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鄉村醫生退休待遇
① 國務院對鄉村醫生退休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5〕13號第八條「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政策」規定:
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確有需要的,村衛生室可以返聘鄉村醫生繼續執業。
具體操作細則如下:
一、凡三證齊全,男60歲,女55歲以上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斷執業35年以上者(含35年),每人每月按1080元左右退休解決。
二,凡三證齊全,男,60歲,女55歲以上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間斷執業30年以上者(含30年)每人每月按800元左右退休解決。
三,凡三證齊全,男60歲,女55歲以上的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間斷執業25年以上者(25年)每人每月按600元左右解決。
四,凡三證齊全,並持有國家承認學歷的鄉村醫生,可參加考取助理執業醫師證和執業醫師證書。
五,符合上述三項而死亡的鄉村醫生,國家給予2000元火化費予以安葬,並繼發10個月工資用於安撫。
六,凡三證齊全,而達不到退休年齡的男女鄉村醫生,國家給予考試轉公的制度,對於考核考試合格的轉為公辦醫生,工資待遇國家按排解決;
對於考核考試不合格的鄉村醫生,國家執行淘汰制度,一次性淘汰名正言順。考核考試標准不能降低,必須從嚴執行,不得降格以求,降格以求是對人民生命和身體健康不負責任。
七,考試轉公須持國家承認的學歷參加,否則,鄉村醫生須再次學習,獲得學歷後,再考試轉公。
八,退休後和淘汰掉無鄉醫生的村鎮,國家執行大學生到農村工作制度,工資待遇由國家從優安排解決,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
本辦法於2010起在全國執行,2015年結束,鄉村醫生被取締,國家執行執業醫師和助理執業醫師制度。
「三證齊全」是指鄉村醫生證,鄉村醫生職業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1)中國鄉村醫生退休待遇擴展閱讀
鄉村醫生,最初名字叫「赤腳醫生」,誕生於20世紀50年代。鄉村醫生前身——赤腳醫生是文革中期開始後出現的名詞,指一般未經正式醫療訓練、仍持農業戶口、一些情況下「半農半醫」的農村醫療人員。
鄉村醫生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最貼近億萬農村居民的健康「守護人」,是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保障農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
近年來特別是新一輪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實施以來,鄉村醫生整體素質穩步提高,服務條件顯著改善,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斷提升。
但也要看到,鄉村醫生隊伍仍是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薄弱環節,難以適應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
② 鄉村醫生退休後每月能領多少退休金
現在退休養老金的計算,都是按照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以及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的,由於每個人的繳費年限不同,
繳費基數不同,退休年齡不同,退休的時間不同,領取的退休養老金都是不一樣的,沒有固定數額,因此,不能確定領取多少,只能到年齡由社保局計算為准。
(2)中國鄉村醫生退休待遇擴展閱讀:
退休金(Pension Plan),是企業或事業單位職工或工作人員退休後一次或分次支付給職工的服務酬勞的一部分。企業制訂的退休辦法,應有利於提高職工的勞動積極性,使其老有所依,對社會的安定和提高企業效益均有益處。
退休金指的是一個人因為年齡或其他因素從某一工作退下來。公司或僱主必須給予的一次性較大額酬勞。
退休在不同的地方及職業有不同的指定年齡或年資,超過此年歲的職員,被視作想再繼續工作也不合適,所以可以自行選擇要不要繼續工作,此時僱主必須給予一筆大額金錢作為勞工勞苦一生的獎勵,並以此作為不工作後的養老生活費和醫療費來源。
弊端
由於世界市場競爭的激烈化,使得有些企業為了降低人事成本,避免付出大筆退休金給退休的員工,而以工讀、人力派遣等非常規僱用取代正職員工。甚至以各種手段,如任意調動工作、減薪或是逼退等,讓屆退勞工自行離職,逃避退休金給付而造成許多社會問題。
尤其是部分國家的退休金計演算法偏向長期在同一僱主下工作的勞工,所以當資方倒閉或是轉換資方時,退休金的年資計算引發很大的紛爭,常常勞工都是受損的一方。
有些國家採用制度改革法律防止這些行為,並推動國民年金(national pension plan)等年金式國民保險制度,由政府託管定期提撥的金錢,等勞工退休後由政府將退休金轉交勞工,以加強基本的保障。
③ 醫改後退休鄉村醫生待遇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意見》要求,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鄉村醫生是我國醫療衛生服務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最貼近億萬農村居民的健康「守護人」,是發展農村醫療衛生事業、保障農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近年來特別是新一輪醫葯衛生體制改革實施以來,鄉村醫生整體素質穩步提高,服務條件顯著改善,農村居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斷提升。但也要看到,鄉村醫生隊伍仍是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薄弱環節,難以適應農村居民日益增長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按照深化醫葯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切實築牢農村醫療衛生服務網底,經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從我國國情和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長遠建設出發,改革鄉村醫生服務模式和激勵機制,落實和完善鄉村醫生補償、養老和培養培訓政策,加強醫療衛生服務監管,穩定和優化鄉村醫生隊伍,全面提升村級醫療衛生服務水平。
