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規定
『壹』 2020年廣東廣州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報考條件是什麼
2020年廣東廣州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還未發布,為了幫助廣大考生備考,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網為大家整理了2019年廣東事業單位考試信息,需要詳細了解廣東事業單位考試信息的小夥伴,詳見如下:
參考信息:2019年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第二次公開招聘66人公告(2019年4月30日發布)
二、報考者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第139號)要求的基本條件、符合《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第二十條規定及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和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身體健康;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8〕3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具備招聘職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文章來源:http://www.gdhrss.gov.cn/zpgg/15460.j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保障廳對事業單位招聘有什麼條件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年齡條件:一般應為35周歲以下(1979年4月30日之後出生的);具有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的45周歲以下(1969年4月30日之後出生的)。應屆畢業生不受年齡限制。
7.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
具體詳見《廣東省國土資源廳所屬事業單位2015年公開招聘崗位表》(見附件2)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行政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人口與計劃生育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或者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不得應聘的情形。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叄』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的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0年9月17日以粵人社發〔2010〕276號發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保障公開招聘人員的綜合素質,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適用於本省各級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考察工作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工作實際成立考察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小組不少於3人,應包含紀檢監察機構工作人員。
第四條考察對象為考試(含筆試、面試或技能測試)、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
第二章考察內容和程序
第五條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一)政治思想:主要指政治立場,政策理論水平;
(二)道德品質:主要指品德修養,生活作風;
(三)能力素質:主要指擬聘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包括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組織協調、社會活動能力,語言與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崗位所需專業能力;擬聘用為領導崗位的還應考察領導能力。
(四)遵紀守法情況:主要指遵守法律、工作組織紀律情況;對應屆畢業生還應考察遵守校紀校規情況。
(五)工作或學習表現情況:主要是指工作態度和務實、敬業精神及完成本職工作情況、取得的工作成績。對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在校學習態度和學習成績。
(六)應聘資格條件:主要是指學歷、學位、職稱以及其它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第六條經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三)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四)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並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五)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第七條考察工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採用實地考察方式的,由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前通知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社區,考察工作小組應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社區等進行考察了解,力求客觀、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
採用信函考察方式的,由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向考察對象檔案所在單位黨委、組織或人事部門發出公函,調閱檔案,並請所在單位提供考察對象的現實表現材料。
第八條考察工作小組成員須認真查閱考察對象的檔案材料,仔細核對年齡、學歷、學位、職稱、經歷和入黨、入團情況。特別是涉及嚴重違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或違法違紀處理情況的,必須認真核對,並復印有關材料。
第九條考察工作小組對考察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須核實清楚,取得的證明材料應當註明出處,並要求相關單位加蓋公章或相關證明人簽名。
第十條考察工作小組負責撰寫考察報告,全面反映考察對象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表現及主要優缺點,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結論,並由考察工作小組成員簽名,提交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黨委(黨組)討論。
考察工作小組成員對考察結論有不同意見的,應在考察報告中予以記錄。
第十一條對決定予以聘用的,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二條對決定為不宜聘用的,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決定作出後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同時告知考察對象如對考察結論有異議,可按管理許可權分工向本級黨委組織部門或政府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提起申訴。
黨委組織部門或政府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應在接到申訴人的書面材料後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第三章工作紀律
第十三條考察工作小組成員與考察對象之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夫妻關系;
(二)直系血親關系;
(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
(四)其它影響考察公正進行的情形。
第十四條考察工作小組及成員應做到以下要求:
(一)客觀公正,不得弄虛作假、歪曲事實;
(二)注意工作方法,不得泄露考察對象個人隱私,盡量減少對考察對象的不良影響;
(三)清正廉潔,不得收受禮金、禮券和禮品,接受宴請等。
第十五條實行考察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誰考察誰負責的原則,對考察情況失真失實的,追究考察責任人的責任。對違反上述考察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直屬事業單位領導成員的考察工作參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除行政機關以外的其他國家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並列入事業機構編制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依照本實施細則實施。
第十八條本實施細則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肆』 哪一年,廣東出台了《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
(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010年9月17日以粵人社發〔2010〕276號發布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保障公開招聘人員的綜合素質,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本實施細則適用於本省各級人民政府直屬事業單位和部門管理的事業單位,不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第三條考察工作由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工作實際成立考察工作小組,統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小組不少於3人,應包含紀檢監察機構工作人員。
