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招聘人事代理人員
① 事業單位人事代理是什麼意思為什麼人事代理和正式人員工資待遇相差那麼多
人事代理指的是無編制人員,轉正後也不會是什麼科員,也不可能是什麼小幹部。
在事業單位人事代理是三等公民,地位不如合同工,更不如編制人員。
人事代理屬於臨時工待遇,轉正後是勞務派遣工待遇。一般待遇是編制人員的1/4。
事業單位正式編制是一定要通過統一招考,通過筆試、面試取得第一名者才能獲得編制。
② 2020事業單位招聘中人事代理是什麼意思
在2020事業單位招聘中人事代理是這樣解釋的:
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內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容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
③ 人事代理與正式編制的區別
人事代理與正式編制的區別:
1、在性質上不同:對於人事代理而言,是屬於企業對外招版的一種編權制;而正式編制是屬於企業的內編制,是企業的正式員工。
2、在含義上不同:人事代理是指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全方位服務。
正式編制通常是指在組織機構的設置及其人員數量的定額和職務的分配。
3、在穩定性不同:人事代理制就是合同制,與正式編制的相比,穩定性要差一些,即合同是可以解除,而編制內的教師只有在犯罪、嚴重過失的情況下才會被開除或解聘。
(3)事業單位招聘人事代理人員擴展閱讀: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於實現人檔分離和人才社會化管理。對用人單位而言,可減輕大量的人事事務性工作,解決在人才引進、畢業生接收、職稱評審、人事檔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各類人才而言,個人不再是「單位所有」,流動變得十分方便,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編制具有計劃性,是行政管理資源,編制管理也是一種資源配置行為。由財政撥款的編制數額由各級機構編制管理部門確定。
④ 事業單位的人事代理是什麼意思
人事代理是指:由政府人事部門所屬的人才服務中心,按照國家有關人事政策法規要求,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在其服務項目范圍內,為多種所有制經濟尤其是非公有制經濟單位及各類人才提供人事檔案管理、職稱評定、社會養老保險金收繳、出國政審等全方位服務。
人事代理是一種人力資源外包形式,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只受雙方簽定的聘用合同的約束。用人單位有充分的用人自主權,而勞動者則享有充分的擇業自主權和流動的權利。
人事代理是實現人員使用與人事關系管理分離的一項人事改革新舉措,促進了人才使用權與所有權的分離,使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割斷了以人事檔案為核心對單位的依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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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制度是人事部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就已經推出的一項人事制度改革措施,面向的是(除了擁有人事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和部分事業單位以外的)所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包括私企,而不僅僅是事業單位。
2005年左右,隨著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另一項重要的人事制度改革)的全面推進和覆蓋,人事代理製作為事業單位聘用制的一項重要配套制度,也在全國范圍內迅速推開實施。
根據人事部的統計,至2009年12月底,全國各級各類事業單位,98%以上已經建立和施行了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和人事代理制度,基本實現了全覆蓋。
通俗地講,目前,各地事業單位,除上級行政任命的領導外,包括絕大部分中層領導在內的正式工作人員,都是事業單位聘用人員,都與單位簽訂了有固定期限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其中沒有人事管理權的事業單位,也都實行了人事代理制,人員檔案和人事考核、工資晉級、職稱晉升均由人事代理機構(一般都叫人才交流中心之類的)負責辦理。過去所說的事業單位固定用工模式,已經成為歷史。
⑤ 事業單位人事代理的聘用人員和合同工,正式工有什麼區別,
城管屬於事業單位,其正式員工屬於事業編制。沒有編制的人員就是合同工,合同工由人內才交流中心派遣和容人事代理。也就是說,人事代理和合同工是一回事,說白了就是臨時工,有編制的才是正式工。合同工和正式人員待遇差很多,而且合同期滿續不續聘就很難說了,沒有保障,正式人員身份是事業編制,只要不犯大錯,是可以干一輩子的,而且退休金和工資差不多。
⑥ 事業單位招聘招聘單位對招聘人員實行人事代理制度是什麼意思
呵呵人事代理制度是:事業單位委託人才中介待為招聘,但你不是事業單位的版人,只是人才中介權的人,是人才中介委託你去的那個單位,簽訂合同、發放工資也是人才中介給的,優點是:有機會轉正;缺點是:正式員工享受的待遇部分享受不了,現在好多事業單位都是執行人事代理制度,國企的居多我們單位也是這樣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⑦ 事業單位人事代理是咋回事
事業單位人事代理,在我國是指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經組織人事部門批准或授權指定的人才服務機構,受單位和個人委託,運用社會化服務方式和現代化手段,按指定的法律和政策規定,為其代辦的有關人事業務。