(二)主要目標。通過10年左右的努力,力爭使鄉村醫生總體具備中專及以上學歷,逐步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鄉村醫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較好保障,基本建成一支素質較高、適應需要的鄉村醫生隊伍,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制度的建立,更好保障農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服務。
二、明確鄉村醫生功能任務
(三)明確鄉村醫生職責。鄉村醫生(包括在村衛生室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下同)主要負責向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並承擔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委託的其他醫療衛生服務相關工作。
(四)合理配置鄉村醫生。隨著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深入開展和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制度的逐步建立,各地要綜合考慮轄區服務人口、服務現狀和預期需求以及地理條件等因素,合理配置鄉村醫生,原則上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於1名的標准配備鄉村醫生。
三、加強鄉村醫生管理
(五)嚴格鄉村醫生執業准入。在村衛生室執業的醫護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並按規定進行注冊。新進入村衛生室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應當具備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條件不具備的地區,要嚴格按照《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要求,由省級人民政府制訂具有中等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或者經培訓達到中等醫學專業水平的人員進入村衛生室執業的具體辦法。
(六)規范鄉村醫生業務管理。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切實加強鄉村醫生執業管理和服務質量監管,促進合理用葯,提高醫療衛生服務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七)規范開展鄉村醫生考核。在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下,由鄉鎮衛生院定期對鄉村醫生開展考核。考核內容包括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質量和群眾滿意度,鄉村醫生學習培訓情況以及醫德醫風等情況。考核結果作為鄉村醫生執業注冊和財政補助的主要依據。
四、優化鄉村醫生學歷結構
(八)加強繼續教育。各地要按照《全國鄉村醫生教育規劃(2011—年)》要求,切實加強鄉村醫生教育和培養工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在崗鄉村醫生進入中、高等醫學(衛生)院校(含中醫葯院校)接受醫學學歷教育,提高整體學歷層次。對於按規定參加學歷教育並取得醫學相應學歷的在崗鄉村醫生,政府對其學費可予以適當補助。
(九)實施訂單定向培養。加強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重點實施面向村衛生室的3年制中、高職免費醫學生培養。免費醫學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
五、提高鄉村醫生崗位吸引力
(十)拓寬鄉村醫生發展空間。在同等條件下,鄉鎮衛生院優先聘用獲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進一步吸引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畢業生到村衛生室工作。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開展鄉村一體化管理試點,按照國家政策規定的程序和要求聘用具有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鄉村醫生。
(十一)規范開展鄉村醫生崗位培訓。各地要依託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有條件的中心鄉鎮衛生院,開展鄉村醫生崗位培訓。鄉村醫生每年接受免費培訓不少於2次,累計培訓時間不少於2周;各地可選派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優秀鄉村醫生到省、市級醫院接受免費培訓;鄉村醫生每3—5年免費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有條件的中心鄉鎮衛生院脫產進修,進修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個月。鄉村醫生應學習中醫葯知識,運用中醫葯技能防治疾病。到村衛生室工作的醫學院校本科畢業生優先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
六、轉變鄉村醫生服務模式
(十二)開展契約式服務。各地要結合實際,探索開展鄉村醫生和農村居民的簽約服務。鄉村醫生或由鄉鎮衛生院業務骨幹(含全科醫生)和鄉村醫生組成團隊與農村居民簽訂一定期限的服務協議,建立相對穩定的契約服務關系,提供約定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並按規定收取服務費。服務費由醫保基金、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和簽約居民分擔,具體標准和保障范圍由各地根據當地醫療衛生服務水平、簽約人群結構以及醫保基金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鄉村醫生提供簽約服務,除按規定收取服務費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費用。加大適宜技術的推廣力度,鼓勵鄉村醫生提供個性化的健康服務,並按有關規定收取費用。
