將直接為住持工作的叢林執事待以主禮列在東序;將輔助住持工作的執事待以賓禮列在西序)具體的分法如下:
(一)序職分為:
(1)西序——座元、首座、西堂、後堂、堂主、**、藏主、僧值、知藏、知客、參頭、司水;
(2)東序——維那、悅眾、祖侍、燒香、記錄、衣缽、湯葯、侍者、清眾、知客、行者、香燈;
(二)列職分為:
(1)東序——都監、監院、副寺、庫司、監收、莊主、磨頭、寮頭、殿主、鍾頭、鼓頭、夜巡;
(2)西序——典座、貼案、飯頭、菜頭、水頭、火頭、茶頭、行堂、門頭、園頭、圊頭、照客。
僧人序職的高低與其戒臘的長短一般是互為關聯的。同時序職的授予是在佛教修持的實踐中獲得的。修持成就越大序職越高。一般說來只有住在雲水堂的僧人沒有序職。他們在別的寺院可能有序職,但是到了一座新的寺院原有的序職卻不予承認。另一方面在本寺的序職相對是永久性的。比如一位燒香出外參學二十年後回到本寺院仍給他保留著燒香的序職。
列職一般比序職後獲得。在受了戒的僧人中起初大多充任寺院的下役工作。由於其工作實在是一種苦行的原因故被稱為「行單」。這些人包括在雲水堂、廚房、磨房、菜園做苦力的僧眾。行單至少在禪堂修滿一期後方可任職。列職的變動很大,有時任期只有半年並可隨缺隨補。當任期結束,每位執事都得辭職但他辭去的是列職而非序職。序職仍舊保存或者隨著新列職的授予,序職也相應升遷。
叢林的每位僧人都有各自的序職和列職。序職為「四大班首」的其列職可能是都監、監院或副寺;序職為**的其列職多半為「五大堂口」的負責人;序職為燒香的列職一般為庫頭監收等。
⑤ 我國佛教寺廟是如何招僧的需要什麼條件
《全國漢傳佛教寺院管理辦法》對僧尼出家有所規定。
但除此之外各個寺院也有他們的規定,比如年齡、學歷、學佛年數等等,這些條件都是附加的,可以隨緣方便。但也有每個寺院相同的條件,比如:出家的原因、目的等等,這是非常重要的。在佛教出家也要有緣才能出家,不是你想出家就可以出的,有出家的緣分還要有天時、地利、人和方可出家,天時就是指什麼時候出家,地利是指在什麼地方出家,人和是指跟那位師父出家以及周圍的師兄弟,這都是很重要的,所以還是隨緣吧。
緣分到了自然成,緣分不到空幻想。
⑥ 我想加入中國佛教學會
您想加入是因為什麼?學佛目的?學佛不同於學世間學問,舉個例子,世間學問依賴邏輯分析、理性能力,而學佛呢,則是要超越邏輯超越理性。深入佛經經藏,智慧如海,根本目的是去貪嗔痴,去除自己多世,過去積下的習氣…真的主要是時時刻刻觀心修心,進一步明心見性,覺悟。學佛,廣泛多學佛理甚至比不了修行實證的更加重要,實證當中還力求消除邏輯分析,只在某些時刻需要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