第四條考察對象為考試(含筆試、面試或技能測試)、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
第二章考察內容和程序
第五條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含計劃生育)、工作或學習表現等情況,以及應聘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一)政治思想:主要指政治立場,政策理論水平;
(二)道德品質:主要指品德修養,生活作風;
(三)能力素質:主要指擬聘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包括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組織協調、社會活動能力,語言與文字表達能力以及崗位所需專業能力;擬聘用為領導崗位的還應考察領導能力。
(四)遵紀守法情況:主要指遵守法律、工作組織紀律情況;對應屆畢業生還應考察遵守校紀校規情況。
(五)工作或學習表現情況:主要是指工作態度和務實、敬業精神及完成本職工作情況、取得的工作成績。對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在校學習態度和學習成績。
(六)應聘資格條件:主要是指學歷、學位、職稱以及其它資格條件的真實性。
第六條經查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三)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四)在本次招聘考試中,以虛假信息應聘的或在考試過程中違紀舞弊,並經招聘單位認定的;
(五)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六)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第七條考察工作可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實地考察或信函考察的方式進行。
採用實地考察方式的,由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提前通知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居住地社區,考察工作小組應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或社區等進行考察了解,力求客觀、公正、全面地掌握考察對象的基本情況。
採用信函考察方式的,由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向考察對象檔案所在單位黨委、組織或人事部門發出公函,調閱檔案,並請所在單位提供考察對象的現實表現材料。
第八條考察工作小組成員須認真查閱考察對象的檔案材料,仔細核對年齡、學歷、學位、職稱、經歷和入黨、入團情況。特別是涉及嚴重違反黨和國家方針政策或違法違紀處理情況的,必須認真核對,並復印有關材料。
第九條考察工作小組對考察過程中反映出來的問題須核實清楚,取得的證明材料應當註明出處,並要求相關單位加蓋公章或相關證明人簽名。
第十條考察工作小組負責撰寫考察報告,全面反映考察對象思想、工作、學習等方面的表現及主要優缺點,研究提出是否聘用的考察結論,並由考察工作小組成員簽名,提交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黨委(黨組)討論。
考察工作小組成員對考察結論有不同意見的,應在考察報告中予以記錄。
第十一條對決定予以聘用的,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第十二條對決定為不宜聘用的,事業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決定作出後五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本人並說明理由,同時告知考察對象如對考察結論有異議,可按管理許可權分工向本級黨委組織部門或政府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提起申訴。
黨委組織部門或政府人力資源行政部門應在接到申訴人的書面材料後二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
第三章工作紀律
第十三條考察工作小組成員與考察對象之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夫妻關系;
(二)直系血親關系;
(三)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
(四)其它影響考察公正進行的情形。
第十四條考察工作小組及成員應做到以下要求:
(一)客觀公正,不得弄虛作假、歪曲事實;
(二)注意工作方法,不得泄露考察對象個人隱私,盡量減少對考察對象的不良影響;
(三)清正廉潔,不得收受禮金、禮券和禮品,接受宴請等。
第十五條實行考察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誰考察誰負責的原則,對考察情況失真失實的,追究考察責任人的責任。對違反上述考察紀律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黨委、政府和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直屬事業單位領導成員的考察工作參照《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除行政機關以外的其他國家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並列入事業機構編制管理范圍的事業單位的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依照本實施細則實施。
第十八條本實施細則自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伍』 2020廣東事業單位招聘的擇業期是指什麼
2020廣東事業單位招聘的擇業期是指高校畢業生從畢業之日起兩年內為擇業期。擇回業期內答未落實就業單位的畢業生可以享受應屆畢業生的同等待遇。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兩年之期指的是專科生、本科生、碩士研究生,而博士研究生則是在5年之內均算擇業期。
擇業期政策還是存在的,2019年,廣東省就延長了擇業期,這樣往屆生有了更多的選擇。而同樣的,這次受到疫情影響,事業單位空缺崗位主要用於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並不是指不招聘往屆生,反而是沒有了服務基層年限的限制之後,有很多崗位可供選擇,從這點上來看,機會是在增大的。
所以說,無論擇業期年限是多長、擇業期政策會不會調整,事業單位的條件是放寬的,招聘程序是簡化了的。
(5)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規定擴展閱讀:
2020廣東事業單位招聘的應屆生是指誰:
廣東政策這樣說:
◆在廣東省內就讀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在廣東省外就讀的回粵就業廣東省生源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
◆出國(境)留學回粵就業的廣東省戶籍高校畢業生。
◆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專科生的擇業期為畢業兩年內。
◆博士研究生的擇業期為畢業五年內。
◆擇業期從畢業證書落款日期起算。
如果你滿足上述條件,那你就是妥妥的應屆生。
『陸』 《關於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粵人社發[2
您好,來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關於印發源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
歡迎關注中公事業單位考試網
為了方便廣大考生掌握考試信息,中公事業單位招聘網匯總各地招聘信息。
2015廣東事業單位招聘信息可以關注廣東中公事業單位招聘網,提供2015事業單位招聘公告以及備考資料,考試輔導課程,供事業單位考生復習備考提供幫助。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柒』 2020廣東事業單位會統一招考嗎難道還是偏向應屆畢業生
不會。不會偏向應屆畢業生。
廣東提出實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項行動,實施人社系統事業單位內專項招聘行動容等措施。具體情況是4月14日廣東人社局微信公眾號消息:組織全省有計劃補充2020屆高校畢業生的各級各類事業單位統一開展專項招聘行動,全省人社系統直屬技工院校和事業單位統籌拿出一定比例的空編崗位面向2020屆高校畢業生開展專項招聘。
(7)廣東事業單位招聘規定擴展閱讀:
事業單位考試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並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
報考人員須誠信報名。提交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考試或聘用資格。有偽造,變造學歷,學位,職稱等證件或工作經歷證明等行為的,按規定追究個人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報考人員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信息系統內錄入報名信息時未按規定上傳照片或上傳虛假照片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報考或考試資格。
『捌』 廣東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條件是什麼
2020廣東省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經發布,全省各級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20959名,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學校、技師學院2020年應屆畢業生以及符合擇業期規定的高校畢業生,港澳應屆畢業生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玖』 2020廣東事業單位考試的報名條件
各事業單位招復聘公告要求不同制,具體請參考想報考的招聘公告。
以2020廣東省事業單位集中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公告為例:
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為普通高等學校、技師學院2020年應屆畢業生以及符合擇業期規定的高校畢業生。
港澳應屆畢業生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5.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6.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