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鄭州市領失業金期間有什麼待遇
⑴ 領失業保險金期間還能享受什麼待遇
失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那麼領失業保險金期間還能享受什麼待遇?下面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根據《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這些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並領取。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積極求職,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求職時,可以按規定享受就業服務減免費用等優惠政策。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後,符合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業保險金以及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失業保險待遇的標准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拓展閱讀——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規定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計算:
1、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一年不滿三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六個月
2、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三年不滿五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十二個月;
3、失業前累計繳費滿五年不滿十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最長為十八個月;
4、失業前累計繳費十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當領取而尚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並計算,最長為二十四個月。
⑵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哪些政策待遇
領取失業金抄。
失業人員戶籍所在地與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願的原則」,可選將失業保險關系轉入戶籍所在地,然後在戶口所在地領取失業金。
個人轉移失業保險關系分為兩種類別:
一是在職職工轉移失業保險關系。這類情況需要在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失業保險繳費記錄,具體內容包括:失業保險參保繳費的單位及起止時間,以及未在當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證明。
憑此證可以作為失業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待在戶口所在地區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並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時,將失業保險費年限與戶口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二是失業後的失業保險關系轉移。這類情況需要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聯系,將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和職業培訓費、職業介紹費,以及應由失業保險基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轉移至戶口所在地,由戶口所在地發放失業保險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⑶ 怎麼在領取失業金期間,還有基本醫療待遇領
辦理失業金的期抄間的話是沒有領那個一基本醫療待遇領的,因為那個基本醫療的話是要你個人再繳費,如果你在事業這個期間,嗯,你是屬於暫停的,你那個醫療的醫醫療金的,所以你這個期間是沒辦法領的到你那個基本醫療金。
⑷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根據《失業保險復金申領發制放辦法》規定,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這些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並領取。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積極求職,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求職時,可以按規定享受就業服務減免費用等優惠政策。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後,符合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業保險金以及醫療補助金、喪葬補助金、撫恤金、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補貼等失業保險待遇的標准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
⑸ 鄭州失業補助金領取條件及標准2020
在鄭州市范圍內(含各縣市、區)依法參保登記、繳納失業保險繳費1年以上(含回1年)並足額繳費,欠費答企業在補繳欠費後可申請本年度補貼;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於5.5%,對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的企業,裁員率放寬至不超過企業職工總數20%;未列入嚴重失信企業名單。
返還標准上限為上年度企業及其職工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返還資金具體用途由企業確定。2020年4月30日前,尚未辦理數字證書又未在網上服務平台完成注冊的參保企業,需在網上服務平台先完善注冊信息,進行注冊後,再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和注冊手機收到的驗證碼登陸辦理。
(5)在鄭州市領失業金期間有什麼待遇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失業保險應急穩崗返還補貼申報詳見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2、失業保險穩崗補貼為全程網上辦理無需現場提交任何材料,請注意與失業保險應急穩崗返還補貼的區別。
3、失業保險穩崗補貼與失業保險應急穩崗返還補貼不能同時享受。
4、網上申報截止時間為2020年10月31日。
⑹ 鄭州失業保險金補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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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規定只轉移關系,不轉移基金。
失業保險轉移需要的資料:
失業人員辦理失業待遇轉移需准備如下材料:戶口簿、身份證、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失業證明、2寸照2張等。
失業保險轉移辦理流程:
失業人員原用人單位與戶籍不在同一統籌地區的,可以選擇在原用人單位所在地或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選擇在戶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先到戶籍所在地經辦機構開具接收函,再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按照規定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失業保險待遇按照戶籍所在地的標准執行,由戶籍所在地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發放。其中,非農業戶口的失業人員才可辦理轉移手續,農業戶口的失業人員只能在失業保險繳納所在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的制度。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社會集中建立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進而保障失業人員失業期間的基本生活,促進其再就業的制度。
在我國,失業人員在滿足: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三個條件後,方可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月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即: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
(2)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補助金,即:支付給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的補助。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喪葬補助金和供養其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4)為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開展職業培訓、介紹的機構或接受職業培訓、介紹的本人給予補償,幫助其再就業。
⑺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其他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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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專他失業保險待屬遇
《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⑻ 鄭州失業金領取條件及標准
一、申領范圍
2020年3月至12月,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即:因本人原因解除勞動關系或參保繳費不足一年)的參保人員(不含參保不足1年個人不繳費的農民合同制工人),可以申領6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二、發放標准
累計繳費2年以上的(含2年)參保失業人員,按照鄭州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80%執行;累計繳費1年以上(含1年)不足2年的參保失業人員,按照鄭州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60%執行;參加失業保險不足1年、或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按照鄭州市現行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執行。
(8)在鄭州市領失業金期間有什麼待遇擴展閱讀: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非本人意願終斷就業(即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有求職要求,須提供用人單位辭退的證明。
2、繳納失業保險金12個月以上,並且要在公司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60天之內前來辦理。
3、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4、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系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
5、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系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⑼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失業人員還可享受哪些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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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鎮各類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失業後,凡非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只要單位和個人參加了失業保險並按規定履行義務滿一年,本認就可以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及時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並領取失業保險金。
(2)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還可以參加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所屬的就業訓練機構組織或認可的職業培訓,以及經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同意後參加其他形式的職業培訓,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失業保險基金中有用於專門支出的失業人員的職業介紹和職業培訓補貼,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求職時,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就業服務減免費用以及稅收、金融等各項優惠政策。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換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4)除此之外,考慮到女性失業人員負擔加重,有的地方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婦女,在領取失業保證金期間生育的,可以領取生育補助金,數額一般為本人月失業保險金標準的3~4倍。
(5)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以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在享受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失業人員的喪葬補助金及其供養的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
(6)單位招收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一年,所在單位以繳納失業保險的,本人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提前解除勞動的,可以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
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除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外,還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兩者並不沖突。這些都是失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失業人員可以依法領取相關的待遇。
⑽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領取復失業金。
失業人員戶制籍所在地與參保地不一致的,按照「自願的原則」,可選將失業保險關系轉入戶籍所在地,然後在戶口所在地領取失業金。
個人轉移失業保險關系分為兩種類別:
一是在職職工轉移失業保險關系。這類情況需要在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開具失業保險繳費記錄,具體內容包括:失業保險參保繳費的單位及起止時間,以及未在當地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證明。
憑此證可以作為失業保險視同繳費年限,待在戶口所在地區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並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時,將失業保險費年限與戶口所在地的失業保險繳費年限合並計算。
二是失業後的失業保險關系轉移。這類情況需要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聯系,將應享受的失業保險金和職業培訓費、職業介紹費,以及應由失業保險基金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轉移至戶口所在地,由戶口所在地發放失業保險金、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