簡單地說,就是把"單位人"變成"社會人",實現人事關系管理與人員使用分離,即單位管用人,而一些具體的人事管理工作,如檔案管理、計算工齡、評定職稱、社會保險等,由人才交流中心代管。
1995年12月人事部正式提出推行人事代理制,使之規范化、法制化。人事代理最初服務對象大都是三資企業、民辦科技企業、鄉鎮企業和非國有單位,現已發展到除了行政機關和參照管理以外的所有事業單位。
人事代理和人員編制沒有必然關系,一般來說你必須有編制余額並經人事部門同意才能通過公開招考或政策性分配(調入)才能進入到事業單位,而且經過人事部門調配進入的都有編制,即便是該單位已經滿編或超編也不要緊,最終會通過自然減員、增加編制等方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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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1、政策咨詢與規劃。向委託代理單位提供國家人事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咨詢服務;協助委託單位進行人事規劃設計,建立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幫助委託單位解決人事工作中的問題。
2、人才招聘引進。根據委託單位工作和發展對人才的具體要求,代擬和代發人才招聘啟事,組織報名、考試、考核。素質測評工作,提出初選名單。根據單位的特殊需求,向省內外、國外招聘引進人才。
3、應屆畢業生人事代理。為委託單位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政策咨詢,申報應屆大
中專畢業生需求計劃,為接收的大中專畢業生按轉檔案,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4、代辦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手續。為委託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辦理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初走及資格考試報名、晉升推薦手續,組建相應評審委員會,負責對部分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與評議推薦工作。
5、人事檔案管理。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管理委託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的人事檔案、考績檔案。
為委託代理人員保留原有身份、計算工齡、調整檔案工資、接轉黨團員組織關系、辦理出國(境)政審手續、代辦集體戶口落戶、出具以檔案材料為依據的有關證明。
⑧ 在事業單位上班走人事代理的人員是事業編制人員嗎謝謝回答!
事業單位有哪幾種方式可以進入事業編制:一是政策性安置,二是調入,三是公開招聘,現在已版公開權招聘為主,一般來說都實行人事代理,也就是說檔案掛在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場),但是屬於事業單位正式編制(經過編委認定上編制證)。
⑨ 事業單位:錄取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是事業編制嗎還是什麼
事業單位的老職工是是事業編制,檔案在人事局存放;
事業單位的新近人員(專必須是人事部屬門與事業單位主管部分共同組織的公考招考進入的)也是事業編制,但只是佔有編制,但編制不具體到某個人,其檔案在人事局主管的人才交流中心託管,實行人事代理。
事業單位自己招聘的人員(即:沒有通過人事部分、與單位主管部分的批准)無編制,雖然也與單位簽訂合同,但僅僅充其量也就是勞動合同而已。
因為現在正值事業單位改革,全國各地情況不盡一致。總體趨勢是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管理、定編不定人!採用靈活的用人機制!切實調動人員的積極性。新近人員都只是占編制、屬於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但都無編制!因為以後的編制是單位的,不是個人的
⑩ 事業編制和人事代理到底有什麼區別
事業編制和人事代理的區別:
1、在含義上不同:人事代理是指政府人事部門批准或授權的人才中介服務接受各類用人單位或個人委託,為其代理有關人事業務;事業編制是事業單位編制的總稱,像學校就是典型的事業單位;
2、在類型上不同:人事代理就是將過去由用人單位直接管理的一部分人事業務分離出來,委託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來承擔,單位只管用人;事業單位分為自收自支、差額拔款、全額拔款三種類型。
3、在性質上不同:人事代理是一些技術性、專業性、事務性、咨詢性的具體人事業務工作,由人才中心給予統一代理;事業編制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但須參加公務員考試。
(10)事業單位招聘人事代理人員擴展閱讀: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於實現人檔分離和人才社會化管理。對用人單位而言,可減輕大量的人事事務性工作,解決在人才引進、畢業生接收、職稱評審、人事檔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問題;對各類人才而言,個人不再是「單位所有」,流動變得十分方便,權益得到有力保障。
事業單位首次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崗位結構比例不得突破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現有人員的結構比例已經超過核準的結構比例的,應通過自然減員、調出、低聘或解聘的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