(十三)建立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制度。做好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的銜接。在現行的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中增設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按照國家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由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制定考試大綱,統一組織,單獨命題,考試合格的發放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限定在鄉鎮衛生院或村衛生室執業。取得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可以按規定參加醫師資格考試。
七、保障鄉村醫生合理收入
(十四)切實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各地要綜合考慮鄉村醫生工作的實際情況、服務能力和服務成本,採取購買服務的方式,保障鄉村醫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對於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根據核定的任務量和考核結果,將相應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撥付給鄉村醫生。在年和年將農村地區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全部用於鄉村醫生的基礎上,未來新增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繼續重點向鄉村醫生傾斜,用於加強村級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
未開展鄉村醫生和農村居民簽約服務的地方,對於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要通過設立一般診療費等措施,由醫保基金和個人分擔。在綜合考慮鄉村醫生服務水平、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眾個人負擔的前提下,科學測算確定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標准,原則上不高於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標准,並由醫保基金按規定支付。各地要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和個體診所等納入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管理。
對於在實施基本葯物制度的村衛生室執業的鄉村醫生,要綜合考慮基本醫療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償情況,給予定額補助。定額補助標准由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按照服務人口數量或鄉村醫生人數核定。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動態調整鄉村醫生各渠道補助標准,逐步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水平。
(十五)提高艱苦邊遠地區鄉村醫生待遇。對在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和連片特困地區服務的鄉村醫生,地方財政要適當增加補助。
八、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政策
(十六)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十七)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確有需要的,村衛生室可以返聘鄉村醫生繼續執業。
④ 對於鄉村醫生退休待遇問題,中央有什麼文件
鄉村醫生待遇問題,國家現在只是出台大政方針,國家規定鄉鎮衛生院是公益事業,特別是實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葯品零差價制度後,鄉鎮衛生院的公益性顯得更為突出,大部分地方都上劃為縣衛生局管理,工資的70%由縣財政直接撥付,30%由縣財政根據實際葯品差價量補貼。全國各個地方因經濟條件不一樣、實行進度也不一樣,但這是大政方針,是方向,是遲早要實施的事.
國家正在進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解決了鄉鎮衛生院的事,就應該考慮鄉村醫生的問題了,因為實行農村社區衛生,離開了廣大鄉村醫生是無法進行的,鄉村醫生的待遇問題解決不好,農村社區衛生工作就無法開展。但現在只有耐心等待了。
中央對鄉村醫生的社會養老問題:
1.高度重視,認真研究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各級政府應把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把更新基層衛生隊伍擺在建立完善新型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的首要位置。由政府牽頭,衛生、勞動和社會保障、財政、發改等部門具體負責落實,將鄉村醫生納入參加城鎮職工養老保險的范疇,制定出適應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繳費標准,建立「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同時,不再為將來留歷史問題和產生重復無效的投入。
2.按照因地制宜、承認歷史、分類參保原則制定養老保險政策。根據本地財力情況和國家社保政策,積極借鑒先進地區開展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經驗,充分考慮鄉村醫生隊伍歷史原因,按照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確定參保原則,明確補助政策。對鄉村醫生男60歲、女55歲為養老保險金享受年齡,未達到享受養老金年齡的在職鄉村醫生,按規定由政府、用人單位、個人按比例補繳和續繳養老保險金。已達到「退休」年齡的鄉村醫生,可根據從業年限,由政府給予一次性養老補助金。
3.採取政府主導,多途徑落實補助資金。鄉村醫生養老保障資金由政府、用人單位、個人合理負擔,財政應承擔的部分由各級財政按比例分擔。一是公共衛生服務資金中可確定一定比例用於補助養老保險;二是農村社區衛生服務站創建補助也可以優先作為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險的補助資金。
⑤ 2016年老年鄉村醫生退休待遇怎麼樣
1 根據醫生復退休年齡前的就業情況確制定;
2 主要看老年鄉村醫生是否為國家企業正式編制人員,則按照國家的退休人員按月發放退休金;
3 如果是自由職業鄉村醫生,則按照一般普通居民標准,享受國家老年人生活補助標准待遇。
⑥ 關於鄉村醫生的退休工資
好像沒有落實喲,只聽說有些發達省份的個別地區解決了鄉村醫生的退休問題。
搞不懂我們國家是怎麼了,對於鄉村醫生的問題遲遲不解決,鄉村醫生對農村的衛生事業是做過巨大貢獻的。
⑦ 2017年鄉醫退休待遇工資是多少
不能確定領取多少,現在退休養老金的計算,都是按照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以及社會平均工資計算的,由於每個人的繳費年限不同,繳費基數不同,退休年齡不同,退休的時間不同,領取的退休養老金都是不一樣的,沒有固定數額。因此,只能到年齡由社保局計算為准。
人社部與財政部近日發出《關於2017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按照總體水平5.5%左右的標准為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上調養老金,並統一採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調整辦法。
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政府將按照這個通知要求,結合實際抓緊制定實施細則,於5月底前報人社部、財政部審批後,預計在9月底前發放到位,並從2017年1月開始補發。
拓展資料:
保險政策
鄉村醫生,又被稱為「赤腳醫生」,誕生於20世紀50年代。在偏遠的鄉村,醫療條件不便,鄉村醫生就是鄉親們最貼心的家庭醫生。他們常年奔走在崎嶇的鄉村道路上,他們始終堅守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日復一日,年復一年,他們的養老問題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為了讓這些最美的「天使」擁有一個美好的晚年生活,國家也出台了相關鄉村醫生養老保險政策。
一,凡三證齊全(鄉村醫生證,鄉村醫生職業證書,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年齡:男60歲,女,55歲以上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斷執業35年以上者(含35年),每人每月按1080元左右退休解決。
二,凡三證齊全,年齡,男,60歲,女55歲以上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間斷執業30年以上者(含30年)每人每月按800元左右退休解決。
三,凡三證齊全,年齡:男,60歲,女,55歲以上的鄉村醫生在村級連續不間斷執業25年以上者(25年)每人每月按600元左右解決。
四,凡三證齊全,並持有國家承認學歷的鄉村醫生,可參加考取助理執業醫師證和執業醫師證書。
五,符合上述三項而死亡的鄉村醫生,國家給予2000元火化費予以安葬,並繼發10個月工資用於安撫。
六,凡三證齊全,而達不到退休年齡的男女鄉村醫生,國家給予考試轉公的制度,對於考核考試合格的轉為公辦醫生,工資待遇國家按排解決;對於考核考試不合格的鄉村醫生,國家執行淘汰制度,一次性淘汰名正言順,考核考試標准不能降低,必須從嚴執行,不得降格以求,降格以求是對人民生命和身體健康不負責任。
七,考試轉公須持國家承認的學歷參加,否則,鄉村醫生須再次學習,獲得學歷後,再考試轉公。
八,退休後和淘汰掉無鄉醫生的村鎮,國家執行大學生到農村工作制度,工資待遇由國家從優安排解決,鄉鎮衛生院統一管理。
九,本辦法於2010起在全國執行,2015年結束,鄉村醫生被取締,國家執行執業醫師和助理執業醫師制度。
參考資料:網路-鄉村醫生養老保險
⑧ 鄉村醫生退休新政策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
八、建立健全鄉村醫生養老和退出政策
(十六)完善鄉村醫生養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按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不屬於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鄉村醫生,可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對於年滿60周歲的鄉村醫生,各地要結合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十七)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各地要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確有需要的,村衛生室可以返聘鄉村醫生繼續執業。
鄉村醫生,最初名字叫「赤腳醫生」,誕生於20世紀50年代。由於當時農村衛生條件極其惡劣,各種疾病肆意流行,在嚴重缺少葯品的情況下,政府部門提出把衛生工作的重點放到農村,培養和造就了一大批赤腳醫生,他們半農半醫,一根針、一把草治病,曾和農村**衛生網、合作醫療制度並稱為中國農村衛生的「三大支柱」。
(8)中國鄉村醫生退休待遇擴展閱讀:
四川省鄉村醫生養老待遇:
第一項,健全多渠道補償政策中,明確要求對鄉村醫生給予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省財政撥款、基本醫療服務補貼、實施基本葯物補助等多渠道補償;
第二項,解決鄉村醫生養老問題中,要求各地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新農保,對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的鄉村醫生發放養老金。
同時,鄉村醫生可參照個體工商戶的辦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按規定領取養老金。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可結合本地實際,採取補助等多種形式,妥善解決好老年鄉村醫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難問題。
網路-鄉村醫生養老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